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是否想過,當三百年後的人們回頭看搖滾樂歷史時,會有怎樣的印象。或許就像現在的我們看待古典音樂一樣,腦海能立刻想到的只有莫札特、貝多芬或巴赫等鼎鼎大名的人物,如果不是鑽研這方面的人,可能連十個名字也叫不出來。也就是說三百年後的人只能通過搖滾明星來對搖滾樂產生不同的理解。而隨著時間軸不斷前進,任何領域的藝術家都難逃被淡忘的命運,往往只有少數人、甚至只有一個人會被永遠銘記,接著個體的重要性將被誇大,直到他成為某個流派或風格的代名詞。如果要猜測後世將如何看待搖滾樂則更加艱難,因為幾乎任何東西都能被貼上搖滾的標籤,比如Coldplay、ABBA、某種髮型、穿搭風格,甚至是摩託車款式。
如果說定義二十世紀上半葉的音樂是爵士樂,那麼定義二十世紀下半葉的音樂肯定是搖滾樂。但它的思想意識和觸及範圍很廣闊且非常普及,所衍伸出的文化意涵和音樂類型也更為繁雜:這也是為什麼到了現在,人們對搖滾樂的本質意義仍有爭論。但這些爭論和個人喜好總有一天會平息,三百年後的人們看見的搖滾樂,肯定不會跟我們所認為的一樣。那對未來人類來說,最能清晰定義搖滾樂形象的人會是誰呢?雖然每個人心中都有自己的答案,但針對這個問題有一個最直覺和合理的選擇,那就是披頭四。
所有的邏輯概念都被其主宰地位說服,他們活躍時期是全世界最受歡迎的樂隊,而且即使是五十年後的今天,對披頭四的狂熱程度絲毫沒有減弱。披頭四定義了搖滾樂隊應該是什麼樣子,所有後來的搖滾樂隊無論是有意識或無意識都自然地以他們為樣板。除了披頭四之外,最有可能的兩個人應該是貓王和鮑勃迪倫。三百年後,如果貓王和迪倫共同成為搖滾樂這個概念的代名詞,是件公平卻也奇怪的事情。因為隨著時間流逝,歷史總是更容易為一種文化保留其中一個故事,而不是兩個。貓王和迪倫的故事幾乎沒有共同點和相似之處,雖然兩人現在的社會及文化地位類似,但完全有可能隨著歷史洪流的前進,他們其中一人會被捨棄。
假如貓王成為了搖滾樂的代名詞,那麼後世看待搖滾樂會更像是個娛樂圈。因為貓王不是自己創作,而是演唱其他人譜寫的歌曲,而詞曲創作或許就會從搖滾樂的內涵中抹去,變成一種娛樂表演的藝術形式,每首歌曲的重要性也將低於演唱者。它將變成更個人式的音樂,伴隨著貓王的人格特質和他日漸衰弱的身體和英年早逝,將成為整個搖滾文化的寓言故事。後人回望搖滾樂時,將會是一段帶有悲壯色調的歷史。假如迪倫成為了搖滾樂的代名詞,那麼又會是另一種面貌。在這種可能性下,如詩般的歌詞和真性情將成為一切,搖滾樂某種程度會成為與傳統民謠交織的產物,後人記住的搖滾樂也將更具政治性。而迪倫沒有傳統定義上的優美嗓音,搖滾樂可能會被定義成意義重於音樂性的流派。
或許他們都不是最終答案。 1977年,美國太空總署發射無人太空船航海家一號至外太空,永遠逃離地球引力,成為第一個離開太陽系的人造物體;由於太空總署期望航海家一號有天能被智能化外星人發現,因此船上除了裝載著科學儀器和探索設備,還包括一張音樂合輯,以及如何播放唱片的基本說明。這張名為《航海家唱片》的合輯由天文學家卡爾薩根所帶領的研究小組策劃的,內容主要是反映地球的多樣性和精彩面貌,除了各種語言的問候之外,還包括大自然的聲音和27首世界名曲。而唱片中唯一一首搖滾歌曲,是查克貝瑞創作和演唱的〈Johnny B. Goode〉。雖然有其他歌曲曾被列入考量,像披頭四的〈Here Comes the Sun〉就是其中之一,所有隊員都希望歌曲能被收錄至航海家唱片,但因為他們並未擁有歌曲版權,所以最後因為法律關係而沒有實現。
這件事發生在1977年,距離〈Johnny B. Goode〉的發行已經過了19年,理應有更多歌曲可以納入選項,但查克貝瑞仍是更合適的不二人選。搖滾樂是簡單直接、節奏性強烈的音樂,而貝瑞也創作這樣的歌曲;搖滾樂起源於黑人音樂,並由白人音樂家帶進主流,而貝瑞是個黑人並直接影響了像基思理查茲和吉米佩奇(Jimmy Page)等白人音樂家;搖滾樂是無法無天的不法份子,而貝瑞在四十歲前曾入獄兩次;搖滾樂與傳說神話聯繫在一起,而貝瑞本身就是個充滿都市傳奇色彩的人物。約翰列儂曾說:如果你想給搖滾樂另一個名字,那可以稱它為查克貝瑞。沒有人知道往後數百年搖滾樂會以怎樣的面貌被記住,但如果地球毀滅了,至少仍有一首搖滾歌曲將長存於宇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