上周,霸王級的寒潮來襲多地氣溫都到了零下10℃,大家是不是都不想出門吶
在如此寒冷的天氣下,我們人類還有空調、暖風機、暖寶寶,可流浪貓狗們,又該如何度過這個寒冬?
據不完全數據統計,全世界約有6億流浪動物
而大多數的流浪貓狗都是被原飼養家庭遺棄的也許,你覺得扔了一隻貓狗沒什麼,
不用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但現在,不是這樣了!
為了規範養寵,政府大大出手了
《民法典》第1249條規定遺棄、逃逸的動物在遺棄、逃逸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動物原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
劃重點!!!
即使是被遺棄的寵物,在遺棄、逃逸期間造成他人損害,原飼養人也需要承擔責任所以,別以為扔了就和你無關了,出了事,一樣得負責
不僅如此,《民法典》還對飼養動物制定了以下規定,小編來為大家一一解讀:
《民法典》第1245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責任或者減輕責任。
舉個慄子:
如果你出門遛狗,沒有管住狗狗,
出現狗狗撞傷或咬傷別人的行為,
這種情況即使是受害人故意去招惹狗,
也只能減輕責任,作為飼養人要負首要責任
《民法典》第1246條規定:
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造成的,可以減輕責任。
這個規定的意思就是,
外出要牽繩!牽繩!牽繩!
以養狗為例,帶狗外出應當佩戴牽引繩並避讓他人,
特別是遇到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更要牽好牽引繩
乘坐電梯最好也要給狗戴嘴套或者裝入犬籠,
避免寵物傷人
《民法典》第1247條規定:
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這條重點:禁養!!!
比如說你養了藏獒、惡霸這樣的烈性犬,
《民法典》大大就很嚴格了,
即使你出門佩戴了牽狗繩,
那也不能免除你的民事責任
《民法典》第1251條規定飼養動物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妨礙他人生活。
敲黑板!!!作為飼養人,飼養動物是個人的權利與自由,但作為一個合格的鏟屎官,合規飼養、合理約束,是我們每一位鏟屎官都應履行的責任我們應當讓毛孩子和我們一樣成為一個「遵紀守法的公民」
所有《民法典》的規定都在向大家倡導,
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是動物飼養人或管理者的義務
養了它們,就要負責到底,
不能不牽繩,更不可輕易遺棄
每一個生命都有生存的權利,
請做一個合格的鏟屎官,好好照護它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