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7 08:53 來源:溫州日報全媒體 編輯:王一川 瀏覽:9331
1龍港鎮瓶裝液化氣綜合整治辦公室原副主任繆仁德長期佔用企業車輛、轉嫁費用增加企業負擔等問題
2015年3月至2017年4月,繆仁德利用職務便利,長期佔用管理服務對象某石油液化氣公司車輛,作為單位公務用車和個人使用,相關費用由該公司支出。此外,繆仁德還存在將個人車輛油費和招待費用等共計13990元在該公司報銷,在執法過程中收受管理服務對象價值2000元超市購物卡問題。2018年4月,繆仁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
2龍港鎮瓶裝液化氣綜合整治辦公室原工作人員方欽克靠山吃山擾亂市場秩序等問題
2016年9月至2017年9月,方欽克利用工作便利,設立蒼南明順液化氣有限公司,並讓無證照液化氣經營戶掛靠收取掛靠費。此外,方欽克還存在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價值2000元超市購物卡問題。2018年4月,方欽克受到行政記大過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
3蒼南縣糧食批發市場拆建工程辦公室原副主任鄭元如利用職權向企業無息借款變相索取利益等問題
2013年至2014年,鄭元如利用職務便利,兩次向蒼南縣糧食批發市場拆建工程某代建公司出納蔣某無息借款共計20萬元,用於個人資金周轉。2016年端午節和中秋節,鄭元如收受該蔣某所送的6瓶茅臺酒、2瓶海之藍酒,價值5000餘元。2018年4月,鄭元如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
4蒼南縣糧食批發市場拆建工程辦公室成員(業主代表)蔡明鴻利用職權向企業高息出藉資金牟利等問題
2017年2月,蔡明鴻利用職務便利,按照月利息3%主動高息借款給蒼南縣糧食批發市場拆建工程項目某代建公司負責人800000元。蔡明鴻還曾於2014年至2016年期間,3次主動高息借款給該企業負責人共計358萬元,謀取利息115068元。2018年4月,蔡明鴻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橋墩鎮國土所原所長陳明鋒利用職權影響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牟利等問題
2010年12月,陳明鋒以妻子名義入股某房開公司,開發某房地產項目。2014年10月,該房開公司全體股東書面授權陳明鋒實際執行董事長權力。在參與管理公司期間,陳明鋒共領取工資19萬元。2018年4月,陳明鋒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追繳其違紀所得。
6宜山鎮城建辦主任陳紹梭等人以「業內規矩」名義向企業索取錢款等問題
2016年,宜山鎮城建辦主任陳紹梭、城建辦招投標中心工作人員陳嘉鵬,利用職務便利,向2家招投標代理公司收取招標文件工本費提成共計10000多元,用於城建辦違規發放津補貼及辦公電腦配置升級等。此外,陳紹梭、陳嘉鵬還存在參與評標過程中違規收取招投標代理公司紅包問題。2018年4月,陳紹梭、陳嘉鵬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7錢庫鎮三西村黨支部書記吳登表等人強制向企業收取「贊助費」問題
2017年1月22日,吳登表以工程結算價虛高為由,要求承接該村農房改造加固外立面工程的某建築公司負責人向三西村支付「贊助費」5萬元,後實際收取3萬元並用於該村無法入帳報銷的開支。2018年4月,吳登表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8龍港鎮社會事務發展局工作人員吳小超指定企業購買服務等問題
2014年至2017年期間,吳小超利用負責民辦教育機構審批、監管工作的便利,先後向多家民辦機構負責人推薦某裝飾公司承攬裝修工程,收受該裝飾公司負責人鄒某價值2000元超市購物卡。2018年1月,吳小超在辦理某藝術培訓學校法人變更過程中,收受該培訓學校負責人林某某價值2000元超市購物卡。2018年4月,吳小超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
9蒼南縣水利局水庫水閘工程建設辦公室副主任吳立新在管轄領域公然搭股經商影響市場秩序等問題
2000年至今,吳立新在先後擔任蒼南縣水利局建設科科長、副總工程師、水庫水閘工程建設辦公室副主任期間,違規在3家水電企業參股經商,且在《個人事項報告表》未如實填報本人及近親屬從業情況。此外,吳立新還存在長期曠工問題。2018年4月,吳立新受到留黨察看一年、開除處分。
10蒼南縣國土局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靈溪分中心工作人員施克建利用審批職權收受企業好處問題
2009年至今,施克建在蒼南縣國土局地籍科和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靈溪分中心工作期間,利用審批便利,多次違規收受3家公司價值11500元超市卡、加油卡,為送禮公司提供審批辦證時限方面的關照。2018年4月,施克建受到黨內嚴重警告、降低崗位等級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