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武漢的小學老師用戒尺打學生的視頻在網上傳開後,經過當地教育局組成的專門的調查組,進行了深入的調查後,給出了處理意見,處理意見果然不出所料,和以往的處理的方法一樣,只要是家長投訴,那麼最後贏的都是家長,輸的都是老師,這次也不例外,這位老師受到了停課反省,向學生和家長道歉,還要通報批評的處理。
以往體罰學生的老師受到了處理,網友們拍手稱快,可是這次這個武漢的小學老師受到了停課處理,網友們卻分成了兩個陣營,一部分網友支持老師,覺得這個老師很冤枉,當然還有一部分網友覺得就要嚴厲處分這些體罰學生的老師。
我們先看看這位老師到底做了什麼事情?
這位涉事的女老師是武漢市江漢區北湖小學六(8)班的班主任夏老師,這不臨近期末考試了,班裡的紀律非常亂,於是夏老師逮住了一些折騰的歡的同學,將近有10多名學生,於是夏老師每個學生打了三下,視頻中,其實還有一個老師說話的聲音,說「這個打重點」,估計是搗亂搗得厲害的學生。不過老師打的都是手心。
打了之後,夏老師就把視頻發到了家長群,然後告訴家長,都六年級了,快畢業了,要督促好好學習,今天搗亂的孩子我稍微懲罰了一下。可是誰成想到,有家長不滿意了,直接發到了網上,於是就有了後面的教育局的調查和處理意見。
對於夏老師打學生被處理這件事,我想談談我的看法。
01
老師的行為到底是懲戒還是體罰
對於夏老師的處理意見是否正確,我們首先得確定老師的行為到底是懲戒還是體罰,這個是非常關鍵的。
大家也知道,2020年年尾的時候,教育部頒布《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通知,明確了老師具有懲戒權。可是一直以來懲戒和體罰的界限就沒有清晰過。
體罰我們都知道,但是懲戒呢,面對犯錯屢教不改的學生,老師到底該怎麼做,才算是受到保護的懲戒行為,才能很好的管理學生。
那麼夏老師的行為到底是體罰還是懲戒呢?很顯然,夏老師受到了處理,那麼她的行為肯定就不是受到保護的懲戒行為。而是體罰!老師打了搗亂孩子的手心,屬於體罰,不屬於懲戒!
是不是可以這樣理解,只要老師動手了,不管是用的什麼工具,打的什麼部位,只要動手打學生了,這就是體罰,如果這樣解釋的話,那麼夏老師的行為就是體罰,不是懲戒,那麼她在現在的形勢下,還在體罰學生,只能說她,看不清楚形勢,也是她咎由自取。
02
老師的懲戒權到底包括哪些
教育部 頒布的《規則》裡,首次明確了教師具有教育懲戒權,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學校及其教師應當予以制止並進行批評教育,確有必要的,可以實施教育懲戒:
(一)故意不完成教學任務要求或者不服從教育、管理的;(二)擾亂課堂秩序、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 (三)吸菸、飲酒,或者言行失範違反學生守則的; (四)實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險行為的; (五)打罵同學、老師,欺凌同學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六)其他違反校規校紀的行為。
將教育懲戒分為一般教育懲戒、較重教育懲戒和嚴重教育懲戒三類。一般的教育懲戒就是點名批評,賠禮道歉,罰站(還不能超過一節課),較重的由校級領導訓誡,嚴重的處罰是給予不超過一周的聽課處理,由家長領回家教育。當然學生違法犯罪了,這個自然會依法移交司法機關。但是只要不違國法,好像學生在學校裡所犯的錯誤,都不叫什麼,老師的懲戒也沒有多少的力度。
老師對於不遵守紀律的孩子,是有懲戒權的,但是這個權利不包括打孩子的手心,你只能進行點名批評,罰站,和家長聯繫,共同說教管理學生。其他的權利老師真的沒有。
03
老師使用好懲戒權果真是個難題
《規則》雖然肯定了教育懲戒的必要性和正當性,可是同時也規定了很多教師在使用懲戒權過程中不能有的行為,比如教師不得有的行為裡第一條就是「以擊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體痛苦的體罰」。
這條直接就把老師使用戒尺的權利給否定了,過去的戒尺是幹嘛的,就是學生犯錯了搗亂了,背書背不上來,老師用戒尺打手的,都說十指連心打了會很疼,但是不會被打壞。現在說還給老師戒尺,還給老師懲戒權,可是戒尺用來幹嘛,敲桌子嚇唬學生嗎?打了學生手心都被處理,你說以後還有哪個老師敢管教學生。
有人說,管教也不一定非要打學生吧,這話不錯,其實打學生的方法永遠都不是最好的方法,但是它卻是最為簡單有效的,起到震懾學生的作用。偶爾為之非常有效果。
班裡那麼多的孩子,老師一定做不到天天哄著孩子,就是你家裡,你面對故意調皮搗亂的孩子,你能天天心平氣和的哄著孩子嗎?
再說了管理一個班,你說老師要是不嚴厲點,以現在這些孩子無法無天的勁頭,你還真不好管理。
我說這些,也不是推崇體罰學生,我只是覺得管理學生要以愛為前提,然後還要有一定嚴厲的手段。
教育懲戒一直是社會關注、群眾關切的教育熱點問題。其實很多家長也不是不叫管教孩子,他們一方面害怕孩子的不良行為得不到及時糾正,另一方面也因為愛孩子,怕孩子吃苦,呵護備至,自己都捨不得動一手指的孩子,老師給打了,很心疼,也怕孩子被打壞了,或者心理受到傷害。總之是擔憂教育懲戒實施不慎影響孩子的身心健康。
教育懲戒理應既有尊重學生基本權利和人格尊嚴的關愛,也有教育學生遵守規則、增強自律、改過向上的嚴厲。即有尺度,還要有溫度。愛與罰,嚴與寬,有機的融合在一起。
寫在最後
教育主管部門,更應該領會政策,給老師們做好詮釋,明確什麼可為什麼不可為,可為的,各級領導就要支持保護老師的行為。對於不可為的行為,要及時監督制止,不要等著出了事情,直接把責任全退推給老師,要老師全部擔責,這樣也會寒了老師的心。
教育懲戒權不能濫用,也不能因為有顧慮不用,其實現在教育已經走進了一個怪圈,那就是老師和家長因為孩子的教育懲戒問題,出現分歧,較量的時候老師們完敗。主管部門大多是支持家長,壓制老師,息事寧人,可是這樣一來,老師們就變得佛系了,懶得管,不敢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長此以往大家覺得能教育好孩子們嗎?
構建和諧的家校關係,師生關係,互相理解,互相協助,有商有量,共同教育好孩子們,這才是良性的教育環境吧。
大家對於老師的懲戒權怎麼看,歡迎朋友們留言分享您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