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聲明,就是我們過去常說的「管理層聲明書」。它是我們在審計過程中要求被審計單位的管理層出具的一張書面的聲明。
在執業過程中,我們經常會看到有些執業人員,直到審計報告出具後,底稿整理歸檔時才發現,沒有取得被審計單位的書面聲明。不少人以為,這只是個形式,取得不取得都無所謂。事實上,我們的審計準則中所要求的每一張底稿,每一紙聲明,都有其存在的必要性。
要說書面聲明的必要性,我們先來看書面聲明的主要內容包括什麼。
書面聲明一般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是關於財務報表的,二是與這次審計業務相關的其他信息。
關於財務報表聲明的主要內容包括:
聲明財務報表的編制是被審計單位管理層的責任,在作出會計估計時使用的重大假設(包括與公允價值計量相關的假設)是合理的;
已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對關聯方關係及其交易作出了恰當的會計處理和披露;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所有需要調整或披露的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都已得到調整或披露;
未更正錯報,無論是單獨還是匯總起來,對財務報表整體的影響均不重大。
已按照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對所有管理層知悉的、已經或可能發生的、在編制財務報表時應當考慮其影響的訴訟和索賠事項進行了會計處理和披露。
關於其他信息的聲明的主要內容包括:
允許註冊會計師接觸管理層注意到的、與財務報表編制相關的所有信息(如記錄、文件和其他事項);
提供基於審計目的要求管理層提供的其他信息;
允許在獲取審計證據時不受限制地接觸認為必要的本公司內部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
所有交易均已記錄並反映在財務報表中;
已披露了由於舞弊可能導致的財務報表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結果;
已披露了公司管理層注意到的、可能影響本公司的與舞弊或舞弊嫌疑相關的所有信息:
已披露了所有已知的、在編制財務報表時應當考慮其影響的違反或涉嫌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已披露了管理層注意到的關聯方的名稱和特徵、所有關聯方關係及其交易;
已披露所有其知悉的、已經或可能發生的、在編制財務報表時應當考慮其影響的訴訟和索賠事項;
書面聲明是我們要求出具的,所以這張聲明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護我們而取得的。從上述內容中,我們看到,這張書面聲明,其實就是為了保護我們註冊會計師本身,為了讓被審計單位承諾自己所作所為都是正確的作出的一些保護性條款。這些承諾,是由被審計單位作出的。既是證明其會計責任,也是將一些即使已勤勉盡責也難以將問題全部查清的事項以管理層的身份作出承諾。
出於成本效率原則,也由於工作中的一些客觀限制,審計的風險很難做到全部的規避。有些事項,是很難全部發現的。比如,帳外的或有負債;對於關聯方及關聯方交易的識別;未在帳上反映的訴訟與擔保事項;未告知的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等等。聲明書其實也是一種不得不取得的為了免除註冊會計師責任的聲明。
註冊會計師非萬能,我們所要做的,需要提高職業判斷能力,需要勤勉盡責地關注審計事項。這一張聲明書並不能免除我們的全部責任。
聲明書都是通用條款,是固定模板,不能修改與添加。
事實上,聲明書的條款,是我們根據審計的實際情況而提出的,以被審計單位的身份來出具的。
我們可以根據審計中發現的客觀情況,將一些特殊的難以審計事項寫進聲明書中。例如,如果我們接受被審計單位的委託,對其發生的外部借款利息進行測算,我們可以在聲明書中約定,借款利率是單利還是複利,還款的部分均為本金而非利息等等,這些內容的約定,是為了免除報告出具後可能出現的矛盾與爭議。
發現的問題寫進聲明書裡,就可以免除我們註冊會計師的責任。
聲明書不是萬能的,不是把所有的條款都寫進去,就可以免除我們註冊會計師的全部責任。
有些問題,以註冊會計師的專業勝任能力,根據相關的技術指引,在正常情況下是可以核實清楚的,如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銷售收入的確認等。我們獲得一張聲明書,並不代表我們就可以不做任何審計程序,反正有一張聲明書,就可以免除我們的審計責任。
中國證監會出具的2017年第1號處罰決定書:
瑞華所未合理考慮已識別的期後事項對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的影響,未對相應錯誤予以識別和採取適當措施
瑞華所在出具審計報告前知悉了亞太實業股權轉讓的事宜,在僅取得亞太實業大股東出具《承諾函》的情況下,未合理考慮該事項對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的影響,未根據前述定價依據對所持濟南固鎝48%股權對應的長期股權投資計提減值準備2,377,904.37元,導致其2013年虛增淨利潤2,377,904.37元(未考慮所得稅因素),佔當期淨利潤的90.54%。上述行為違反了《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32號-期後事項》第十一條的規定和《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01號-註冊會計師的總體目標和審計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二十八條的規定。
證監會處罰意見中有一句話很耐人尋味,獲得承諾函,在一定程度上表明註冊會計師對於長期股權投資帳面金額低於可回收金額的擔心,間接證明了資產可能發生減值的跡象。
從這個案例可見,獲取承諾函是很多事務所的套路,執業人員認為有了這一紙承諾函就可以規避自身的責任。與此類似的,有些執業人員還會把一些存在重大風險的事項,寫在會計報表附註中,以為這樣就等於披露了重要的事項,證明自己沒有責任,實際是錯誤的。會計報表附註的編制人是被審計單位,如果在附註中披露了應該影響審計意見類型的重大事項,恰恰說明的是執業人員對被審計單位已經披露的事項都不予以關注與處理,問題則更加嚴重。因此,對於承諾函的獲得,並不是說可以規避執業人員的責任,對所獲取的資料不能簡單的收集,而應該保持職業懷疑態度。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執業人員對此予以關注和重視,判斷是否存在減值,並作出正確的審計調整。
聲明書只是一個形式,取得不取得無所謂。
隨著經歷的審計越來越多,我們會發現,很多程序化的底稿,其存在都有其合理的理由。這張聲明書至少是對我們的一個保護,在遇到一些矛盾和爭議時,至少是可以起到明確雙方責任的作用。
聲明書中很多條款都是固定格式,有的單位無所謂,直接蓋章。而有的單位非常慎重,會讓法律顧問逐條研讀,與事務所商談。這樣有個好處,可以讓被審計單位對其中每一條條款認真過目,對可能會存在的一些問題,如關聯方交易的披露,存在重要的日後事項等,會予以關注並告知註冊會計師。
因此,不要忽略書面聲明書的取得,這既是對我們的保護,也是審計中的一個必須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