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日常問答

2020-12-05 澎湃新聞

1、網購商品用快遞送達,商品在快遞途中、籤收之前毀損的風險誰承擔?答:賣家。《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條規定,通過網際網路等信息網絡訂立的電子合同的標的為交付商品並採用快遞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貨人的籤收時間為交付時間。第六百零四條規定,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後由買受人承擔,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問:小蘭租房期間,房東把房子賣了,小蘭與原房東的租賃合同還有效嗎?答:有效。《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條規定,租賃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賃合同佔有期限內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3、問:小周想在租的房子合同到期後繼續租,有其他房客來看房,這時小周有什麼權利?答:相同條件下,小周有優先承租權。《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條規定,租賃期限屆滿,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承租的權利。

4、小王在籤合同時沒認真看格式條款,對方也未做出說明,事後小王覺得自己遭遇「霸王條款」,相關條款有效嗎?答:若涉及與小王有重大利害關係的條款,可以主張格式條款不成為合同的內容。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等情形下,格式條款無效。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於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條規定,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複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並採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對方注意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等與對方有重大利害關係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說明義務,致使對方沒有注意或者理解與其有重大利害關係的條款的,對方可以主張該條款不成為合同的內容。第四百九十七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格式條款無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第三節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條規定的無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三)提供格式條款一方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第四百九十八條規定,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於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採用非格式條款。第五百零六條規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一)造成對方人身損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5、問:小芳12歲時遭到性侵,她後來學了更多法律知識,20歲時想起訴索賠,訴訟時效過了嗎?答: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訴訟時效,自受害人滿18周歲起算。《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十八周歲之日起計算。

6、一條寵物狗與主人走失,被小張收留並悉心照顧,數天後狗主人來領,小明可以向狗主人要飼養費嗎?答:可以。《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條規定,管理人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管理他人事務,可以請求受益人償還因管理事務而支出的必要費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務受到損失的,可以請求受益人給予適當補償。管理事務不符合受益人真實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規定的權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實意思違反法律或者違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7、前男友長期打騷擾電話,使小芳心煩意亂,無法正常安寧生活,算不算侵犯隱私?答:私人生活安寧屬於隱私。《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規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洩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第一千零三十三條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一)以電話、簡訊、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二)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三)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五)處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8、小張在餐廳吃飯,服務員誤將他人點的一道菜上給他,小張明知上錯菜仍然吃完,服務員發現後,可否讓小張付錢?答:可以,小張的行為屬於不當得利。《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條規定,得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取得的利益沒有法律根據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其取得的利益並依法賠償損失。

9、問:針對一些旅客不配合安檢、「買短乘長」、「霸座」等行為,《民法典》有哪些規定?答:《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條規定,旅客應當按照有效客票記載的時間、班次和座位號乘坐。旅客無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級乘坐或者持不符合減價條件的優惠客票乘坐的,應當補交票款,承運人可以按照規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運人可以拒絕運輸。第八百一十九條規定,承運人應當嚴格履行安全運輸義務,及時告知旅客安全運輸應當注意的事項。旅客對承運人為安全運輸所作的合理安排應當積極協助和配合。

10、問:小劉參加了一場單位組織的足球比賽,和對方球員發生規則範圍內的碰撞,導致腳踝骨折,他可以向對方請求賠償嗎?答:《民法典》確立了「自甘風險」規則,若對方非故意且無重大過失,不得請求賠償。《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條規定,自願參加具有一定風險的文體活動,因其他參加者的行為受到損害的,受害人不得請求其他參加者承擔侵權責任;但是,其他參加者對損害的發生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

11、問:小李發現有人在某網絡平臺上發自己患愛滋病的虛假信息,他能要求平臺刪帖嗎?答:可以搜集侵權的初步證據,通知網絡平臺刪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條規定,網絡用戶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權利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連結等必要措施。通知應當包括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據以及權利人的真實身份信息。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後,應當及時將該通知轉送相關網絡用戶,並根據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據和服務類型採取必要措施;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權利人因錯誤通知造成網絡用戶或者網絡服務提供者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12、問:小陳在人行道上正常行走,結果被身後駛來的一輛自行車撞傷,對方意圖逃走,周圍又沒有攝像頭,小明可否扣留對方的自行車?答:《民法典》規定了「自助行為」制度,小明可以在必要範圍內採取扣留侵權人的財物等合理措施,但是應當立即請求有關國家機關處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條規定,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情況緊迫且不能及時獲得國家機關保護,不立即採取措施將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必要範圍內採取扣留侵權人的財物等合理措施;但是,應當立即請求有關國家機關處理。

13、問:小劉在小區中散步時,被從居民樓落下的一扇窗戶砸傷,物業是否有責任?答:若物業未採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應承擔責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規定,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築物管理人應當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未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發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

14、問:親屬、近親屬和家庭成員的範圍如何界定?答:《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條規定,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為家庭成員。

15、問:小張將自己養的寵物狗遺棄,這條狗流浪期間咬傷他人,小張是否承擔責任?答:小張應當承擔責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條規定,遺棄、逃逸的動物在遺棄、逃逸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動物原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

16、問:小馬路遇一兒童落水,奮勇跳入水中救人,救起兒童的過程中造成其局部挫傷,小馬要為此賠償嗎?答:不需要。《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條規定,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17、問:小張遇一男子正對女子施暴,阻止施暴男子過程中致對方受傷,是否需要賠償?答:合理限度內造成的傷害不需要賠償。《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條規定,因正當防衛造成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正當防衛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正當防衛人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

18、問:若小張阻止施暴男子過程中,自己的名牌眼鏡被對方打壞,如何索賠?答:可以直接向施暴男子索賠,若施暴男子逃跑或無力賠償,被救女子應適當補償。《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條規定,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19、問:一37歲單身男子有性侵少女的違法犯罪記錄,他能收養女兒嗎?答:不能。為進一步強化對被收養人利益的保護,《民法典》在收養人的條件中增加規定 「無不利於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並增加規定民政部門應當依法進行收養評估。此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二條規定,無配偶者收養異性子女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周歲以上。

喜歡此內容的人還喜歡

原標題:《《民法典》日常問答》

閱讀原文

相關焦點

  • 民法典學習 | 《民法典》49大亮點梳理
    民法典是一部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特點、反映人民意願的法典,是真正意義上「以人民為中心」的民法典。民法典是民事領域的基礎性、綜合性法律,它規範各類民事主體的各種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涉及社會和經濟生活的方方面面,是一部「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 民法典是「民事權利保障書」,體現了個人從生到死的基本權利要求。
  • 《民法典》進社區 「典」亮百姓生活
    《民法典》第19條有明確規定,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臺上講的頭頭是道,臺下聽的津津有味。這是日前諸城市石橋子鎮新時代文明實踐送《民法典》進石橋子社區的活動現場。為普及民法知識,提高居民的法治意識。
  • 民法典怎樣保護「少年的你」?——聽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
    民法典怎樣保護「少年的你」?民法典的實施,對未成年人的生活與成長會帶來哪些影響?9月4日,作為北京市第二中學法治副校長,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張軍為該校學生上了一堂生動的「開學第一課」。課堂上,張軍以「民法典中的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為題,聚焦未成年人的學習生活,從中學生熟知的人和事講起,從「民法典是一部百科全書,涵蓋了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民法典是一部護身寶典,明確了未成年人的權利義務」「民法典是一部共同約定,凝聚起保護未成年人的共同責任」三個方面為師生們詳細講解。
  • 中倫論典 | 《民法典》對私人財富規劃的十大影響
    前言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新中國歷史上第一部《民法典》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是中國法制建設的重要裡程碑,將影響國家經濟發展的方方面面,也將深深影響每一個家庭、每一位人民群眾的生活。那麼《民法典》對私人財富規劃有哪些影響呢?
  • 《民法典》的88處重要變化
    《民法典》第一條規定:"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係,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民法典》。"《民法典》規定:"人格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民法典》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民法典》規定:"行為人因侵害人格權承擔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的,應當與行為的具體方式和造成的影響範圍相當。
  • 《民法典》,你get了嗎?
    《民法典》,你get了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共7編、1260條,各編依次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以及附則。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同時廢止。
  • 《民法典》的88個重要變化
    ,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民法典》。"(五)對自然人因婚姻家庭關係等產生的身份權利的保護《民法典》規定:"對自然人因婚姻家庭關係等產生的身份權利的保護,適用《民法典》第一編、第五編和其他法律的相關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民法典》"第四編 人格權"人格權保護的有關規定。"
  • 《民法典》對企業和勞動者的影響
    本次審議的《民法典》包括了總則和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六個分編,涵蓋了調整日常民事法律關係的各個方面。關於《民法典》與勞動法的關係:從法律的內在體系看,民法和勞動法均屬私法領域,但民法是市場調配資源的一般法,而勞動法是市場調配勞動力資源的特別法;從法律表現形式看,《民法典》並未將勞動合同作為典型合同納入合同分則中,而是在總則部分規定「其他法律對民事關係有特別規定的,依照規定」,形成勞動法和民法形式上融合與分立並存的關係格局;從法律適用的角度看,應當按照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的原則,在勞動關係領域優先適用勞動法的相關規定
  • 【憲法宣傳周】《民法典》婚姻家事十大亮點
    2020年5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經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2021年1月1日開始施行。《民法典》被稱為「社會生活百科全書」,是民事權利的宣言書和保障書。小編將圍繞《民法典》中婚姻家事的十大亮點進行整理和解析,供大家學習參考。
  • 《民法典》的溫度
    《民法典》作為我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體系化的過程中,對一些滯後性的條款進行了修訂,同時,也基於社會發展的新情況、新需要,增加了許多內容。為了充分尊重和保障自然人的婚姻自主權,《民法典》就對這一條作出了相應修改:一方患有嚴重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英美有一句古老的法諺:救濟走在權利之前,無救濟即無權利。作為一部影響社會生活方方面面的法典,自然是更應該考慮到權利的救濟。
  • 學習民法典 | 《檢察日報》福建:多措並舉推進民法典深度培訓
    學習民法典 | 《檢察日報》福建:多措並舉推進民法典深度培訓 2020-08-24 15:56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駱駝城司法所「八進」開展《民法典》法治宣傳
    為進一步加強民法典的學習宣傳貫徹,高臺縣司法局駱駝城司法所精心謀劃,周密部署,積極推進民法典全面貫徹落實。近期,更是抓住冬閒時期,開展「法律八進」活動,在全鎮迅速掀起學習宣傳貫徹民法典的熱潮,讓民法典走到群眾身邊、走進群眾心裡,引導群眾認識到民法典既是保護自身權益的法典。一進機關,幹部齊學法。
  • 《民法典》與你的日常生活②——胎兒有無繼承權?包養協議是否有效?
    《民法典》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被稱為人民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幾乎囊括人一生中所有的民事行為——結婚、離婚、繼承、收養等人生大事,物業服務、飼養動物等生活瑣事,都可以從中找到依據。下面小編帶著你們從生活中走進《民法典》這座寶藏。1、胎兒是否可以繼承遺產?
  • 【名家說法】謝鴻飛:《民法典》中的「國家」
    (二)《民法典》與國家的消極義務《民法典》將基本權利具體化為民事權利後,國家亦對民事權利承擔保護義務。《民法典》第3條、第207條等「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的措辭中,「組織」當然包括國家機關,這是《民法典》對國家消極義務的表達。
  • 民法典頒布對社會組織立法工作的影響
    民法典的頒布對於走好中國特色社會組織發展之路奠定了重要的制度基礎,也對新形勢下做好社會組織立法工作指明了新方向、提出了新要求。圍繞民法典第八十七條和九十五條規定的非營利法人「禁止利潤分配」和「剩餘財產處置的近似原則」做好配套立法銜接和行業、部門法規的清理工作。再次,要對「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進行界定。民法典第九十五條規定,「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終止時,不得向出資人、設立人或者會員分配剩餘財產。
  • 《民法典》實施中的憲法問題:民法如何實施公法性規定
    作者:秦前紅、周航(作者單位:武漢大學法學院、武漢大學黨內法規研究中心)制定一部能具有世界影響力的民法典是幾代中國人的願望。我國分別曾在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醞釀製定民法典,但囿於各種原因,直至2020年《民法典》才正式得以出臺。
  • 新增與變化|2020《民法典》出臺之後,民法應該怎麼學?
    哈嘍,大家好,我是是萬國君,今天我們結合兩會熱點《民法典》的相關內容來談談學習方法。先說;民法作為法考部門法中的重中之重,與刑法在一起,素來是法考屆中的兩座大山!從年前坊間傳聞就開始說民法有大的改動,不少同學遲遲不敢複習民法,隨後因為疫情原因,兩會又進行了推遲,20年對我們來說真是坎坎坷坷的一年,不過幸好在5.21日兩會正式召開,公布中國首部《民法典》即將問世。
  • 海洋發展視角下的《民法典》
    《民法典》總則編第9條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於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也被稱為《民法典》中的「綠色原則」。「綠色原則」的提出,給民事主體從事海洋經濟活動提出了新的要求。首先,從事傳統產業的私人主體,需要嚴控生產中的各項程序,做好項目的事前評估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將海洋汙染損害降至最低。
  • 「典」亮生活 伴民同行!《民法典》走進貴陽保險業
    講座中,中國企聯維權工委委員、貴州省政府立法諮詢專家畢健從《民法典》的法律概念和法律意識、制定歷程和主要意義、主要內容和亮點特色、年齡相關的自然人制度、法人制度、保障險相關制度保障等生動講解了《民法典》的精神要義。同時結合具體案例,對物權合同、侵權責任、用工制度、人身賠償、等內容進行了深度解讀,在廣大職工中引起了積極反響。
  • 學習民法典 有「典」不一樣
    11月24日,南方報業傳媒集團機關黨辦邀請省檢察院副檢察長譚玲作民法典專題輔導報告,進一步加強民法典學習宣傳。整場專題輔導報告亮點紛呈,集團幹部職工們紛紛表示受益匪淺,要不斷加強對民法典的學習,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表率。  2017年,村民吳某因私自上樹採摘楊梅,不慎跌落受傷死亡。吳某的親屬認為村委會未採取安全防範措施、未及時救助,將村委會起訴至法院。村委會是否應對此擔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