弦子起訴朱軍:
法律何時還我們公平正義?
文 | 霧滿攔江
(01)
弦子訴央視主持人朱軍案,近日在北京海澱區人民法院開庭。
(弦子開庭前在法院門口)
有人支持弦子。
也有人聲稱「只相信法律」。
雙方都在期待著法律給自己一個公平。
可法官在琢磨什麼呢?
(02)
法律是否能夠給人以「正義」?
古人是持懷疑態度的。
紀曉嵐就是疑問者之一,他曾說過兩件事:
有三個士兵,在外值守。夜晚大雪,三個人在屋子裡掌燈聊天,忽然間燈滅了,就聽咣嘰咣嘰,黑暗之中,三個人打起來了。
打到天亮一看,嘿,打死了一個。
刑部急忙來審問:是誰打死了人?
活著的兩個士兵一起搖頭:不知道,不曉得,不清楚,半夜裡黑古隆咚什麼也看不見,有人打我我就打回去,打到了誰我也不知道,更不知道是誰打死了人。
兩人都不能確信死者是誰打死的。有可能是自己,也有可能是另外一個人。他們自己都不知道,你再追問也白搭。
咋整呢?
這可咋整呢?
刑部官員懵圈了。
找不出真兇,死者家屬不依:
正義呢?我就是要個正義,有這麼難嗎?
難不難說不上來,但就此案子而言,人的智力,距離正義訴求是有距離的。
有距離的。
(03)
一對青年男女,攔下縣太爺的轎子喊冤。
喊什麼冤呢?
男青年說:大老爺,這姑娘是我媳婦,她想拋棄我跑掉。
女青年說:別聽這貨瞎掰,我是他的妹妹,他娶不到老婆,想拿我頂數。
嘿,縣太爺樂了:這個案子簡單,你們倆是夫妻還是兄妹,找家屬鄰居一問,不就清楚了嗎?
可萬萬沒想到,這對青年男女,是流浪乞丐,根本沒家屬,也沒有鄰居。他們生在荒郊,連個家鄉都沒有。他們不認識任何人,任何人也不認識他們,問都無從問起。
那怎麼判呢?
師爺出來,一錘定音:就按他們是兄妹判了。
為什麼要按兄妹判呢?縣太爺不明白。
師爺道:假設我們怎麼判都錯,那我們只能儘量犯小錯。假設他們是夫妻,我們按兄妹給判了,無非不過是搶走這個男人的老婆,不算什麼大事兒。可如果,如果我們按夫妻判了,而他們其實是兄妹,那我們強制妹妹做哥哥的老婆,可就造了大孽。兩個錯誤只能挑一個,我挑搶走這個男人的老婆。
縣太爺:……我也挑搶走這個男人的老婆。
(04)
紀曉嵐兩個故事,已經把法律的意義說明白了。
——當事人想要公正。
——於審理者而言,只能在兩個錯誤之中,儘量挑選出一個小的來。
弦子訴朱軍,就是典型的黑箱案,一方說有騷擾,一方說無,說有者拿不出證據,說無者更沒依據。法院只能假設自己一定判錯了,所以錯誤無非是兩個:
一是明明沒有騷擾,卻出於對女性弱勢地位的同情而判了有,這種錯誤,對男當事人的傷害有多大?
一是明明有騷擾,卻因為沒有證據,硬是讓女當事人冤情無訴,這種情況,對女當事人的傷害又有多大?
法官正點燈熬油撥拉著小算盤,計算這個數值。
你跟他說正義……sorry,他牙齒還沒刷,算盤珠子還沒撥拉明白呢。
(05)
現在的司法制度,不再是紀曉嵐時代刑偵起訴判決一勺燴,所以前面的比喻不恰當。
新的時代,新的麻煩。
有個妹子,被狠心老公家暴,趕出家門,奪走了她生的兩個孩子。妹子憤怒起訴,一是離婚,二要孩子的撫養權。
這麼簡單的案子,一連三個法官,都判決妹子不許離婚。
法官這是怎麼了?
還有良知嗎?
妹子第四次起訴。
這一次,法官跟妹子說了實話:判決你離婚,不是不可以,但你必須放棄孩子的撫養權。
為啥呀?妹子不明白:孩子是我親生骨肉,你為什麼逼我放棄?
法官:如果我判決你離婚,同時讓你擁有孩子撫養權,那我就得替你搶孩子。
替我搶孩子,委屈你了嗎?妹子更困惑:正因為我無法從老公手裡,把孩子搶回來,才求助於司法,可你為什麼不幫我?
不是我不幫你……法官急了,拿出熱點新聞給妹子看:看新聞,這標題你認得嗎?
妹子拿過新聞一看,樂了。
這條新聞是:東莞基層法院民庭法官,一年要辦1600個案子。
1600個案子。
這就意味著,這位法官一天至少要處理5個案子,多者6到7個,晚上還要加班加點寫同等數目的判決書,還不可能讓書記員代筆那種。而且他的工作量,在自己的單位只排到第三。
只排到第三。
西安有個法官,被稱為辦案快手,但他一年才結案484件,還不到當年東莞基層法官的零頭。但這個數目也夠嚇人的了,因此這名法官被當事人告了。因為當事人要「正義」,正義最大的訴求是時間資源,你花在我案子上的時間太少,蘿蔔快了不洗泥,不夠正義。
所以法官的意思是說:你以為我們法官全都閒著沒事,可以組團替你去搶孩子?可這樣的案子我手裡有幾十個,一天就要處理五到七起,我根本沒有時間替你去搶孩子,更沒有時間替所有的當事人去搶孩子,你希望全世界都停下來關注的正義,在法院只是件普通工作,是無數同質事務中的一件。我們真的沒有那麼多的時間,去滿足所有人的正義。
——去年出了個怪案,一名當事人申訴14年,法官最後給了他一個無罪判決,而事後發現,這紙無罪判決,竟然是假的。是法官自己瞎寫的。
事發之後,法院吱唔稱這名法官有精神病——真正的原因,就是個法官工作量飽和,攤到每個案子上的時間極短,一堆案子沒結,又來了一堆。一名14年堅持上訴的人,縱有奇冤在身,但具體的法官被困在無數案子裡,根本沒有時間攤給他。所以搞了個假的無罪證明想讓對方消停——只因事實太荒謬,說出來大家聽不懂。有些人只能聽懂幾個字的解釋,所以法院方面就給了一個「精神病」的答案。事實上,這個解釋給出之後,輿論真的消停了。
這就是荒謬的現實。
你的正義,沒有時間。
(06)
訴訟資源,最短缺的是時間。
一個人要想打贏官司,需要做到三點:
第一點,不要與對方爭論,你只需要條理清晰的說服法官,法官覺得你這人懂事明理,同情的天平自然就會向你傾斜。
第二點,不要惡意消耗法律資源,你的事情再大,在法官這裡也只是日常工作,你越讓法官省心,法官越容易認可你。
第三點,不要情緒化。法庭是講理的地方,你老是弄出慷慨激昂,一定是表錯了情。
有事說事,有理講理,司法資源的本質,不過是法官的時間。爭奪司法資源的關注是情理之中,但法官人數有邊界,法官們的時間是個固定的量,消耗在你身上的多了,花在其它案子上的一定會減少。這對於法院來說,你就是個「劣質客戶」,當然法院永遠不會這樣說,甚至不會有絲毫的情緒表達,但這個世界是平衡的,你爭奪了太多的司法時間,別的方面一定會出現損耗,一旦你明白了這淺顯的道理,就知道如何為自己爭取公道了。
(*本文圖片來自於網絡)
去年今日·霧曰
開放的社會下,你會遭遇到各種形式的冒犯。
人是一系列習慣的總和,生活在固化的圈層中。一成不變的生活方式,構成了我的視野和認知。通常情況下,人會把自己所關注的碎片視為整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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