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涉世未深的人的眼裡,法院是公平公正的,是能夠為人伸冤,給罪惡定罪的對方。近日,一位開服裝店的張先生求助媒體,說自己在去年年某收到了一張判決書,但裡面的店名字信息什麼都不是和他有關的,最後還被法院扣錢了,這讓他不知道怎麼辦。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為什麼張先生會受到與自己無關的判決書?還被法院扣錢?
據了解,張先生在收到這張法院判決書後,也傻眼了,上面寫的人的名字是一個叫做謝小勇的男子,店也不是張先生服裝店,而是七匹狼皮帶。當時,張先生覺得,信息什麼的都不是自己的,就沒當一回事。可就在幾個月之後,也就是今年的四月份,張先生發現自己帳戶裡的錢不見了,一查就發現,自己帳戶裡的錢被法院給莫名其妙扣走了。
這讓張先生很是無語,賣假貨的也不是自己,判決書也不是他的名字,為什麼要扣他的錢?就此問題,張先生找到了媒體,希望媒體出面解決。張先生也擔心自己的徵信受到影響,希望法院能夠還他清白。於是,記者就跟隨張先生一起去到了當地的法院,張先生表示上面的名字和地址都不是他的,以為傳票不是自己的,他也沒有做什麼違法的事情,才沒有接傳票的。
對此,法院的工作人員稱,如果接到了傳票,不來的話,就按照缺席處理,也就是這種情況,當事人是放棄申訴的。對於工作人員的說法,張先生不理解,認為至少要打電話,但法院沒有給他打電話。記者又陪同張先生找到執行局局長,對方表示,七匹狼一共起訴了50個人,張先生經營的服裝店賣了七匹狼的皮具,然後沒有出庭訴訟。
但是對於局長的說法,張先生感到很委屈,稱自己從來就沒有賣過七匹狼的東西。對此,局長表示,這應該是工作人員在製作判決書的時候,不小心失誤,複製粘貼錯了。另外扣走張先生的錢,當時也是按照法律執行。張先生被扣除的錢,會在5天之內退回個以張先生,但張先生依然還是被告人,也就是說錢可以回來,但張先生依然還是這起案件的涉事人,這件案子也會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