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洛陽3月12日電(劉鵬)「脫胎換骨散」、「輕腳散」,正是這兩味神秘的「祖傳秘方」被河南省登封市一位偏癱患者服用後引發急性呼吸循環功能障礙而命喪黃泉。近日,洛陽市澗西區人民法院一審審理了這起非法行醫案,案中兩被告人被雙雙獲判有期徒刑11年和9年。
據洛陽市澗西區人民法院披露,2012年6月,郭某(本案被告人之一)到河南省登封市推銷保健品時認識了身患偏癱的裴某(本案被害人),想起之前經人介紹認識從事過中醫的苑某(本案另一被告人)恰有「祖傳秘方」專治偏癱,郭某便向裴某承諾能夠治療,並提出如治療痊癒後需收取一萬元治療費。
2012年7月23日上午,裴某在家屬的陪同下來到洛陽市澗西區郭某的家中,當日苑某一併趕到準備為裴某進行治療。中午13時許,苑某將隨身攜帶配製的粉末狀藥粉「脫胎換骨散」遞給郭某讓裴某服用,次日上午8時許,郭某再次給裴某服用了苑某配製的褐色粉末狀藥物「輕腳散」,待裴某服下後便出現嘔吐不止症狀。苑某、郭某在現場對裴某實施搶救,無果後撥打了120急救電話。醫護人員趕到現場立即展開緊急救治,遺憾的是,經搶救無效,裴某被宣布死亡。郭某隨後向裴某家屬支付了4000元錢,並於2012年7月25日向洛陽市公安局長安派出所投案自首。
經法醫鑑定,被害人裴某符合因患腦梗塞服用中藥後發生毒副作用,引起急性呼吸循環功能障礙而死亡的徵象,裴某的死亡後果與所服藥物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苑某在沒有醫師資格證的情況下,為被害人進行治療,在治療過程中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嚴重後果,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行醫罪。被告人郭某未對被告人苑某是否具有行醫資格進行審查,介紹被告人苑某為被害人行醫,幫助被告人苑某為被害人服用藥物,其行為亦構成非法行醫罪。
綜合案件情節,洛陽市澗西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苑某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二萬元;判處郭某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二萬元。
洛陽市澗西區法院新聞宣教局史局長告訴記者,本案中兩被告均為洛陽本地人,其中苑某是一廠礦負責人。在接受調查時苑某稱其所配製藥方確係家族祖傳,且曾經治癒多人。
http://news.sohu.com/20140312/n396485015.shtml news.sohu.com false 中國新聞網 http://www.chinanews.com/fz/2014/03-12/5942732.shtml report 1033 中新網洛陽3月12日電(劉鵬)「脫胎換骨散」、「輕腳散」,正是這兩味神秘的「祖傳秘方」被河南省登封市一位偏癱患者服用後引發急性呼吸循環功能障礙而命喪黃泉。近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