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坊,是中國傳統建築類型,用於表彰功勳,科第,德政以及忠孝節義等。如功名牌坊是為表彰那些鎮守邊疆、抵禦外敵的功臣而修建的;標誌牌坊主要是用在宮殿或者廟宇前做一種標誌性建築;陵墓牌坊通常用在帝王皇家的陵墓當中,用來彰顯皇家的身份、地位和權威;道德牌坊就是表彰在封建道德上有優良表現的人,包括節婦以及孝子等。
貞節牌坊,是古時用來表彰一些死了丈夫或長年不改嫁,或自殺殉葬,而符合當時年代道德要求,流傳特異事跡的女性,為其興建的牌坊建築。
首先來說說"貞節"這個東西。
先秦時期社會風氣可以從《詩經》中窺見,由《東門》《關雎》《蒹葭》《氓》等詩可以看出 ,先秦的男女大膽追求愛情,表達愛意毫不扭扭捏捏,社會風氣是很開放的。
漢朝時期,董仲舒的「新儒學」在社會上佔據了主導地位。受到儒學思想的影響天子漢宣帝劉詢曾下詔賞賜給貞婦一些絲織品,漢安帝劉祜不僅賞賜給貞婦糧食十斛,還會在門樓上刻字表彰。民間也有獨立成書的劉向的《列女傳》、班昭的《女戒》對於貞節的倡導。但整個社會的社會風氣並沒有受太大影響,還是比較開放,對於女子的貞節觀念並沒有嚴格的控制,寡婦再嫁並不會被視為不符合禮教的規範而嚴加指責或禁止。如漢樂府詩《孔雀東南飛》中被休的劉蘭芝才回到家中十多天縣令和太守就先後派人說媒。東漢著名的才女蔡文姬一生也曾三次嫁人,並未遭到任何非議。由此可見,漢代時期的貞節觀念是十分淡薄的。
唐朝就更不用說了,在1900年敦煌莫高窟出土的一批唐代文獻中保存著不少唐人的「放妻書」(離婚證書),單從這一點,整個唐朝的風氣也就可見一斑了。在唐朝,女子好著男裝,女裝也比較開放,貴族婦女能成群結夥地騎馬外出郊遊,男女交往也十分開放,是其他朝代不可比擬的。
宋朝雖然因為朱熹的大力提倡,理學得到傳播,但並未能真正地深入人心,也沒有佔據統治地位。程頤對社會風氣有感而發:「餓死事小,失節事大」,但即便是程頤自己,也並未盡遵所言:他的外甥女喪夫之後,他怕姐姐過度悲傷,就把外甥女接到家中,然後再嫁給他人。
但是,經過金,元,明三朝對於貞節觀念的極端倡導,再加上理學"存天理,滅人慾"觀念的日趨興盛,到了明清,程朱理學已經完全被曲解,貞節觀念也被扭曲到了一種令人髮指的地步。夫死守節成了天理,就算未過門,有婚約,夫死也要盡節,被男子調戲亦要尋死以表清白。這不僅僅是因為女子的觀念被統治者、被世俗、被《內訓》《訓女寶箴》《古令列女傳》等讀物改變,而且各地官府也把貞節牌坊當作一種政績,以此為榮,大的家族往往也會視節婦為一種榮譽,因此就算是有反抗意識的女性,家族也會為了榮譽而勸誡甚至於脅迫女子守節。
根據《古今圖書集成》記載,「烈女」、「節婦」唐朝只有51人,宋朝增至152人,明朝竟達到了27141 人,但是到了明末,烈女就直接成千上萬,到了清朝受到旌表的貞節烈婦竟然高達 100 萬人,平均一個縣三百年三千多烈女。婦女獲得旌表成為一種宗教性風潮。牌坊數量成為大戶人家攀比的工具,甚至成了官員政績的證明。而這還是有清晰記錄的人數,沒被記錄下來的又有多少呢?
那麼,那些被立了牌坊的"節婦",她們的生活是什麼樣的呢?有記載的有張淑儀守禮全貞,張氏女飾丐全貞、吳氏女未婚守貞、二奇女守一全貞、姚小賓未婚婦守貞、杜氏婦投河、蕪湖烈婦投水、徐氏赴水殉夫、朱氏女投江自盡、蔡慧奴拒滿帥而自歾、吳絳雪以死紓難、王富英被掠自縊等等等等。
這幾種,最殘忍的就是殉節。觸柱、絕食、上吊,這樣不但貞,而且烈,這是整個社會對一個女人要求最高的氣節。在有的地方,這個殉節還不是你躲在家裡悄悄地完事,而是要擇良辰吉日,搭高臺,懸掛白帛,開始表演自殺。女子要麼是自願,要麼是被父母兄弟逼迫。如果女子不同意,親人會把她打到同意為止。
那至於那些選擇活下去的女子呢?清代《禮部則例》規定:節婦,即「自三十歲以前守至五十歲,或年未五十而身故,其守節已及十年,查系孝義兼全厄窮堪憐者」,及為夫守貞的「未婚貞女」。由此來看,不論其他,單單是守節這一條就至少要滿十年。人生又有多少個十年呢?如果一個女子定了娃娃親但丈夫卻早夭了,她十五歲就要抱著丈夫的牌位嫁進他家,從此深居簡出,直到去世,一生的光陰就賠在深宅之中了。
失去了丈夫,沒有了主要勞動力和經濟來源,孩子也還尚小,還有舅姑需要贍養,這一切生活重擔就自然而然落在了這位女子一個人身上,只能求個生存,溫飽可能都難以保障。比如清朝張尚謙妻姚氏,「二十七,夫亡,三孤皆幼,糧無隔宿,隆冬裂裙以蔽兒體」,饒一舟妻張氏二十七歲守寡,「家徒壁立,忍飢撫孤,守節五十二載」。令人唏噓不已的還有,有的節婦由於沒有財力安葬亡夫,以致於不得不變賣衣飾甚至賣兒葬夫:清朝江日昊妻張氏,「昊亡漢陽,氏鬻衣飾攜兒扶櫬歸」。這是作為節婦物質上所要忍受的。除去物質,精神上的痛苦更加讓人難以忍受。女子守節,不是一朝一夕,而是幾十載。試想我們被疫情關在家裡幾個月都已經渾身難受了,古代節婦一關就是一生,該是如何煎熬。丈夫死後,她們更加要謹言慎行,終日戰戰兢兢,不敢穿顏色鮮豔的衣服,不敢與男子有任何接觸。萬一手什麼的被男子看了去,就要剁下來以證清白。
一些年輕的節婦除了要克制生理需求,避免各種外界的閒言碎語外,還有可能會遭到兄嫂或者地方勢力的強制改嫁。因為節婦屬於社會弱勢群體,她們被強制改嫁的最主要原因在於族人想要爭奪家產,如明朝丁廷寶妻梅氏,「夫亡守志撫孤,族利其產,迫欲嫁之」 。呂天賦妻黃氏十九歲守寡,「姑舅雙亡,子方一歲,家產被欺佔」。還有可能是地方惡勢力的仗勢強娶,如清朝呂積葵妻汪氏二十三歲夫亡,「誓死無二,有某侍富強娶,汪氏截發投塘」。
對於失貞的女子,她面臨著嚴厲的懲罰,輕則被趕出族門,重則被施以沉河、火燒甚至凌遲處死等酷刑。清朝乾隆時期,山西有個姓李的人,是個不舉之人,他的妻子陳氏不安於現狀,常常逃回娘家。有一天,她的父親陳維善親自把她送到夫家,然後回去,可是走到半路,女兒又跑回來了。陳維善氣得不得了,就活活地把女兒縊死,自己也上吊死了。
所以,節婦們為了自證清白,不惜自殺或者自殘。清朝喻守迪的妻子十八歲守寡,她的家人強制她改嫁,她為了守節,"毀容自誓";清朝程邦貴的妻子葉氏二十五歲喪夫,她"終日號哭",儘管如此,婆婆還懷疑她有外遇,葉氏為證清白,竟"嚼指瀝血"(正在碼字的我感到手疼);清朝管儒藻之妻田氏二十七歲守寡,鄰居老太婆看她長得漂亮,總是諷刺她不檢點,她為了清白竟用針刺瞎了自己的一隻眼睛,"鮮血淋漓"......貞節牌坊上面,沾了多少女子的眼淚和鮮血?!
新中國成立之後破四舊砸的最多的,就是貞節牌坊,針對的不僅僅是這個東西,更是其背後的畸形文化和殘酷的封建禮教。如果從狹義或者從對貞節牌坊所表述意義普遍認知,以及現存貞節牌坊的意義來看,不應該是女子痛恨貞節牌坊,而是三觀正常的人都該痛恨貞節牌坊,它是對人類本性的壓制,是人類文明的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