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印兩國有文字記載的交往始於公元前2世紀。中國高僧法顯和玄奘曾到印度求經,印度高僧達摩曾來華傳教並創立禪宗。在抗日戰爭時期,印度國大黨派出援華醫療隊,柯棣華大夫為中國人民的解放事業獻出了生命。
50年代初,中印間曾有過密切的交往。1950年4月1日兩國建交。印度是第一個同中國建交的非社會主義國家。1954年,中印兩國總理實現互訪,兩國領導人共同倡導了著名的和平共處五項原則。1956年周總理再次訪印。
1959年,印支持和收容西藏叛亂分子並在中印邊境製造流血事件。1960年,周總理親赴新德裡就邊界問題同尼赫魯會談。1962年,印在中印邊境向中國發動全面武裝進攻,中國被迫進行自衛反擊。此後,兩國關係冷淡。
1976年,兩國恢復互派大使。1979年,印外長瓦傑帕伊訪華。1981年,黃華副總理兼外長訪印。1984年雙方籤署了貿易協定。1988年12月,印總理拉·甘地訪華,兩國關係進入一個新階段。雙方同意在邊界問題解決之前,共同維護實控線地區的和平與安寧,同時努力改善和發展雙邊關係。決定成立邊界問題聯合工作小組和經貿、科技聯合小組。兩國還籤署了科技和民航合作協定。
1991年,李鵬總理訪印,兩國籤署了領事條約、恢復設領協議、恢復邊貿備忘錄和和平利用外空科技合作諒解備忘錄。這次訪問推動了中印關係的全面改善和發展。此後,印總統、議長和國防部長等相繼訪華。中國駐孟買總領館和印度駐上海總領館恢復開館。印方取消了針對在印中國人的歧視性限制法規。
1993年,拉奧總理訪華,兩國籤署了保持邊境實際控制線地區和平與安寧的協定、環境合作協定、廣播電視合作協定以及增開邊貿點議定書,為兩國間的友好合作增添了新內容。同年,李瑞環政協主席訪印。
1994年,印度副總統納拉亞南訪華。錢其琛副總理兼外長和遲浩田國務委員兼國防部長分別訪印。雙方籤署了避免雙重徵稅協定、衛生和醫學科學合作協定、簡化籤證手續諒解備忘錄、兩國銀行合作諒解備忘錄。
1995年,喬石委員長訪印,同印領導人進行了廣泛的接觸,進一步推動了兩國關係的發展。
1996年,江澤民主席對印進行國事訪問,這是中印建交以來,中國國家元首首次訪印。訪問期間,兩國領導人進行了富有成果的會談,共同確立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基礎上建立面向21世紀的建設性合作夥伴關係,並就雙方保持高層往來、推動兩國經貿合作、加強在國際領域的相互支持等達成廣泛的共識。
1997年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書記處書記尉健行訪印,分別會見印黨政領導人,保持了兩國高層對話的勢頭。
1998年5月,印進行核試,並以「中國威脅」為藉口對中國進行無端攻擊,使中印關係嚴重受挫。中方進行了有理有利有節的鬥爭。此後,印政府通過各種渠道與中方接觸,尋求修復兩國關係。
1999年2月,中印兩國外交部官員在北京舉行會晤,確認中印互不構成威脅。6月中旬,印外長賈斯萬特·辛格應邀訪華,雙方確認中印關係發展的前提是互不視對方為威脅,基礎是兩國共同倡導的和平共處五項原則。雙方願共同努力推動雙邊關係繼續恢復和改善。
2000年3月,中印舉行首輪安全對話。5月,印度總統納拉亞南對中國進行國事訪問。雙方就雙邊關係和共同關心的地區和國際問題交換了意見,就大力發展印中友好合作、加強經貿合作和人員交往以及加快核實邊境實控線進程等達成許多共識。
2001年1月,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李鵬對印度進行正式友好訪問。李鵬委員長同印度領導人及各界人士進行了廣泛接觸,就如何推進中印友好合作深入交換了意見。訪問達到了增進了解、發展友誼和加強合作的目的,促進了中印兩國和中國全國人大與印度議會之間的交流與合作,進一步推動了中印睦鄰友好關係在新的世紀持續健康穩定地向前發展。7月,各國議會聯盟主席、印聯邦院副議長赫卜杜拉女士率議員、工商界人士組成的友好代表團訪華。9月,中印名人論壇首次會議在新德裡舉行。
2002年1月,國務院總理朱鎔基對印度進行正式訪問。朱總理與瓦傑帕伊總理舉行會談,與其他領導人和各界人士廣泛接觸。雙方再次確認中印互不構成威脅,並就進一步加強經貿等各領域的合作達成廣泛共識。雙方籤署了包括旅遊、科技、水利、空間等領域的6個合作文件,進一步推動了中印關係的全面發展。3月,印外長辛格乘中印首航班機訪華。4月,中印外交部舉行首輪反恐磋商。6月,江澤民主席在阿拉木圖出席亞洲相互協作與信任措施會議峰會期間,會見了與會的印總理瓦傑帕伊。
2003年1月,印度人民院議長喬希對中國進行正式友好訪問。4月,印度國防部長費爾南德斯訪華。5月,胡錦濤主席在出席聖彼得堡建市300周年慶典期間,會見了瓦傑帕伊總理。雙方就發展兩國關係和共同關心的國際地區問題交換了意見。6月22-27日,瓦傑帕伊總理對中國進行正式訪問。這是印度總理10年來首次訪華。訪問期間,溫家寶總理與瓦傑帕伊舉行了會談。國家主席胡錦濤、中央軍委主席江澤民、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和國家副主席曾慶紅分別會見了瓦。雙方就雙邊關係和共同關心的地區及國際問題廣泛交換了意見,籤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印度共和國關係原則和全面合作的宣言》,確認發展長期建設性合作夥伴關係。印度在《宣言》中明確承認,西藏自治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的一部分。此外,兩國還籤署了科技、海洋、司法、教育、文化、能源、籤證、邊貿等領域的10個合作文件。此次訪問進一步促進了中印關係的改善和發展,標誌著兩國關係進入全面發展的新階段。10月,溫家寶總理在印尼峇里島出席中國-東協會議期間再次會見瓦傑帕伊總理。11月,中國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對印進行正式友好訪問。訪問期間,賈主席與謝卡瓦特舉行會談,並分別會見了總理瓦傑帕伊、人民院議長喬希和外長辛哈。
2004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書記處書記、中央組織部部長賀國強率團對印度進行友好訪問。3月,中央軍委副主席、國務委員兼國防部長曹剛川上將訪印。5月22日,印度國大黨在第14屆人民院大選中獲勝,聯合進步聯盟政府執政。22日和25日,溫家寶總理和李肇星外長分別向印度新任總理曼莫漢?辛格和新任外長納特瓦爾?辛格發賀電。26日,李肇星外長與納?辛格通話,向他表示祝賀。6月28日,國家主席胡錦濤和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分別就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創立50周年,與印度總統卡拉姆和總理曼莫漢?辛格互致賀電。6月21日和7月3日,李肇星外長在出席亞洲合作對話和東協地區論壇會議期間,兩次會見印度外長納特瓦爾?辛格。
二、雙邊經貿關係和科技、文化、旅遊合作
近10年來,中印貿易發展較快,印度已成為我在南亞地區最大的貿易夥伴。中國對印主要出口商品有石油、化工產品和機電產品等。從印進口商品主要有鐵礦砂、鉻礦石等。1992年中印邊境貿易恢復,以易貨為主,每年邊貿額約500萬元人民幣。
2003年2月,「第15屆印度國際工程技術博覽會」在印度首都新德裡舉行。中國作為博覽會夥伴國,組織了以外經貿部副部長安民為團長、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參展團,包括多家國內一流大企業在內的70多家企業參會。10月,由印度工業聯合會舉辦的「印度製造」商品展在北京舉行,印度商工部長傑特雷率大型企業代表團參加。這是印度第一次在中國舉行商品展。
據中國海關總署統計,2003年,中國同印度貿易總額為75.95億美元,比2002年增長53.6%,其中中方出口額為33.44億美元,進口額為45.51億美元。
雙方的文化、旅遊等交流發展迅速。2002年3月,中國開放印度為中國公民自費旅遊目的地國。中國東方航空公司正式開通北京/上海至德裡的直航客運業務。12月,兩國旅遊部門籤署了關於中國公民組團赴印旅遊實施方案的諒解備忘錄。2003年6月,瓦傑帕伊總理訪華時,兩國籤署了互設文化中心備忘錄。2004年6月,中國駐印度大使館在新德裡成功舉辦「中印手拉手藝術文化之夜」活動。
三、中印邊界問題
中印邊界全長約2000公裡,分為東、中、西三段。雙方爭議地區面積共約125,000平方公裡,其中東段約90,000平方公裡,中段約2,000平方公裡,西段約33,000平方公裡。
中印邊界問題是歷史遺留下來的。1914年,英國殖民主義者炮製了非法的「麥克馬洪線」,中國歷屆中央政府都不予承認。1947年印度獨立後,不僅繼承了英國對中國部分領土的侵佔,而且進一步侵佔中國大片領土,於1953年擴展到「麥線」。1954年,印按其侵佔和無理主張單方面在地圖上將中印「未定界」改畫為「已定界」。1959年,印根據其改畫過的地圖線正式對中國新疆阿克賽欽地區提出領土要求。1960年4月,周恩來總理前往新德裡與尼赫魯總理舉行會談,由於印堅持無理立場,雙方未達成協議。隨後舉行的兩國官員會晤也無結果。1962年10月,印在邊境向中國發動全面武裝進攻,企圖用武力攫取領土,中國被迫進行自衛還擊。此後,兩國邊境地區在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基本保持平靜。
1987年2月,印在非法侵佔「麥線」以南的中國領土上建立所謂「阿魯納恰爾邦」。中方多次嚴正聲明,絕不承認非法的「麥線」和所謂的「阿邦」,並要求印撤回所有越線設點的軍事人員。
1988年12月,印總理拉·甘地訪華,雙方表示在尋求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邊界問題辦法的同時,應積極發展其他方面的關係,努力創造有利於解決邊界問題的氣氛和條件。雙方同意建立關於邊界問題的副外長級聯合工作小組。
迄今 ,兩國副外長級邊界問題聯合工作小組已舉行了14輪會談。雙方一致認為邊界問題不應成為兩國發展其他雙邊領域關係的障礙,而應通過和平談判加以解決。1993年,兩國政府籤署了《關於在中印邊境實際控制線地區保持和平與安寧的協定》,並成立了專家小組,討論制定協定的實施辦法並已取得一些積極進展。1995年11月,雙方撤除了兩軍在邊境東段旺東地區過於接近的哨所,使邊境局勢更趨穩定。1996年11月底江澤民主席訪印期間,兩國政府籤署了《關於在中印邊境實控線地區軍事領域建立信任措施的協定》,這是中印在建立相互信任方面採取的重要舉措。協定的籤署和實施有助於進一步維護中印邊境實控線地區的和平與安寧,為邊界問題的最終解決創造良好的氣氛。
2003年6月,印度總理瓦傑帕伊訪華,雙方重申願通過平等協商,尋求公正合理以及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邊界問題的方案, 在最終解決之前共同努力保持邊境地區的和平與安寧,致力於繼續執行為此目的籤署的有關協定。雙方同意各自任命特別代表,從兩國關係大局的政治角度出發,探討解決邊界問題的框架。2003年10月、2004年1月和7月,雙方特別代表先後舉行了三次會晤。
四、重要雙邊文件
1984年8月籤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印度共和國政府貿易協定》
1988年5月籤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印度共和國政府文化合作協定》
1988年12月發表《中印聯合新聞公報》
1993年9月籤訂《在中印邊境實際控制線地區保持和平與安寧的協定》
1996年11月籤訂《在中印邊境實控線地區軍事領域建立信任措施的協定》
2002年1月籤訂《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印度共和國政府旅遊合作協定》
2003年6月籤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印度共和國關係原則和全面合作的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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