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爾曼創建的理性行動理論在方法論上主要針對主流社會學的整體方法論和結構功能主義。科爾曼認為,儘管社會科學的主要任務是解釋社會系統行動,而不是解釋個體行為,但系統行動是間接地來源於眾多的個人行動。他指出,對社會系統的解釋有兩種模式:一種是整體方法論,另一種是個體方法論,他主張採用後者。因為以往的整體方法論是側重「對不同系統的同一行為進行樣本分析或是對一個系統在特定時期內的不同行為進行分析」,如對各個國家的自殺率與政治變遷進行因素分析,或對某國的社會經濟發展進行動態分析。這種整體方法論由於忽視系統的內部層次、特別是忽視個人行動層次而缺乏解釋力,並因此受到各種微觀社會學派的攻擊。
科爾曼所主張的個體方法論是用系統的不同組成部分(如個人、群體、組織、制度)的行為來解釋系統的行為,他稱之為「系統行為的內部分析」。這種個體方法論不同於心理學和某些行為科學的個體方法論,即不是僅僅依據個人動機和傾向來解釋社會現象和人類行為,而是要考慮由個人到系統的多個層次,然後根據所要解答的具體問題來選擇令人滿意的解釋層次。因為社會系統水平的現象雖然與個人行動有關聯,「但是這種現象既非憑藉個人意願產生,也不能依據個人行動進行預測」。
另外,結構功能理論是在系統行動的層次上應用社會目的論或功能論進行解釋,這容易導致循環論證和宿命論。而理性行動理論是建立在個人行動具有目的性這一基礎上,但它對於系統行動的解釋並非僅僅以個人目的為原因,因而避開了目的論或功能論的循環論證。另一方面,以個人理性行動為基礎的多層次解釋是既考慮到個人行動的原因是要滿足個人的利益,又考慮到個人在人際交往、在群體、組織、制度中的行動是受到後者制約的,並在種種制約下選擇適當的行動方案,這就避開了宿命論和唯意志論兩個極端。
在理論視角上,理性行動理論以「理性人」為出發點,它不同於帕森斯社會行動理論的「社會人」假設,也不同於韋伯科層理論的「組織人」假設。科爾曼認為,「社會人」假設把社會規範作為理論的起點,人是社會系統中已被社會化了的元素,他只是被動地按照規範行動;同樣,「組織人」假設是側重對組織結構和角色分工的分析,個人只是像機器似地履行他的崗位職責,這種假設忽視了組織中的個人動機和利益結構。科爾曼也不贊同某些文化人類學和文化心理學的理論假設,這些理論是用人類的文化觀或價值觀來直接解釋社會現象和社會變遷,而忽略了從人的觀念到系統行動之間的社會組織、社會制度等重要元素。
理性行動理論是以「理性」(rationality)這一概念為基礎解釋廣義上具有目的性的行動,這一假設是指「對於行動者而言,不同的行動(在某些情況下是不同的商品)有不同的『效益』,而行動者的行動原則可以表述為最大限度地獲取效益」[插圖],行動者是依據這一原則在不同的行動或事物之間進行有目的的選擇。「理性」(或有目的性)與「效益」並不局限於狹窄的經濟含義,這就使「理性人」假設不同於「經濟人」假設。因為在現實生活中,人們的理性行動不僅僅是追求經濟效益,而且還包括社會的(如團結)、文化的(如道德規範)、情感的(如友誼)、政治的(如權威)等目的。理性行動是為達到一定目的而通過人際交往或社會交換所表現出來的社會性行動,這種行動需要理性地考慮(或計算)對其目的有影響的各種因素。但是判斷理性與非理性不能以局外人的標準,而是要用行動者的眼光來衡量[插圖]。
理性行動理論既不企圖涵蓋也不排斥其他理論視角。科爾曼指出,他之所以選擇「最大限度獲取效益」的行為假設,一是為了提高理論的預測能力,二是有利於保持理論的簡捷。這樣就有可能像經濟學分析那樣建立數學模型,並使用這些模型進行定量研究[插圖]。他認為,以合理性為基礎的社會理論試圖解釋大部分社會行動,但是這種假設並不是說所有的人類行動都是有目的的行動,所有有目的的行動都是為了最大限度地獲取效益。
儘管科爾曼在其著作中很少對其他理論進行評價和褒貶,也很少在抽象層次上介入各種理論和概念之爭(這與他注重經驗研究的背景有關);但從他的論述中可以看出,對其理論有影響的理論流派主要有:(1)社會學的交換理論。(2)新古典經濟學的理性選擇理論和新制度經濟學的交易費用理論。(3)政治哲學和社會哲學對規範和法規的分析。(4)近期發展的博弈理論。這些理論不僅注重經驗分析和邏輯分析的統一,有助於推演出演繹性和形式化的理論,而且還注重從人與人的互動中分析社會系統和社會整合的形成,有助於從基礎層次上對社會行動和宏觀社會現象作出解釋;這些理論的關注點是與科爾曼的理論目標相近或相符的。這也是他將其著作定名為「社會理論的基礎」的原因之一。
在理論形式上,科爾曼和貝克爾都借用了經濟學的理性選擇模型和均衡分析方法,但兩者有很大不同。貝克爾是直接應用一般均衡分析和「理性預期」理論來研究人口、家庭、婚姻、利他主義等等社會行為,科爾曼則是從社會學角度擴展了理性選擇模型,並在分析方法上借鑑了交易費用分析、產權(或法規)分析和博弈均衡分析。在以往的理論中,社會學和經濟學關於「人」及其行動的假設和研究側重點是不同的。經濟學認為,人是依據個人穩定的利益偏好在各種行動中作出選擇的,社會學則認為,人的行動是受社會環境和社會結構制約的。因此有人形象地說:「經濟學是研究人為什麼要選擇某種行動,而社會學則研究人為什麼無法選擇某種行動」。80年代在社會學和經濟學的理論研究中,都出現了試圖將個人與結構(或產權)結合起來以解釋社會行動的發展趨勢。科爾曼的理論正是要研究人的理性行動是如何受到社會結構制約的,在結構的限制中人們又是如何選擇行動方式的。作為社會學家,科爾曼不是直接套用經濟學的理論模型,而是將社會學的各種理論(如權威理論、社會關係理論、組織理論和社會規範理論等等)引入到理性選擇模型中,以此擴展為一個新的理論模型;作為經驗研究專家,科爾曼並不停留在抽象的理論層次,而是致力於發展一種實證性的分析框架和數學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