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東檢察院受理的被告人劉某餘故意傷害一案,四平市鐵東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後被害人死亡,由於案件事實發生重大變化,鐵東檢察院及時建議法院啟動再審程序,已被法院採納。
被告人劉某餘於2020年5月5日7時許,在四平市鐵東區石嶺鎮趙家溝村五組上腰道子大地中,因土地糾紛問題與被害人趙某國發生口角,後劉某餘使用「二齒勾」將趙某國頭部、胸背部打傷。經四平市鐵東區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趙某國頭部損傷致開放性顱骨骨折伴硬腦膜破裂之損傷程度評定為重傷二級,趙某國胸背部損傷致血氣胸之損傷程度評定為輕傷二級。案發後,劉某餘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鐵東檢察院受理此案後,於2020年7月7日向四平市鐵東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鐵東法院於8月14日作出刑事判決,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劉某餘有期徒刑三年七個月。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後,被害人趙某國於8月24日死亡。經司法鑑定,趙某國系因重度顱腦損傷術後並發呼吸衰竭死亡,其死亡原因與頭部外傷存在直接因果關係。
根據被害人家屬的要求及公安機關的鑑定意見,我院於2020年10月15日向鐵東區人民法院提出應當以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啟動再審程序的檢察建議。鐵東法院於11月5日召開審判委員會決定再審。鐵東檢察院張樹森檢察長、劉國宏專職委員列席法院審委會,提出了建議啟動再審的事實和法律依據,得到審委會的採納。
↓找工作|找房子|找二手|家政服務|點閱讀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