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個2016年實施的國家、各省環保相關法規標準

2021-01-09 中國水網

一、國家法律法規名錄清單等

1、新修訂《大氣汙染防治法》

2015年8月29日,經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修訂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正式發布,並將於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新《大氣汙染防治法》的條款增加了一倍多,不僅適應新的環境形勢增加了對燃煤、機動車、船舶、揮發性有機汙染物等汙染源的管理內容,而且進一步明確了部門分工,充分體現了社會各界對清潔空氣負有的責任和義務。

2、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判定及處理辦法

環保部將嚴查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環保部制定的《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判定及處理辦法》已經編制完畢並發布,將於2016年1月1日開始實施。

3、全國環保系統環評機構脫鉤工作方案

按照中央第三巡視組專項巡視反饋意見關於「限期完成環評機構脫鉤改制」的要求,部直屬單位的8家環評機構率先在2015年12月31日前脫鉤,省級及以下環保系統環評機構分兩批分別在2016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全部脫鉤。

4、新空氣品質標準在全國各地實施

2012年,環境保護部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發布國家環境質量標準《環境空氣品質標準》。按有關法律規定,該標準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國實施。

新修訂的《環境空氣品質標準》在當年2月29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獲通過。新標準增設了PM2.5平均濃度限值、臭氧8小時平均濃度限值,收緊了PM10等汙染物的濃度限值。

按照統一部署,新標準分期實施:2012年,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以及直轄市、省會城市實施;2013年,在113個環境保護重點城市和環保模範城市實施;2015年,在所有地級以上城市實施;2016年,在全國實施,全國各地都要按照新標準監測和評價環境空氣品質,並公布監測結果。

5、工信部:關於開展國家重大工業節能專項監察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節能法規、強制性標準及重大政策要求,強化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及重點耗能設備的節能監管,逐步完善工業節能監察體制機制,工業和信息化部決定組織開展國家重大工業節能專項監察,並發布了有關事項通知,指出了五項監察任務:一是,鋼鐵企業能耗專項通知執法監察;二是,合成氨、平板玻璃、焦炭、鐵合金、燒鹼能耗限額標準貫標專項監察;三是,電解鋁、水泥行業階梯電價政策執行專項監察;四是,落後機電設備淘汰專項監察;五是,高耗能落後燃煤工業鍋爐淘汰專項監察。

6、國務院:印發《關於促進建材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指導意見清潔生產審核辦法》

經國務院同意,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建材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指導意見》。《意見》基本原則:堅持市場主導、堅持市場主體、堅持政策引導、堅持統籌協調。

7、發改委、環保部:發布修訂版《清潔生產審核辦法》

發改委和環保部聯合發布修訂後的《清潔生產審核辦法》於2016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2004年8月16日頒布的《清潔生產審核暫行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第16號令)同時廢止。《辦法》指出,國家鼓勵企業自願開展清潔生產審核。

8、工信部:發布《工業節能管理辦法》

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第21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工業節能管理辦法》,是落實《節約能源法》相關規定和「十三五」綠色發展理念的重要舉措,自2016年6月30日起施行。《工業節能管理辦法》的亮點主要有:強調用能權交易制度。明確節能管理手段。建立健全節能監察體系。突出企業主體地位。重點抓用能大戶。

9、工信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關於印發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削減行動計劃的通知》

工業和信息化部和財政部2016年7月8日聯合發文《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關於印發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削減行動計劃的通知》(工信部聯節〔2016〕217號),宣布為貫徹落實《中國製造2025》(國發〔2015〕28號)和《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3〕37號),加快推進落實綠色製造工程實施指南,推進促進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VOC)削減,提升工業綠色發展水平,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提升製造業綠色化水平,工信部組織編制了《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削減行動計劃》,並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廳(局)、有關行業協會印發,計劃實施期為2016-2018年。

10、環保部關於發布「十三五」期間水質需保持控制單元相關信息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水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強化水環境質量目標管理,督促地方實現斷面水質穩定達標,我部根據2014年考核斷面水質年均值數據,對「十三五」期間水質需保持不變的控制單元相關信息匯總整理,現予以公布。

請「十三五」期間水質需保持控制單元涉及的有關地方政府,按照水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的原則,加大管控力度,採取有效措施,嚴格環境監管,確保自2016年起斷面水質不下降。同時,歡迎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11、國家危險廢物名錄

環保部官方發布2016版《國家危險廢物名錄》8月1日起實施。新版《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將危險廢物調整為46大類別479種,其中,新增危險廢物117種。此次修訂除調整危險廢物名錄外,還增加了《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有16種危險廢物列入其中,清單將針對特定危險廢物的環境風險性,豁免管理其中環境風險可接受的環節,如運輸、收集等。豁免環節之外的環節將仍然按照危險廢物嚴密管理。如廢樹脂粉、含油抹布、含鉻皮革廢碎料等都將在特定環節實行豁免。

新名錄的發布實施將推動危險廢物科學化和精細化管理,防範危險廢物環境風險。各地出臺政策管理危險廢物:

(1)江蘇:多項審批下放至省轄市環保局

江蘇省環保廳近日發布《關於做好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審批權限下放管理等工作的通知》,自2016年3月1日起,原由省環保廳審批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頒發、變更和期滿換證事項均下放至省轄市環保局審批。

(2)福建:布局危廢處置及綜合利用項目

2015年10月,福建省政府專門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汙染防治工作的意見》,2017年底前,漳州、泉州、三明、龍巖、寧德5市各建成1個危險廢物綜合處置設施及填埋場;要求2018年底,福州市要再建成1個;2019年,莆田也建成1個。2017年底前,危險廢物從產生到處置,實現全過程信息跟蹤和可追溯。「十三五」期間,每年在省級預算內投資中安排不少於1000萬元,用於支持危險廢物汙染防治項目建設。

(3)重慶:開展打擊危險廢物違法行動

重慶全市環保、公安部門聯合開展打擊涉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行為行動,市民可撥打「12369」和「110」電話,舉報各類涉危險廢物違法違規行為。行動檢查2014年1月1日以來全市原油加工及石油製品製造業、化學原料和化學製品製造業、有色金屬冶煉業、醫藥等4類重點行業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以及所有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的危險廢物產生、處置、利用情況。

(4)河北:禁止危險廢物「上山下鄉」

近日,河北省近日通過一項地方性法規,禁止城市垃圾和廢棄物等向農村隨意傾倒、填埋,防範城市汙染「上山下鄉」和危險廢物跨區域隨意傾倒。條例還規定,縣級環保、農林水利等部門應加強鄉村環境動態監測工作,公開監測信息;建立聯合巡查機制,並將鄉村環保和治理目標責任完成情況納入幹部考核。

(5)天津:利用視頻平臺實時監控

據了解,從今年7月至9月,天津市環保、公安部門聯合組織開展打擊涉危險廢物的環境專項執法檢查。建立國家危險廢物處置中心工程技術(天津)中心;利用視頻平臺實時監控,下一步,天津市還將繼續升級視頻監控平臺,增加危險廢物運輸車輛GPS及視頻監控等。

(6)四川:點名約談危險廢物重點企業

日前,四川省環保廳出臺《四川省環境保護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監督管理執法工作的通知》。《通知》中對危險廢物監督管理執法工作、涉危險廢物企業的全面排查工作、危險廢物監督管理工作都作出了具體要求,同時再度明確要求嚴格打擊涉嫌危險廢物的環境違法行為。集中點名約談危險廢物重點企業存在環境管理不規範和安全隱患等問題,要求被約談的企業限期整改,否則將列入「黑名單」。

12、《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管理暫行辦法》

2016年8月1日起實施。

13、《既有綠色建築改造評價標準》

2016年8月起實施。

14、全面實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工作

對達到超低排放水平的燃煤發電機組,按照《關於實行燃煤電廠超低排放電價支持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2835號)要求,給予電價補貼。2016年1月1日前已經併網運行的現役機組,對其統購上網電量每千瓦時加價1分錢;2016年1月1日後併網運行的新建機組,對其統購上網電量每千瓦時加價0.5分錢。規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執行。

15、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16年修訂】

2016年9月1日實施。

16、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石化產業調結構促轉型增效益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57號)

17、環保部關於印發《「十三五」環境影響評價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18、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後評價管理辦法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後評價管理辦法(試行)》已於2015年4月2日由環境保護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下列建設項目運行過程中產生不符合經審批的環境影響報告書情形的,應當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

(一)水利、水電、採掘、港口、鐵路行業中實際環境影響程度和範圍較大,且主要環境影響在項目建成運行一定時期後逐步顯現的建設項目,以及其他行業中穿越重要生態環境敏感區的建設項目;

(二)冶金、石化和化工行業中有重大環境風險,建設地點敏感,且持續排放重金屬或者持久性有機汙染物的建設項目;

(三)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認為應當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的其他建設項目。

19、降低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和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

國家發改委發布《降低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和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的通知》,全國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平均每千瓦時下調約3分錢,同幅度下調一般工商業銷售電價,支持燃煤電廠超低排放改造和可再生能源發展,並設立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燃煤電廠超低排放電價支持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2835號)規定,對於驗收合格並符合超低排放限值要求的燃煤發電機組實行電價支持。電價調整自2016年1月1日起執行。

20、第四階段燃油消耗標準即將於2016年1日起實施

現階段最嚴苛的第四階段燃油消耗標準即將於2016年1月1日起實施。

按照國家要求,到2020年,車企燃油限值要從2015年的6.9L/百公裡降至5.0L/百公裡,年均降幅達6.2%左右。第三方智庫機構能源與交通創新中心近日發布的《2015中國乘用車燃料消耗量發展年度報告》顯示,要實現上述目標,在車型方面,單車限值較此前加嚴了20%,而目標值也對應降低了30%~40%,這意味著目前1/4新車車型若不進行技術升級將面臨淘汰。

21、《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指標體系》

為了提升全國危險廢物環境管理水平,在「十三五」期間,環境保護部將繼續參照《「十二五」全國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開展全國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工作。為進一步提高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工作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環境保護部組織修訂了《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指標體系》,要求於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在《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指標體系》中含有工業危險廢物產生單位規範化管理指標和危險廢物(含醫療廢物)經營單位規範化管理指標兩項內容。

22、船舶環保新標準

2016年1月1日起,國際船舶氮氧化物排放的新標準將生效,以應對越來越嚴峻的氣候環境。

據悉,氮氧化物控制要求針對輸出馬力超過130kW的船用柴油機,根據船隻建造日期不同會有不同的層次標準。氮氧化物排放控制技術章程第三層標準(TierIII)僅適用於在排放控制區域(ECAs)內運行的特定船隻氮氧化物的排放。此區域之外的地方施行氮氧化物排放控制技術章程第二層標準(TierII)。

23、《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與評價辦法》

2016年7月27日,農業部對外發布《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與評價辦法》,辦法將自8月1日開始實施。

本次辦法主要提出了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評價與信息發布等制度。農業部和省級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每5年發布一次全國耕地質量等級信息和省級行政區域耕地質量等級信息,定期發布年度耕地質量監測報告。

24、環保部關於印發《環境保護部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二、相關導則、技術規範

1、《環保部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地下水環境》 2016/01/01

2、《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範 製藥》 2016/07/01

3、《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狀況評估技術規範》 2016/03/01

4、《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範化建設環境保護技術要求》 2016/03/01

5、《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範 滌綸》 2016/07/01

6、《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範 粘膠纖維》 2016/03/01

7、《燒鹼、聚氯乙烯工業廢水處理工程技術規範》 2016/01/07

8、《鉛冶煉廢氣治理工程技術規範》 2016/01/01

9、《水解酸化反應器汙水處理工程技術規範》 2016/01/01

10、《飲料製造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範》 2016/03/01

11、《環境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指南》 2016/01/01

12、《生物多樣性觀測技術導則 水生維管植物》 2016-08-01

13、《生物多樣性觀測技術導則 蜜蜂類》 2016-08-01

14、《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範 醫療機構》

三、環境保護行業標準

1、HJ 2052-2016 鋼鐵工業燒結機煙氣脫硫工程技術規範 溼式石灰石/石灰-石膏法

2、HJ 807-2016 水質 鉬和鈦的測定 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3、HJ 806-2016 水質 丙烯腈和丙烯醛的測定 吹掃捕集/氣相色譜法

4、HJ 805-2016 土壤和沉積物 多環芳烴的測定 氣相色譜-質譜法

5、HJ 804-2016 土壤 8種有效態元素的測定 二乙烯三胺五乙酸浸提-電感耦合等離子體發射光譜法

6、HJ 803-2016 土壤和沉積物 12種金屬元素的測定 王水提取-電感耦合等離子體質譜法

7、HJ 802-2016 土壤導率的測定 電極法

8、HJ 801-2016 環境空氣和廢氣 醯胺類化合物的測定 液相色譜法

9、HJ 800-2016 環境空氣 顆粒物中水溶性陽離子(Li+、Na+、NH4+、K+、Ca2+、Mg2+)的測定 離子色譜法

10、HJ 799-2016 環境空氣 顆粒物中水溶性陰離子(F-、Cl-、Br-、NO2-、NO3-、PO43-、SO32-、SO42-)的測定 離子色譜法

11、HJ 798-2016 總鉻水質自動在線監測儀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12、HJ 549-2016 環境空氣和廢氣 氯化氫的測定 離子色譜法

13、HJ 548-2016 固定汙染源廢氣 氯化氫的測定 硝酸銀容量法

14、水質 蛔蟲卵的測定 沉澱集卵法 2016/01/01

環保部發布的以上14個標準8月1日起實施。

15、關於發布《水質 亞硝胺類化合物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等六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公告 10.1

(1)《水質 亞硝胺類化合物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HJ 809-2016);

(2)《水質 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 頂空/氣相色譜-質譜法》(HJ 810-2016);

(3)《水質 總硒的測定-二氨基聯苯胺分光光度法》(HJ811-2016);

(4)水質 可溶性陽離子(Li+、Na+、NH4+、K+、Ca2+、Mg2+)的測定 離子色譜法》(HJ 812-2016);

(5)《水質 無機陰離子(F-、Cl-、NO2-、Br-、NO3-、PO43-、SO32-、SO42-)的測定 離子色譜法》(HJ 84-2016)

(6)《固定汙染源廢氣 砷的測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銀分光光度法》(HJ540-2016)。

自以上標準實施之日起,下列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廢止,標準名稱、編號如下:

(1)《水質 無機陰離子的測定 離子色譜法》(HJ/T 84-2001);

(2)《環境空氣和廢氣 砷的測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銀分光光度法(暫行)》(HJ 540-2009)。

原標題:你值得擁有,60個2016年實施的國家、各省環保相關法規標準匯總(重點標註版)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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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4月1日電題:「變色」海岸線:我國首個海岸線法規解讀  新華社記者 劉詩平  海岸線是海洋與陸地的分界線,有著重要的生態功能和資源價值,是發展海洋經濟的前沿陣地。近日,我國首個海岸線法規《海岸線保護與利用管理辦法》正式施行,國家海洋局相關負責人對此進行了解讀。
  • 「變色」海岸線:我國首個海岸線法規解讀
    近日,我國首個海岸線法規《海岸線保護與利用管理辦法》正式施行,國家海洋局相關負責人對此進行了解讀。  黑色隱憂:首個海岸線法規出臺背景  國家海洋局海域綜合管理司司長潘新春說,隨著沿海地區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海岸線和近岸海域開發強度不斷加大,保護與開發的矛盾日益凸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