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檢察院多次協調,現在我終於獲得了賠償。」日前,在福清市檢察院與司法部門的合力調解下,遭遇交通事故的薛某終於拿到了8萬元賠償金。這起案件圓滿解決的背後,是我市大力開展的檢調對接工作。
「檢,就是檢察;調,就是調解。檢調對接就是把檢察工作與人民調解相對接。」市檢察院控審部門負責人江福林介紹,2011年,市檢察機關率先在全省成立兩級檢察院檢調對接辦公室,探索檢調對接工作,依託社會「大調解」,運用法律監督、協商調解等手段,努力促成檢察環節刑事、民事和解,有效化解社會矛盾。
檢調對接是如何運作的呢?江福林介紹,檢調對接主要涉及4類案件,主要是輕微刑事案件、民事申訴案件、涉檢信訪案件和刑事傷害案件,涉及多個業務部門。檢察機關與司法部門建立檢調對接辦公室,負責案件移交、信息反饋和效果回訪等工作,同時還與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調解中心建立了協調機制,確保銜接到位、調解及時。
「我們就和中醫一樣,輕微刑事案件到檢察機關後,能不能調解,要經過『望聞問切』四步。」江福林說,「望」就是對案件是否滿足檢調對接條件進行預判,具體包括對刑事案件自願性、合法性進行審查;「聞」就是傾聽當事人遭受的損害、調解態度,嫌疑人是否有認罪悔罪表現;「問」是對雙方當事人的訴求進行梳理,找到調解的爭議點;「切」就是從爭議點切入,化解糾紛。
「在探索中,為防止出現人情案、關係案,調解的每一步都有嚴格的程序性規定。」江福林說,對於檢調對接中的疑難案件,不少基層院都有自己的一套方法:倉山區檢察院、倉山區公安分局、倉山區人民法院分別選調了5名調解人才成立了「調解人才庫」,對疑難案件進行「專家會診」;鼓樓、倉山和福清等基層院還建立了「賠償保證金」制度,有效地提高了調解啟動率和成功率。
用柔情化解仇恨,用溫情撫慰心靈。檢察機關在依法懲治犯罪的同時,也積極維護被害人的權益。江福林介紹,對於涉及到特困人員的調解案件,在賠償金難以全部落實的情況下,檢察機關啟動司法救助程序,實施檢調對接以來,全市檢察機關共發放司法救助金293萬元,其中約三分之一用於救助達成調解協議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親屬,讓其重燃對生活的希望,彰顯司法人文關懷。
未成年人小旭、小令夥同他人在網吧搶劫了倉山某初中生小康,將小康的手機以150元的價格出售。小旭和小令是親兄弟,其父親不遠千裡從四川趕來,向被害人及其家屬真誠道歉,在徵得被害人小康監護人同意後,倉山區檢察院啟動了調解程序,化解了雙方矛盾,並且通過持續幫教,讓小旭和小令走上了正途。
據悉,檢調對接工作實施6年多,截至目前,共調解各類案件863件,調解成功676件,成功率達78.33%,有力地化解了矛盾糾紛,維護了社會穩定。「對每一起檢調對接案件來說,『案結』只是個『逗號』,『事了』是個『分號』,『人和』才是一個飽滿的『句號』,而檢調對接工作則是一串沒有結束的『省略號』。」江福林說。(記者 任思言 通訊員 王光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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