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肺炎疫情爆發突然,為了防控疫情,各地均採取了較為嚴格的管控措施,主要以居家隔離為主。恰逢春節假期,很多人在老家過年,為了打發無聊的隔離時光,很多人選擇了用我國的國粹「麻將」來消遣時光,特別是我國廣大的農村地區此情形更為常見。
那麼,打麻將到底算不算違法犯罪行為呢?為什麼有些人會因為打麻將被處罰呢?
筆者為大家梳理了相關的法律規定,以便大家更直觀地了解我國法律對打麻將行為的評價。
2005年1月10日公布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開展集中打擊賭博違法犯罪活動專項行動有關工作的通知》第二條中明確:「要嚴格區分賭博違法犯罪活動與群眾正常文娛活動的界限,對不以營利為目的,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娛樂活動,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娛樂場所並只收取固定的場所和服務費用的經營行為等,不得以賭博論處。對參賭且賭資較大的,可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處罰;違反黨紀政紀的,由主管機關予以紀律處分。要嚴格依法辦案,對構成犯罪的,決不姑息手軟,嚴禁以罰代刑,降格處理;對不構成犯罪或者不應當給予行政處理的,不得打擊、處理,不得以禁賭為名幹擾群眾的正常文娛活動。」
2005年05月25日公布實施的《公安部關於辦理賭博違法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通知》第九條規定,不以營利為目的,親屬之間進行帶有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不予處罰;親屬之外的其他人之間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不予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根據以上規定可知,並非打麻將就構成違法犯罪。
具體來說,不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不構成賭博罪。
如果僅僅是朋友間的娛樂,賭資不大的,不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違法行為。
但如果賭資較大,仍可能會受到治安處罰。
那麼「賭資較大」的標準是什麼呢?治安處罰法中關於「賭資較大」的認定國家並未有統一的規定,而是授權各地自行制定的一些規章制度。筆者整理了一些地方關於「賭資較大」的認定標準,供大家參考。
北京市規定:
個人賭資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處500元以下罰款;賭資設定為500元至1500元的,處五日以下拘留。
上海市規定:
《上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處罰裁量標準(試行)》規定,個人賭資在人民幣100元以上的,屬賭資較大;
四川省規定:
《四川省公安機關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裁量標準》規定,現場收繳賭資價值合計在人民幣1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的,屬賭資較大。
河北省規定:
《河北省公安機關治安管理處罰裁量標準》規定,賭資較大,是指個人賭資在200元以上;
江蘇省規定:
起罰點是個人賭資或人均賭資達到200元。賭資200元以上、不滿1000元的,處500元以下罰款。個人賭資或者人均賭資1000元以上、不滿3000元的,處5日以下拘留。
吉林省規定:
《關於辦理賭博違法案件裁量標準的指導意見》,把「賭資較大」定位於:個人平均賭資數額在500元以上不滿2000元的,或者現場收繳賭資總數額在2000元以上不滿8000元的。
大家可以搜索自己所在省市關於「賭資較大」的具體規定,避免自己的行為涉嫌違法犯罪。
最後,筆者也在此提醒大家,雖然賭資不大的打麻將行為不被認定違法犯罪,但疫情期間,大家應遵守防控政策法規,儘量居家隔離,不外出,不聚眾,減少感染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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