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法官胡國興
1996年嘉利大廈火災現場
火災救援現場
一場整整燃燒了21個小時的大火,成為香港城市史的分水嶺。
14年前的冬天,香港嘉利大廈遭遇5級火警(僅次於需要出動軍隊的最高災情警報),造成41人死亡,80人受傷。這是自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這座城市所遭受的最嚴重的火災事故。
直到今天,香港高等法院法官胡國興仍然記得,在火災發生後的一個月,自己被末任港督彭定康委任為「嘉利大廈火災調查委員會」主席,以獨立於政府和火災受害者的第三方身份,調查這次巨大的災難。
時間再向後推移7個月,彭定康回到英國,胡國興留在香港,政治的變更並沒有影響這項調查的進行。那時,也許這位法官還沒有想到,自己將在2006年的夏天,監督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選舉,並在全世界的鏡頭前微笑著公布曾蔭權當選。
如今,很多普通的香港人仍然記得這項調查。從那時起,政府出臺了兩部與防範火災相關的法例,並提供財政上的援助。火災、調查、法例,一環環緊密相扣的邏輯,預示了這座城市的改變——
1968年至嘉利大廈大火前,香港共發生過22起5級大火;之後至今,僅發生過1起5級大火。
11月22日,當被中國青年報記者問起,是否對1996年後香港的消防安全感到滿意時,胡國興法官仍然謹慎地回答:「有改善,但仍不能自滿或鬆懈。」
希望行政局可以委任一個法定的調查委員會,由一名法官擔任主席,進行獨立調查
最先接到調查任務的並不是這位時年50歲的法官。在嘉利大廈大火的第二天,香港最後一任總督彭定康首先找到了消防處。在位於城市心臟地帶的立法局大樓裡,他責令消防處處長立刻著手調查,「找出起火原因,以及為何造成那麼多人傷亡」。
香港消防處和屋宇署成立了4個專門小組,調查火災原因、大廈結構、逃生方式等問題。這兩個部門的工作效率並不低,在三個星期內就迅速提交了兩份調查報告。
然而當時隸屬於布政司署的保安科還是以公文的形式謹慎地建議,希望行政局可以「委任一個法定的調查委員會,由一名法官擔任主席,進行獨立調查」。
這座城市百餘年來已經習慣了英國法律。立法局(香港回歸後更名為立法會)大樓前的泰美思女神像,一手握天平,一手持劍,代表著「公平」和「主持公義」,女神被蒙起的雙眼,則意味著「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雕塑的影子投入香港的城市精神,因此每每遇到重大社會問題,就會產生獨立的調查委員會。在香港作家李照興看來,「在這樣一種社會裡,這其實是很正常的事情」。
在嘉利大廈大火之前,總督會同行政局曾委任過11個調查委員會。後來,震動香港社會的「豆腐渣居屋工程」事件發生,當時的特首也委派成立了一個獨立的調查委員會。當然,調查項目並不總是這麼沉重。2008年亞洲小姐比賽出現黑幕,也曾有一個專門的委員會進行調查。
根據香港1968年出臺的《調查委員會條例》規定,任何人如果「拒絕回答由委員會提出或經委員會同意而提出的任何問題」,即屬犯罪,並將被「處罰款10000元(港幣)及監禁1年」。
對嘉利大廈大火進行獨立調查的任務落在了胡國興的身上。這顯然是一個重擔,因為他要面對的是一場巨大的災難。
災難發生在1996年11月20日下午。在香港九龍彌敦道的嘉利大廈,背著紅色禮物袋的聖誕老人畫像剛剛被貼到一個百貨公司的商鋪上。
這是一棟普通的舊式高層大廈,遍布著工藝品商店、診所、雜誌社、珠寶公司,以及數百個工作人員。搭電梯到第10層,就能找到人們所熟悉的寶麗金唱片公司。
如果非要在這棟大廈裡找點異常,那也許就是貼在管理處的一張告示。這封紅底白字的信上寫明,從月初開始,這棟大廈將開始拆卸3、4號電梯,在這個過程中「會有黑煙並有異味散出,各業戶請勿驚慌」。
當日16時47分,消防通訊中心接到了來自嘉利大廈的第一通報案,一個正在電梯槽工作的焊接工人在2樓電梯大堂發現火情。1分鐘後,14層的牙科診所員工發現走廊裡滿是黑煙,再次報警。4分鐘過去,4輛消防車、1輛救護車和22名消防隊員衝破下午擁擠的街道,趕到現場。
那時,這看起來像一場小規模的火警。至少指揮中心接到了這樣的反饋,「一切都在控制之中」。
在11層辦公的雜誌出版人愛德華決定和3名同事一起爬上頂樓。但越向上爬,煙霧越重,「四周一片黑暗,伸手不見五指」。可當向樓下衝去的人告訴他們著火點在3層時,這幾個人還是決定直接爬到最高處。
等待的時光太過無聊,他們甚至還抽起煙來。愛德華當時想著,「抖一陣就落翻去啦(休息一會就下樓了)。」
但就在愛德華爬上樓頂的十幾分鐘後,消防員們卻發現,這絕不是一場普通的大火。他們想去高層接應被困的民眾,卻在中途被熱浪和濃煙阻隔。火警被迅速提升為3級。
呆在頂樓的愛德華也變得恐懼起來,濃煙衝上樓頂,覆蓋了整片天空。他發現,就連自己腳下的樓板也被「燒得滾燙」。
在彌敦道上,驚恐的人們聚集在大廈對面的街道,他們看到嘉利大廈的最頂層,有人用椅子砸破了窗戶,隨即,巨大的火球伴隨著爆炸聲衝出樓外。
此時,愛德華已經幾乎沒有辦法呼吸,他聽到下方傳來尖利的慘叫,瘋狂地喊著「救命」。但不到10分鐘,那些聲音就消失了。火苗竄上樓頂,「向我們燒過來,我能站的空間越來越小了」,他回憶道。
也正是在這時,天空中出現了一架黑鷹直升機。這是它第一次在火災救援時出勤。直升機穿過密集的高層建築、電線和廣告牌,一直飛到嘉利大廈的上空。一個繫著繩索的救援隊員從直升機上緩緩降落,試圖接近那幾個頂樓的被困者。
愛德華獲救了。
向政府提交報告書時,亦公開報告書內容,讓公眾知曉
那一天,消防隊員從火場中救出70餘人。但也有41個人,永遠無法從那棟大廈中走出來了。
當時,李照興還是一名記者,他和同事們一起在報館裡收看直播新聞。直到今天,他仍然記得電視屏幕上直升飛機在盤旋,警笛長鳴,濃煙四起,「就好像看到了一個城市裡的戰場」。
那是一個他並不陌生的地方,「幾乎就在市中心,甚至就好像北京世貿天階旁邊的一棟高層大廈」。
就在那一刻,這個香港人第一次感到,「好像火已經燒到了自己家門口一樣,原來我們住的地方那樣不安全」。
城市中瀰漫著恐懼的氣息。李照興還記得,嘉利大廈火災後,「大家的神經很敏感」。每個人都害怕自己居住的大廈藏有潛在的危險,有人聘請具有消防經驗的管理公司來檢查大樓,有人則申請消防處前來檢查。因為預約實在太多,他們甚至要「排隊」等上3個月到半年的時間。
就是在那種「非常激動、非常不滿意」的民眾氣氛中,胡國興接下了調查的任務。
他相信,自己之所以被委任為調查委員會主席,是因為:「該調查需用法官審查案件的專業知識及經驗,查清該火災的成因及導致慘劇發生的情由、審議各救急部門及採取的應急行動,並就該行動是否足夠和統籌得宜提供意見,以及就如何防止同類慘劇再次發生提出建議。該等事項乃法官專業可處理的事宜。」
這位新上任的主席花了9個月時間做出兩份詳細的調查報告,並且,「向政府提交報告書時,亦公開報告書內容,讓公眾知曉」。如今,它們被中環的立法會圖書館收藏起來。這兩本可供香港市民隨時閱覽的報告,揭露了整場火災的真相。
人們未曾想到,兇手竟然只是一粒小小的火星。在11月20日的嘉利大廈,焊接工人正在電梯裡焊切金屬,沒有人注意到,一粒火星從11層一直落到2層的電梯大堂。
胡國興曾在接受訪問時回憶起自己的調查:當時電梯間裡堆滿了「夾板、竹竿、舊報紙,甚至鋸屑」,「易燃」幾乎是這些雜物唯一的共同點。
這粒火星引燃了2層的廢物,濃煙和高熱氣體在電梯槽內持續上升,並在電梯槽頂部積聚,在高層與新鮮空氣接觸後產生回燃,製造了另一個火場。
這棟大樓最高的那3層就如同被點燃一般,陷入一片火海。來不及逃脫的人們擠在窗前,絕望地揮手、呼救,但由於火勢太過強烈,消防員帶來的雲梯已經難以靠近。
香港消防處在香港文化中心露天廣場向公眾進行消防安全教育。CFP供圖
立法會大樓前的泰美思女神像
一個剛剛從樓裡跑出的牙科大夫,看見15層樓上的一個男孩攀到了窗外的冷氣機上。
那個男孩看起來再也支撐不下去了。醫生回憶起,「當時樓下的每一個人都在對他喊,『不要跳,不要跳』」。但是火已經燒到了背上,他再也堅持不住,從15層高樓跳下來,摔在2層樓的遮雨棚上。「砰」,發出巨大的響聲。
香港消防處前任處長郭晶強當天也在現場指揮救火。「我很難過,在那以前,我從不相信這樣嚴重的火災會發生在香港。」他回憶當時的感受。但對救援人員來說,當時無暇他顧,「怎樣救出人來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一旦這場毀滅性的大火被撲滅,人們就必須開始思考更多了。
調查報告點名建議,政府部門回應跟進
胡國興在調查中發現,一些悲劇也許是可以避免的,被困在樓裡的遇難者本來有可能逃脫。
至少在火剛剛燒起來的時候,那些在大廈裡面工作的人並沒有感到驚慌。在聽到火警鈴後,一層工藝品商店的店員們鎮定地走到樓外,甚至沒有忘記在出門前排隊打卡。
此時,葉廣權正在10層的唱片公司工作,他樓上的倉庫裡,堆滿了徐小鳳、許冠傑和達明一派等等流行歌手的母帶。這位曾經幫譚詠麟寫歌的音樂人在房間內的閉路電視上看到了走廊裡大量的濃煙,「我那時以為情況並不嚴重」,他回憶。這棟大廈已經裝修了一個月,濃煙算不上什麼稀奇事。不過,葉廣權還是要求辦公室所有的人迅速撤離,並一直呆在樓外的空地上。
他們只是少數依靠自救活下來的幸運者。
如果不是維修工程帶來的黑煙常常使這棟大廈警鐘誤鳴,「吵人的」警鐘被人們用塑膠袋包住,那麼當真正的災難來臨時,也許所有人都能聽到尖利但足以救命的鈴聲。
如果不是這棟大廈從未舉行過消防演習,那麼失火後很多從樓上逃下來的慌亂的市民不至於失去勇氣,他們也許會從瀰漫著濃煙的樓梯間衝向生存的出口。
如果不是樓梯間和電梯間的防煙門沒有保持正確關閉,那麼這些被困的人至少可以再多獲得30分鐘的逃生時間。
胡國興撰寫了厚厚的調查報告。對於當年的問責情況,如今他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據調查所得,該火災並非涉及刑罪情況,故此,無人因而遭逮捕。受害者循民事程序向因其疏忽或失職行為而應負責者索償。」
除了調查,報告中還提出了大量具體而細緻的建議。
有的建議直指勞工處和建造業訓練局,認為他們應為建築工人共同設計「安全訓練課程」;有的則與消防處和屋宇署有關,指出對於舊式商業樓宇,必須至少增置一種安全系統——緊急照明系統、機動抽風系統的自動斷路裝置、手觸式火警警報系統、消防栓/喉轆系統,或自動灑水系統。
胡國興在自己的報告裡,直接向消防處、勞工處、機電工程署、職業安全健康局、屋宇署、建築署、民政事務總署、警務處、救護車服務及醫院管理局,甚至是政府飛行服務隊等十餘個政府部門提出了非常具體的建議。
有時,這位法官提出的建議會讓人覺得「太瑣碎了」。比如,消防噴嘴所在的玻璃箱應由易碎玻璃做成;在大樓入口處,需設立菸灰缸。胡國興甚至寫道,「應儘量減少高級消防隊長的行政工作,使他們參與行動任務」。
1997年8月,胡國興提交了「最後報告書」。僅僅3個月過後,香港政府保安局就發表了《政府對嘉利大廈火災委員會最後報告所載建議做出的回應和跟進工作》。這份文件足足寫了26頁。
在政府的公開回覆中,對於調查報告的每一條建議,各個「被點名」的部門都給出了十分具體的回覆。如果對一條建議表示同意,該部門有時還會附上一個計劃完成的進度安排。
當然,報告中的一些條目,也讓他們無法表示贊同。
至少,當看到委員會要求機電工程署、屋宇署及勞工處「應認真研究將竹竿(裝修棚架用材)作耐火處理的可行性,並使他們變成非易燃物質」時,政府人員認為製作非易燃竹枝「並不可行」。不過他們補充,「屋宇署發出的《工作須知》已經包括使用非易燃棚架的規定」。
在看到「大型商業樓宇的業主需聘用一名消防安全總監」後,消防處也聲明,目前他們能夠做到的僅僅是「鼓勵聘用」,屬於「勸諭性質」。
至於委員會要求「統一火警鈴聲」,消防處坦率地表示了自己的無奈,「規定市民全部採用劃一的品種,會有技術和財政困難。我們現正研究有何最佳辦法。」
時隔14年,當胡國興法官回想當年擔任調查委員會主席的經歷時,他表示,當時「政府接納了我在報告書中提出的部分建議,消防措施亦有改善」。
在高層樓宇火災時,相比先進的雲梯車,良好的城市管治更為重要
並不是只有火災調查委員會在不停地向各個政府部門提出建議。就在嘉利大火的第二天上午8點30分,香港立法局大樓會議室裡舉行了一場特別的會議。
6個立法委員和6個來自保安科、消防處、屋宇署的政府公職人員參加了這次會議。而這6名立法委員當時都是《消防安全(商業處所)條例》草案委員會的成員。
事實上,香港曾在1994年經歷了一宗造成12死、10傷的蓄意縱火案。兩年後,立法局內務委員會為「確保此類慘劇不再重演」,決定成立草案委員會。顯然,剛剛發生的嘉利大廈火災讓這項法例的出臺變得更加迫切了。
直到今天,草案委員會主席、議員涂謹申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還記得,自己在前一天連續幾個小時盯著火災現場的電視新聞,「好慘,有一些人還沒等到救援就從樓上跳了下來」。
但是在第二天的會議上,他明確提出,「比悲痛更迫切的是改善問題,首先要反思救人程序,然後馬上進行緊急巡視,檢查其他大廈是否存有潛在危險」。
從今天能夠翻查到的會議記錄來看,在這場一個半小時的會議中,立法委員和公職人員顯然發生過一場辯論。
黃秉槐議員指出,欠缺自動噴灑系統讓救援工作變得特別困難,更何況在這棟大廈中,「走火通道被阻塞亦無人理會」。他強調在裝修工程期間,防火工作是很重要的,而這一點他早在1992年就已經提出。
當時的消防處防火組消防總長林振敏則回應,3年前,消防處已經在檢查後致函有關業主,要求他們安裝自動噴灑系統。1995年,消防處還向各有關機構派發了防火錄影帶。
不過,無論是消防處或草案委員會,都沒能阻擋災難的發生。在消防處後來對全港樓宇進行查勘時發現,只有28%的私人樓宇在消防裝置和大廈消防管理方面獲得「滿意」評級。屋宇署也在查勘時獲得相似的結果,「80%的綜合用途樓宇逃生路線不足」。
涂謹申回憶起,調查人員在研究嘉利大廈火場時發現,商業大廈慣用的玻璃門極易被燒毀,因此在後來出臺的正式《條例》中特別要求,商業大廈如果使用玻璃門,必須採用抗火能力超過一個小時的特殊材料,儘管這種玻璃會大大提高建築的造價。
此外,正是基於嘉利大廈大火的教訓,《條例》還要求大廈內防煙門必須時刻保持關閉,「否則,逃生的通道就會變成殺人的通道」。
這場大火全面革新了香港的消防細節。
如今,已經退休的林振敏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在高層樓宇火災時,相比先進的雲梯車,良好的城市管治更為重要。」目前,全世界最高的雲梯車只有100米,而杭州市為購買亞洲第一輛百米雲梯車,花費逾2000萬元。
這種極為昂貴的雲梯車最多只能到達30層樓高,但現實中,城市正在向著雲霄裡飛快地長高。以自己在消防處服務多年的經驗,林振敏強調,「高層建築的防火主要還是靠預防」。
最終,經過整整兩年反覆地磋商、辯論,《消防安全(商業處所)條例》於1998年出臺。
這項法例規定,1987年前的商業樓宇,都必須符合更嚴格的消防安全結構,包括出口通道的寬度、數目、安排及防煙防火設施,不同單位之間的耐火分隔等;必須增設的消防裝置及設施包括:自動噴灑系統、機械通風系統的自動停止設施和消防栓系統等。同年出臺的《建築物管理條例》也增加了消防安全的內容。
為此,香港政府分兩期對舊式商業樓宇進行消防安全改造,首期處理1973年前落成的約400幢樓宇;從2001年10月開始,處理1973至1987年的樓宇。
這項法例,至今仍被掛在屋宇署的網站首頁。
李照興還記得,也正是從那時開始,消防隊員常常出現在香港市民的生活中。甚至有時他坐在茶餐廳裡享受下午茶,也會聽到夥計向老闆抱怨一句,「檢察員又來了」。
我低下自己的頭,對自己說,我是有責任的。是的,這個城市的每一個男人和女人都是有責任的
對於這座維多利亞港畔的城市來說,一場火災就是一道巨大的傷疤。
葉堅耀是香港《星島日報》的一名攝影記者。嘉利大廈大火時,他爬上了距離嘉利最近的一棟樓房頂層,用鏡頭記錄下一具被燒焦的屍體,表情扭曲地伏在窗臺上。這個畫面,許多香港人至今仍難以忘記。
火災發生時,電視新聞全程直播。剛剛撿回一條命的葉廣權連續幾個小時收看新聞,他不敢相信,僅僅幾十分鐘的時間,那棟大廈就成為了人間煉獄。
已有21年樓齡的嘉利大廈窗戶碎裂、牆體斑駁。在一個接近窗口的牆角,搜救人員發現了22具骸骨,有些已不完整,有些交疊在一起,難以分開。整棟大廈不再有生氣,安靜得嚇人,那些在電梯間裡抽菸,或在茶水間裡講八卦的人們,有的已經永遠離開了這個世界。鏡頭下,只有一隻褐色的小鳥在這裡短暫地歇腳,然後迅速離開。
事後,街道上擺滿了白色和黃色的鮮花,花圈上的輓聯寫下「人間浩劫」4個大字。
曾經被困在嘉利大廈的獲救者愛德華相信自己不會忘記這一切,但「我們(倖存者)再見面時絕對不會提到這些」。
如今,香港消防處也已經不再願意更多提起1996年的那場大火。消防處新聞組一位工作人員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稱,「救火是我們的職責,我們不想標榜英雄主義。更何況,那場大火給了我們一個巨大的教訓,我們只希望做好消防安全。」
這並不是唯一一場改變城市歷史的火災。1911年3月25日的一場大火,也曾改變了紐約乃至美國。
火災發生在紐約曼哈頓南部的百老匯大街和第六大道之間。不過,在近百年前,在這兩條街道之間穿行的年輕女孩兒,並不是時尚的模特或藝術家,而是前往三角內衣廠工作的女工。她們在一棟10層建築的7至10層工作——直到災難降臨。
沒有電視畫面幫助我們還原當時的情況,但在火災第二天,《紐約時報》頭版頭條給出了這樣的標題:「141名男女工人死於內衣廠大火;被困華盛頓廣場大樓高層;街上屍橫遍地;樓內堆屍如山。」
報導中說,「位於格林尼街與華盛頓廣場拐角處的十層大樓中有三層昨天焚毀。大火中141名年輕的男女工人——其中至少125個姑娘——被燒死或者在跳到樓下的人行道上時摔死」。
那些死去的女孩們,年紀最小的14歲,最大的也只有23歲。她們中的許多人從遙遠的歐洲來到美國,甚至還沒有成為真正的美國公民,生命和夢就已經被燒毀了。
「4時40分,大火爆發了,有些人跑下樓梯,倖免於難,但一兩分鐘之後,這條通道就被火封死了。姑娘們衝到窗口,然後開始往下跳。人群中人們叫喊著不要跳,她們跳了,穿透破碎的玻璃墜落,在人行道上相互擠壓致死。至於沒有跳的,就更不必說了——有的屍體只是一堆灰燼。」《紐約時報》這樣描述當時慘狀。
她們的死亡將活著的人們喚醒。「我低下自己的頭,對自己說,我是有責任的。是的,這個城市的每一個男人和女人都是有責任的。」一位當時的學者在他的文章中這樣寫道。
三角內衣廠火災成為立法的依據,政府制定了《勞動法》,並規定工人們每工作3個月就必須進行一次防火訓練。1912年,立法規定,在7層以上超過200名工作人員的樓層,必須安裝自動防火噴淋系統;在任何一個超過兩層、僱員超過25名的工作場所,都必須安裝自動報警系統。
這是以生命為代價獲得的改變。
回到香港,在嘉利大廈火災之前,也曾經有一場大火改變了許多人的生活。1953年的平安夜,一個石硤尾棚戶區的住戶在點火水燈時不小心燒著了棉胎。那場大火燒毀了6個村莊,將所有的木屋和石頭房子化為灰燼。
當大火熄滅後,真正的災難才剛剛開始。9個人喪生於這片廢墟,另有57151個人因為這場火在聖誕節當天成為災民,失去了自己的家和全部財產。
為了安置這些災民,政府修建了幾棟臨時宿舍。據說,那時每間臨時宿舍的面積不足7平方米,沒有單獨的廚房和廁所。儘管看起來十分寒酸,但這幾棟臨時宿舍卻開啟了香港的「公屋計劃」。
如今,在這個城市中有上百萬個公共房屋單位,供低收入者租賃。這項舉措被一些學者稱為「由政府調控的『社會工資』,降低了可能由貧富差距帶來的社會矛盾」。
「看起來,香港每一場大火,都可能帶來一點變革。」作為這座城市的觀察者,李照興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