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前進齒輪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0-12-05 東方財富網

  證券代碼:601177 證券簡稱:杭齒前進公告編號:臨2019-027

  債券代碼:122308 證券簡稱:13杭齒債

  杭州前進齒輪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股東權益變動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權益變動屬於杭州市蕭山區國有資產經營總公司(以下簡稱「蕭山國資」)以公開徵集受讓方的方式協議轉讓其持有的杭州前進齒輪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部分股份,不觸及要約收購。

  ● 本次權益變動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

  一、本次權益變動基本情況

  經浙江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浙江省國資委」)批覆同意,公司控股股東蕭山國資以公開徵集受讓方方式轉讓所持的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79,971,9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19.99%。

  根據公開徵集及評審情況,蕭山國資確定杭州廣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發科技」)為本次公開徵集的受讓方,2019年4月29日,蕭山國資與廣發科技正式籤署《股份轉讓協議》,蕭山國資以7.78元/股的價格將其持有的公司79,971,900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19.99%)轉讓給廣發科技,股份轉讓價款為人民幣622,181,382元,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9年4月30日披露的《關於控股股東協議轉讓公司部分股份公開徵集結果及籤訂股份轉讓協議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9-025)。

  (一)本次信息披露義務人基本情況

  1、轉讓方

  2、受讓方

  (二)本次權益變動前後,雙方持有公司股份情況如下:

  本次股份轉讓完成(以完成股份過戶為準)前,若公司發生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票、配股除權等事宜,標的股份的數量和每股價格相應調整。

  二、所涉及後續事項

  1、本次權益變動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

  2、本次權益變動所涉及的信息披露義務人蕭山國資、廣發科技已分別編制權益變動報告書,並分別委託公司與本公告同日披露。

  3、本次《股份轉讓協議》籤署後,蕭山國資將按照規定程序逐級上報,在獲得浙江省國資委批准後方可正式實施,是否能夠獲得浙江省國資委的批准、何時獲得批准以及本次股份轉讓是否能夠實施存在不確定性。

  4、本次協議轉讓股份事項需經上海證券交易所進行合規性確認後方能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流通股協議轉讓過戶手續。

  公司將持續關注本次股東權益變動進展的相關事宜,並及時進行信息披露,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杭州前進齒輪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九年五月七日

  證券代碼:601177 證券簡稱:杭齒前進公告編號:臨2019-028

  債券代碼:122308 證券簡稱:13杭齒債

  杭州前進齒輪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獲得政府補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獲得補助的基本情況

  自2019年5月2日至2019年5月6日,杭州前進齒輪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杭齒前進」) 及下屬子公司杭州前進通用機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前進通用」)、紹興前進齒輪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紹興前進」)累計收到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共計1,679,911.25元,現將相關情況披露如下:

  紹興前進為公司全資子公司;前進通用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0.11%的股權。

  二、補助的類型及其對公司的影響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相關規定,上述補助資金計入公司當期損益。具體會計處理以會計師年度審計確認後的結果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杭州前進齒輪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九年五月七日

  杭州前進齒輪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上市公司名稱:杭州前進齒輪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點:上海證券交易所

  股票簡稱:杭齒前進

  股票代碼:601177

  信息披露義務人:杭州市蕭山區國有資產經營總公司

  註冊地址:杭州市蕭山區城廂街道回瀾路68號

  通訊地址:杭州市蕭山區城廂街道回瀾路68號

  股份變動性質:轉讓上市公司股份

  權益變動報告籤署日期: 2019年5月6日

  信息披露義務人聲明

  一、本報告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簡稱《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簡稱《收購辦法》)、《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 15 號〈權益變動報告書〉》(簡稱「15 號準則」)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的有關規定編寫;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籤署本報告已獲得必要的授權和批准,其履行亦不違反信息披露義務人章程或內部規則中的任何條款,或與之相衝突。

  三、本次權益變動事項尚需逐級上報,在獲得浙江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後方可正式實施。

  四、依據《證券法》、《上收購辦法》的規定,本報告書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杭州前進齒輪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擁有權益的股份變動情況;

  截至本報告籤署之日,除本報告書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通過其他方式增加或減少其在杭州前進齒輪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

  五、本次權益變動是根據本報告書所載明的資料進行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委託或者授權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報告書列載的信息和對本報告書作出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第一節釋義

  在本報告中,除非另有說明,下列簡稱具有如下含義:

  第二節信息披露義務人介紹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基本情況

  名稱:杭州市蕭山區國有資產經營總公司

  註冊地:蕭山區城廂街道回瀾路68號

  法定代表人:裘國平

  註冊資本:23,2000萬人民幣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01097682382197

  企業類型及經濟性質:全民所有制

  主要經營範圍:受託的國有資產經營管理、調劑、控股和入股;對區內閒置國有資產的調劑、轉讓、租賃;經批准的對外投資;土地儲備和經營開發;現有經營性國有資產的整合和重組

  經營期限:1993年06月08日至長期

  通訊方式:蕭山區城廂街道回瀾路68號

  蕭山國資為國有出資的法人獨資企業,股東為杭州市蕭山區財政局,杭州蕭山區財政局持有其100%股權。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負責人的情況

  三、信息披露義務人在境內、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5%的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不存在在境內、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5%的情況。

  第三節持股目的

  為積極踐行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優化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權結構,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蕭山國資通過公開徵集轉讓其持有的上市部分無限售條件的流通股。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未來12個月內,信息披露義務人不存在進一步增減持計劃或其他可能導致權益變動的安排。

  第四節權益變動方式

  一、本次權益變動的具體情況

  本次權益變動方式為:蕭山國資與廣發科技籤署《股份轉讓協議》,蕭山國資通過協議轉讓方式將其持有的上市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79,971,900股(佔上市公司總股本的19.99%)轉讓給廣發科技。

  本次權益變動前後,蕭山國資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況如下:

  二、本次權益變動簡要內容

  (一)股份轉讓協議的主要內容

  2019年4月29日,蕭山國資總公司與擬受讓方就本次公開徵集轉讓籤訂了《股份轉讓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本協議共分為定義與釋義、本次股份轉讓、本次交易實施的先決條件、過渡期安排、陳述與保證、目標公司治理結構、特別約定、稅費、保密、違約責任、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送達及其他十三條條款,重點就以下事項進行了約定:

  1、本次股份轉讓

  1.1本次股份轉讓的背景

  本協議雙方均同意本次股份轉讓嚴格按照相關法規要求下進行。本次股份轉讓是目標公司實踐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舉措,有利於進一步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為目標公司的長期發展奠定基礎,進而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受讓方願意參與目標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為改革成功提供有力的保障,願意為目標公司的長期發展做出貢獻。

  1.1標的股份及股份轉讓價款

  1.2.1 受讓方依照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及條件受讓轉讓方持有的目標公司79,971,900股股份,佔目標公司總股本的19.99%,股份轉讓價款為人民幣622,181,382元,具體情況如下:

  1.2.2 雙方一致同意,自本協議籤署之日起至標的股份過戶至受讓方名下期間,若目標公司發生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票、配股除權等事宜,標的股份的數量和每股價格相應調整。

  1.3股份轉讓價款的支付

  1.3.1 本協議項下的股份轉讓價款按照如下方式支付:

  (1)本協議籤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受讓方向轉讓方支付股份轉讓價款的30%,已繳納的1.2億元的保證金自動轉為股份轉讓價款的一部分;

  (2)在獲得浙江省國資委審批同意股權轉讓結果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受讓方向轉讓方支付餘下全部股份轉讓價款。

  1.3.2 受讓方應當將股份轉讓價款支付至轉讓方指定的帳戶。

  1.4標的股份的交割安排

  1.4.1 轉讓方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全部股份轉讓價款,且本次交易獲得浙江省國資委審核批准之日起20個交易日內,轉讓方應向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份過戶登記所需的文件,並辦理相應手續將標的股份過戶至受讓方名下,受讓方應當予以配合。

  1.4.2 轉讓方持有的標的股份過戶至受讓方名下之日,為本次交易的股份交割日。自股份交割日(包含當日)起,標的股份的風險、收益與負擔自轉讓方轉移至受讓方。

  2、本次交易實施的先決條件

  2.1雙方同意,本次交易的實施取決於以下先決條件的全部滿足:

  2.1.1 本協議經雙方依法籤署;

  2.1.2 受讓方的股東會審議通過本次交易;

  2.1.3 本次交易獲得浙江省國資委審核批准。

  2.2雙方同意,為促使上述先決條件之成就或為履行相關報批手續,雙方可籤署包括但不限於補充協議在內的進一步法律文件,該等法律文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過渡期安排

  3.1在本協議籤署後,雙方應保持密切合作,並採取一切必要行動以促使本次標的股份轉讓的儘快完成,該等行動包括但不限於:

  3.1.1 在本協議籤署後的合理可行的最短期間內,採取一切有效措施儘快取得與本次標的股份轉讓有關的政府機關同意、豁免、批准、命令、許可、授權和登記,或在政府機構辦理必要的備案手續(如需);

  3.1.2 籤署或促使籤署合理、必要或適當的進一步文件,及採取或促使採取合理、必要或適當的進一步行動,以有效履行本協議。

  4、陳述與保證

  4.1受讓方向轉讓方陳述與保證如下:

  4.1.1 受讓方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法人企業,具有籤署及履行本協議的主體資格;

  4.1.2 受讓方已就本次受讓股份履行了必要的內部決策程序,本協議的籤署和履行將不違反受讓方章程或其它組織規則中的任何條款或與之相衝突;

  4.1.3 受讓方將積極籤署一切必要文件以促使本次交易順利進行;

  4.1.4 受讓方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規定的不得收購上市公司的情形,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無嚴重的證券市場失信行為,不存在擔任上市公司股東的法律障礙;

  4.1.5 受讓方依據本協議向轉讓方支付的股份轉讓價款資金來源合法;

  4.1.6 受讓方此前未曾從事與目標公司相競爭的業務,本次交易完成後亦不會從事該等業務;

  4.1.7 受讓方在成為目標公司股東後,受讓方將保持目標公司員工隊伍和經營團隊的整體穩定,目標公司治理結構不會發生重大變化;

  4.1.8 受讓方保證已就本協議涉及的有關情況向轉讓方作了充分披露,不存在對本協議的履行存在重大影響而未披露的任何情形(包括但不限於已有的或潛在的行政調查、訴訟、仲裁等);向轉讓方、目標公司提供的一切資料、文件都是完全真實、準確、完整的,沒有任何虛假、錯誤或重大遺漏;

  4.1.9 受讓方與轉讓方為標的股份轉讓事宜所籤署的和即將籤署的所有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法律文件,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不違反受讓方與第三人籤署的合同(已經取得第三人同意的除外)或其做出的承諾或國家司法機關、行政機關、監管機構、仲裁機構發出的判決、命令或裁決等;

  4.1.10 受讓方將按照誠實信用原則,就本協議約定事宜積極辦理及配合其他相關雙方辦理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等機構申請、批准等相關手續,並及時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義務,協助目標公司、轉讓方向監管機構辦理審批、信息披露等各種事項。

  4.1.11 未經轉讓方同意,受讓方及受讓方的任何關聯方不得在二級市場增持目標公司股份,且受讓方不得與目標公司任何其他股東籤署一致行動人協議;

  4.1.12 本次股份轉讓完成(以交割日為準,下同)之日起三年內,受讓方自願鎖定三年,三年內不轉讓其持有的目標公司股份;本次股份轉讓完成之日滿三年後,如受讓方轉讓其持有的目標公司股份的,同等條件下受讓方應當優先轉讓給轉讓方;

  4.1.13 受讓方於公開徵集期間向轉讓方遞交的受讓申請材料均真實合法有效。

  4.1.14 履行為確保本協議得到全面執行而需要的其他各項義務。

  4.2轉讓方向受讓方陳述與保證如下:

  4.2.1 轉讓方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法人企業,具有籤署及履行本協議的主體資格。

  4.2.2 轉讓方已將目標公司所有現有股東履行出資義務的情況向受讓方作出了真實、準確、完整的披露,目標公司的註冊資本已全部繳足,轉讓方持有的目標公司股份真實、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抽逃已出資資金的情形或代持情形,該等股份之上未設置任何質押、擔保、任何其他限制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權利負擔,也不存在被託管或司法凍結的情形,且在本次交易完成前亦不會出現上述情形。

  4.2.3 轉讓方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繳納與履行本協議項下交易相關的各項稅費。

  4.2.4 轉讓方將積極籤署一切必要文件以促使本次交易順利進行。

  5、目標公司治理結構

  5.1本次股份轉讓完成後,轉讓方仍為目標公司控股股東,受讓方成為目標公司戰略投資者。受讓方承諾,在轉讓方仍為目標公司控股股東期間,將保持目標公司治理結構持續、健康、穩定,且不變更目標公司「杭齒前進」品牌。

  5.2截至本協議籤署之日,目標公司董事會由9名董事組成,其中包括3名獨立董事。本次股份轉讓完成後,雙方同意目標公司董事會仍由9名董事構成,包括6名非獨立董事和3名獨立董事,其中轉讓方有權提名3名非獨立董事(其中1名非獨立董事在目標公司職工中提名),受讓方有權提名2名非獨立董事,股東中國東方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有權提名1名非獨立董事。在雙方目前持股情況未發生重大變化的前提下,若未來其他方股東放棄提名權不再提名非獨立董事的,則提名權由轉讓方優先享有。受讓方提名的候選人經股東大會選舉通過後擔任董事。董事長由轉讓方推薦,副董事長由受讓方推薦,由董事會選舉產生。目標公司經營班子由董事會聘任,為保持穩定自本協議籤訂之日起12個月內對目前經營班子不做重大調整。董事會專門委員會成員按公司章程和相關議事規則進行調整。

  5.3轉讓方應在目標公司股份過戶完成後2個月內促使目標公司召開相關的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完成董事人員的調整、高管人員的聘任,受讓方給予相應的配合。

  6、特別約定

  6.1本次股份轉讓完成後,受讓方未來12個月內沒有向目標公司注入資產的計劃。

  6.2本次股份轉讓完成後,受讓方將保持目標公司現有業務的獨立性,不存在對目標公司員工聘用進行重大調整的計劃和安排,目標公司原改制提留的相關費用繼續按原辦法執行。

  6.3為確保受讓方完整地履行其提交給轉讓方的《關於杭州前進齒輪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擬公開徵集轉讓部分股份之投標文件》及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承諾、義務和責任,受讓方將安排其關聯方We Doctor Holdings Limited、微醫(杭州)集團有限公司、微醫集團(浙江)有限公司、掛號網(杭州)科技有限公司向轉讓方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擔保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受讓方違反前述承諾、義務和責任給轉讓方造成的全部損失、違約金、利息、罰息等,以及轉讓方為實現自身權益而支出的任何有關的交通費、訴訟費、律師費、公告費、保全費、執行費及其他費用。上述擔保函作為本協議附件。

  7、違約責任

  7.1任何一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的,守約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並要求違約方按照股份轉讓價款的30%支付違約金。

  7.2任何一方遲延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每遲延一日,應按股份轉讓價款的萬分之五每日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遲延三十日以上的,守約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並要求違約方按照股份轉讓價款的30%支付違約金。

  7.3任何一方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與保證有任何虛假、誤導或重大遺漏,均構成違約,應賠償因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7.4如受讓方違反上述「4、陳述與保證」中4.1.11條、4.1.12條的約定的,守約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並要求違約方按照股份轉讓價款的30%支付違約金。

  7.5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當賠償損失。

  7.6非因本協議當事人的原因(包括但不僅限於本交易未能獲得浙江省國資委審核批准、不可抗力、監管部門管控措施、法規政策調整等),導致本協議提前終止或被解除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轉讓方應當在上述原因發生的5個工作日內向受讓方返還已經收取的股份轉讓價款(不計利息)。

  (二)本次擬轉讓的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轉讓的情況、本次股份轉讓是否附加特殊條件、是否存在補充協議、協議雙方是否就股份表決權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是否就出讓人在該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其餘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本次擬轉讓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轉讓的情況,有關股份轉讓協議的特別約定詳見上述(一),除上述特別約定外不存在其他附加特殊條件或補充協議,就股份表決權的行使不存在其他安排,不存在對其餘股份的其他安排。

  (三)如本次股份轉讓須經有關部門批准,應當說明批准部門的名稱、批准進展情況。

  本次股份轉讓尚需蕭山區人民政府審批同意後逐級上報國資監管機構,最終由浙江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省國資委」)審批同意後方可正式實施,目前蕭山國資正按照要求,上報蕭山區人民政府審批。

  第五節前6個月內買賣上市交易股份的情況

  除本次蕭山國資擬通過協議轉讓方式轉讓其持有的上市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79,971,900股外,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前六個月內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買賣上市公司交易股份。

  第六節其他重大事項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之日,信息披露義務人已根據規定對本次權益變動的相關信息進行了如實披露,不存在為避免對本報告書內容產生誤解而必須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據法律及相關規定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義務人聲明

  信息披露義務人聲明: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機構)承諾本報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信息披露義務人:杭州市蕭山區國有資產經營總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籤字): 裘國平

  2019年5月6日

  第七節備查文件

  一、備查文件

  1、信息披露義務人營業執照複印件;

  2、信息披露義務人董事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名單及其身份證明文件;

  3、《股份轉讓協議》。

  二、備查文件置備地點

  1、本報告書及備查文件置備於杭州前進齒輪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證券投資部,供投資者查閱;

  2、聯繫電話:0571-83802671

  3、聯繫人:歐陽建國

  附表:

  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信息披露義務人:杭州市蕭山區國有資產經營總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籤字): 裘國平

  2019年5月6日

  杭州前進齒輪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權益變動報告書

  上市公司名稱:杭州前進齒輪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點:上海證券交易所

  股票簡稱:杭齒前進

  股票代碼:601177

  信息披露義務人:杭州廣發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蕭山區蕭山經濟技術開發區啟迪路198號C-120

  通訊地址:蕭山區蕭山經濟技術開發區啟迪路198號C-120

  股份變動性質:增加

  籤署日期:二〇一九年五月

  信息披露義務人聲明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籤署本報告書已獲得必要的授權和批准,其履行亦不違反信息披露義務人章程或內部規則中的任何條款,或與之相衝突。

  二、除需履行收購方內部決策程序外,對於本次交易,杭州市蕭山區國有資產經營總公司將按照規定程序逐級上報,在獲得浙江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後方可正式實施。

  三、本次權益變動是根據本報告書所載明的資料進行的。除本信息披露義務人外,沒有委託或者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報告書中列載的信息和對本報告書所做出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四、信息披露義務人承諾本報告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釋義

  本報告書中,除非另有說明,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註:由於四捨五入的原因,本報告書中分項之和與合計項之間可能存在尾差。

  第一節信息披露義務人介紹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基本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的基本情況如下: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相關產權與控制關係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股權控制關係結構圖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股權控制關係如下圖所示:

  如上圖所示,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西藏健雲持有信息披露義務人77.90%的股份,為信息披露義務人的控股股東。廖傑遠先生直接持有信息披露義務人21.88%股份,通過西藏健雲持有信息披露義務人77.90%的股份,為信息披露義務人的實際控制人。

  廖傑遠先生,男,生於1973年5月,中國國籍,無永久境外居留權。2005年7月,畢業於北京大學EMBA專業獲碩士研究生學位。1994年9月至1998年3月,任國家863智能計算機成果轉化基地幹部;1998年3月至2005年12月,任天音軟體總經理;2005年12月至今任微醫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兼CEO。目前廖傑遠先生兼任九三學社第十四屆中央委員醫藥衛生專門委員會副主任、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協委員、中國醫療保健國際交流促進會網際網路醫療分會常務副主任委員、中國衛生信息學會健康醫療大數據家庭健康專業委員會副主任、浙江大學健康醫療大數據國家研究院副院長等職務。2019年2月起任易聯眾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副董事長。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的基本情況

  1。控股股東基本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西藏健雲持有信息披露義務人77.90%股權,為信息披露義務人控股股東,其基本情況如下:

  2。信息披露義務人實際控制人基本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實際控制人的基本情況詳見本報告書「第一節信息披露義務人介紹」之「二、信息披露義務人相關產權與控制關係」之「(一)信息披露義務人股權控制關係結構圖」。

  3。最近兩年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的說明

  信息披露義務人最近兩年的股權變動情況如下:

  2017年8月16日,信息披露義務人註冊資本由1,000萬元變更為8,100萬元,其中廖傑遠先生認繳出資額為8,019萬元,佔比為99%,許瑾認繳出資額為81萬元,佔比為1%,其股權結構如下圖所示:

  2018年11月16日,信息披露義務人註冊資本由8,100萬元變更為100,000萬元,其中西藏健雲創業投資有限公司認繳出資額為77,900萬元,佔比為77.90%,廖傑遠先生認繳出資額為21,879萬元,佔比為21.88%,許瑾認繳出資額為221萬元,佔比為0.22%。其股權結構圖詳見「第一節信息披露義務人介紹」之「二、信息披露義務人相關產權與控制關係」之「(一)信息披露義務人股權控制關係結構圖」。

  綜上所述,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最近兩年控股股東由廖傑遠變更為西藏健雲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更。

  三、信息披露義務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業和關聯企業情況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控股股東所控制的主要企業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作為信息披露義務人的控股股東,西藏健雲除了投資並控制信息披露義務人外,沒有控制的其他核心企業。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實際控制人所控制的主要企業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作為信息披露義務人的實際控制人,除西藏健雲外,廖傑遠先生控制的核心企業和核心業務、關聯企業及主營業務的情況如下:

  四、信息披露義務人主要業務、最近三年財務狀況簡要說明

  (一)主要業務情況

  信息披露義務人成立於2004年5月14日,截至本報告書出具日,其主要通過自身、投資或控股的下屬成員企業生產、研發和銷售醫療器械、通訊設備及保險產品。

  (二)最近三年的財務情況

  信息披露義務人為廖傑遠先生控制的投資主體,信息披露義務人主要通過控股或參股下屬公司開展具體業務,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財務報表審計工作尚未完成,為保證信息披露的準確性,本次權益報告書中暫緩披露最近三年財務數據。信息披露義務人承諾於2019年6月15日之前披露最近三年財務會計報表,並提供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具有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

  五、信息披露義務人最近五年內受到的行政處罰(與證券市場明顯無關的除外)、刑事處罰或者涉及與經濟糾紛有關的重大民事訴訟或者仲裁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最近五年內不存在受到行政處罰(與證券市場明顯無關的除外)、刑事處罰,亦不涉及與經濟糾紛有關的重大民事訴訟或者仲裁的情形。

  六、信息披露義務人之董事、監事及高管或關鍵管理人員的基本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基本情況如下: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上述人員最近五年不存在受過行政處罰(與證券市場明顯無關的除外)、刑事處罰或者涉及與經濟糾紛有關的重大民事訴訟或者仲裁的情形。

  七、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有境內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不存在持有境內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控股股東西藏健雲不存在持有境內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的實際控制人廖傑遠先生,其在境內、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超過5%的情況如下:

  上述公司嚴格按照《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股票上市規則》、《規範運作指引》和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的要求規範運作。

  第二節權益變動目的及審批程序

  一、本次權益變動目的

  本次權益變動前,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權益變動完成後,信息披露義務人將直接持有上市公司79,971,900股股份,佔上市公司總股本的19.99%。

  本次股份轉讓是上市公司實踐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舉措,有利於進一步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為上市公司的長期發展奠定基礎,進而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信息披露義務人願意參與上市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為改革成功提供有力的保障,願意為上市公司的長期發展做出貢獻。

  二、本次權益變動所履行的相關批准程序

  (一)已履行的批准程序

  2019年2月19日,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原則性同意,蕭山國資通過上市公司發布了《杭州前進齒輪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控股股東協議轉讓公司部分股份公開徵集受讓方的公告》(編號:臨2019-003);

  2019年2月28日,信息披露義務人召開股東會,同意本次交易;

  2019年4月29日,信息披露義務人與蕭山國資正式籤署《股份轉讓協議》。

  (二)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對於本次交易,杭州市蕭山區國有資產經營總公司將按照規定程序逐級上報,在獲得浙江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後方可正式實施。

  三、信息披露義務人未來12個月內繼續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處置其已擁有權益的股份的計劃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未來12個月內無繼續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計劃。根據《股份轉讓協議》相關約定,未經蕭山國資同意,信息披露義務人及信息披露義務人的任何關聯方不得在二級市場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且信息披露義務人不得與上市公司任何其他股東籤署一致行動人協議。

  根據《股份轉讓協議》相關約定,信息披露義務人承諾在本次股份轉讓完成(以交割日為準,下同)之日起三年內,不轉讓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且本次股份轉讓完成之日滿三年後,如信息披露義務人轉讓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同等條件下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優先轉讓給蕭山國資。

  第三節權益變動方式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在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數量和比例

  (一)本次權益變動前擁有權益的數量和比例

  本次權益變動前,信息披露義務人未直接或間接持有、委託持有、信託持有,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或其表決權。

  (二)本次權益變動後擁有權益的數量和比例

  本次權益變動完成後,信息披露義務人擁有上市公司權益的數量和比例如下所示:

  二、本次權益變動的方式

  2019年4月29日,信息披露義務人與蕭山國資籤署《股份轉讓協議》,蕭山國資擬將其持有的杭齒前進79,971,900股非限售流通股(佔上市公司總股本的19.99%)以協議轉讓方式轉讓給信息披露義務人。

  本次權益變動完成後,信息披露義務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79,971,900股股份,佔上市公司總股本的19.99%,成為上市公司的第二大股東。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本次擬受讓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權利限制、質押、凍結的情況,不存在附加特殊條件、補充協議,協議雙方就股份表決權的行使不存在其他安排,不存在就出讓人在該上市公司擁有權益的其餘股份的其他安排。

  三、本次權益變動的協議主要內容

  轉讓方:杭州市蕭山區國有資產經營總公司

  受讓方:杭州廣發科技有限公司

  1。 標的股份及股份轉讓價款

  受讓方依照股份轉讓協議約定的條款及條件受讓轉讓方持有的上市公司79,971,900股股份,佔上市公司總股本的19.99%,股份轉讓價款為人民幣622,181,382元,具體情況如下:

  2。 股份轉讓價款的支付

  股份轉讓協議項下的股份轉讓價款按照如下方式支付:

  (1)股份轉讓協議籤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受讓方向轉讓方支付股份轉讓價款的30%,已繳納的1.2億元的保證金自動轉為股份轉讓價款的一部分;

  (2)在獲得浙江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審批同意股權轉讓結果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受讓方向轉讓方支付餘下全部股份轉讓價款。

  3。 標的股份的交割安排

  3.1 轉讓方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全部股份轉讓價款,且本次交易獲得浙江省國資委審核批准之日起20個交易日內,轉讓方應向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份過戶登記所需的文件,並辦理相應手續將標的股份過戶至受讓方名下,受讓方應當予以配合。

  3.2 轉讓方持有的標的股份過戶至受讓方名下之日,為本次交易的股份交割日。自股份交割日(包含當日)起,標的股份的風險、收益與負擔自轉讓方轉移至受讓方。

  4。本次交易的先決條件

  蕭山國資/廣發科技同意,本次交易的實施取決於以下先決條件的全部滿足:

  4.1 股份轉讓協議經雙方依法籤署;

  4.2 受讓方的股東會審議通過本次交易;

  4.3 本次交易獲得浙江省國資委審核批准。

  5。過渡期安排

  在股份轉讓協議籤署後,雙方應保持密切合作,並採取一切必要行動以促使本次標的股份轉讓的儘快完成,該等行動包括但不限於:

  5.1 在股份轉讓協議籤署後的合理可行的最短期間內,採取一切有效措施儘快取得與本次標的股份轉讓有關的政府機關同意、豁免、批准、命令、許可、授權和登記,或在政府機構辦理必要的備案手續(如需);

  5.2 籤署或促使籤署合理、必要或適當的進一步文件,及採取或促使採取合理、必要或適當的進一步行動,以有效履行股份轉讓協議。

  6。 陳述與保證

  6.1 受讓方向轉讓方陳述與保證如下:

  6.1.1 受讓方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法人企業,具有籤署及履行股份轉讓協議的主體資格;

  6.1.2 受讓方已就本次受讓股份履行了必要的內部決策程序,股份轉讓協議的籤署和履行將不違反受讓方章程或其它組織規則中的任何條款或與之相衝突;

  6.1.3 受讓方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規定的不得收購上市公司的情形,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無嚴重的證券市場失信行為,不存在擔任上市公司股東的法律障礙;

  6.1.4 受讓方依據股份轉讓協議向轉讓方支付的股份轉讓價款資金來源合法;

  6.1.5 受讓方此前未曾從事與上市公司相競爭的業務,本次交易完成後亦不會從事該等業務;

  6.1.6 受讓方在成為上市公司股東後,受讓方將保持上市公司員工隊伍和經營團隊的整體穩定,上市公司治理結構不會發生重大變化;

  6.1.7 受讓方保證已就股份轉讓協議涉及的有關情況向轉讓方作了充分披露,不存在對股份轉讓協議的履行存在重大影響而未披露的任何情形(包括但不限於已有的或潛在的行政調查、訴訟、仲裁等);向轉讓方、上市公司提供的一切資料、文件都是完全真實、準確、完整的,沒有任何虛假、錯誤或重大遺漏;

  6.1.8 受讓方與轉讓方為標的股份轉讓事宜所籤署的和即將籤署的所有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法律文件,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不違反受讓方與第三人籤署的合同(已經取得第三人同意的除外)或其做出的承諾或國家司法機關、行政機關、監管機構、仲裁機構發出的判決、命令或裁決等;

  6.1.9 未經轉讓方同意,受讓方及受讓方的任何關聯方不得在二級市場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且受讓方不得與上市公司任何其他股東籤署一致行動人協議;

  6.1.10 本次股份轉讓完成(以交割日為準,下同)之日起三年內,受讓方自願鎖定三年,三年內不轉讓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本次股份轉讓完成之日滿三年後,如受讓方轉讓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同等條件下受讓方應當優先轉讓給轉讓方;

  6.2 轉讓方向受讓方陳述與保證如下:

  6.2.1 轉讓方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法人企業,具有籤署及履行股份轉讓協議的主體資格。

  6.2.2 轉讓方已將上市公司所有現有股東履行出資義務的情況向受讓方作出了真實、準確、完整的披露,上市公司的註冊資本已全部繳足,轉讓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真實、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抽逃已出資資金的情形或代持情形,該等股份之上未設置任何質押、擔保、任何其他限制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權利負擔,也不存在被託管或司法凍結的情形,且在本次交易完成前亦不會出現上述情形。

  6.2.3 轉讓方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繳納與履行股份轉讓協議項下交易相關的各項稅費。

  6.2.4 轉讓方將積極籤署一切必要文件以促使本次交易順利進行。

  7。上市公司治理結構

  7.1 本次股份轉讓完成後,轉讓方仍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受讓方成為上市公司戰略投資者。受讓方承諾,在轉讓方仍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期間,將保持上市公司治理結構持續、健康、穩定,且不變更上市公司「杭齒前進」品牌。

  7.2 截至股份轉讓協議籤署之日,上市公司董事會由9名董事組成,其中包括3名獨立董事。本次股份轉讓完成後,本次股份轉讓完成後,雙方同意目標公司董事會仍由9名董事構成,包括6名非獨立董事和3名獨立董事,其中轉讓方有權提名3名非獨立董事(其中1名非獨立董事在目標公司職工中提名),受讓方有權提名2名非獨立董事,股東中國東方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有權提名1名非獨立董事。在雙方目前持股情況未發生重大變化的前提下,若未來其他方股東放棄提名權不再提名非獨立董事的,則提名權由轉讓方優先享有。受讓方提名的候選人經股東大會選舉通過後擔任董事。董事長由轉讓方推薦,副董事長由受讓方推薦,由董事會選舉產生。目標公司經營班子由董事會聘任,為保持穩定自股份轉讓協議籤訂之日起12個月內對目前經營班子不做重大調整。董事會專門委員會成員按公司章程和相關議事規則進行調整。

  7.3 轉讓方應在上市公司股份過戶完成後2個月內促使上市公司召開相關的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完成董事人員的調整、高管人員的聘任,受讓方給予相應的配合。

  8。 特別約定

  8.1 本次股份轉讓完成後,受讓方未來12個月內沒有向目標公司注入資產的計劃。

  8.2 本次股份轉讓完成後,受讓方將保持上市公司現有業務的獨立性,不存在對上市公司員工聘用進行重大調整的計劃和安排,上市公司原改制提留的相關費用繼續按原辦法執行。

  8.3 為確保受讓方完整地履行其提交給轉讓方的《關於杭州前進齒輪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擬公開徵集轉讓部分股份之投標文件》及股權轉讓協議項下的全部承諾、義務和責任,受讓方將安排其關聯方We Doctor Holdings Limited、微醫(杭州)集團有限公司、微醫集團(浙江)有限公司、掛號網(杭州)科技有限公司向轉讓方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擔保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受讓方違反前述承諾、義務和責任給轉讓方造成的全部損失、違約金、利息、罰息等,以及轉讓方為實現自身權益而支出的任何有關的交通費、訴訟費、律師費、公告費、保全費、執行費及其他費用。

  9。 違約責任

  9.1 任何一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的,守約方有權單方解除股權轉讓協議,並要求違約方按照股份轉讓價款的30%支付違約金。

  9.2 任何一方遲延履行股權轉讓協議項下的義務,每遲延1日,應按股份轉讓價款的萬分之五每日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遲延30日以上的,守約方有權單方解除股份轉讓協議,並要求違約方按照股份轉讓價款的30%支付違約金。

  9.3 任何一方在股權轉讓協議中所作的陳述與保證有任何虛假、誤導或重大遺漏,均構成違約,應賠償因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9.4 如受讓方違反《股份轉讓協議》第5.1.11條、5.1.12條的約定的,守約方有權單方解除股份轉讓協議,並要求違約方按照股份轉讓價款的30%支付違約金。

  9.5 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當賠償損失。

  9.6 非因股份轉讓協議當事人的原因(包括但不僅限於本交易未能獲得浙江省國資委審核批准、不可抗力、監管部門管控措施、法規政策調整等),導致股份轉讓協議提前終止或被解除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轉讓方應當在上述原因發生的5個工作日內向受讓方返還已經收取的股份轉讓價款(不計利息)。

  第四節資金來源

  一、資金總額

  本次權益變動所需資金總額為622,181,382元人民幣。

  二、資金來源的說明

  信息披露義務人承諾,本次權益變動所需資金全部來自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自有資金,其資金來源合法,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規定,不存在直接或間接來源於上市公司及其關聯方的情況,不存在通過與上市公司進行資產置換或者其他交易獲取資金的情形,也不直接或間接來自於利用本次交易所得的股份向銀行等金融機構質押取得的融資。

  三、資金支付方式

  本次權益變動所需資金的支付方式詳見本報告書「第三節權益變動方式」之「三、本次權益變動的協議主要內容」。

  第五節後續計劃

  一、未來12個月內對上市公司主營業務的調整計劃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在未來12個月內改變上市公司主營業務或者對上市公司主營業務作出重大調整的具體計劃。

  二、未來12個月內對上市公司重大資產、業務的處置及購買或置換資產的重組計劃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未來12個月內擬對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資產和業務進行出售、合併、與他人合資或合作的計劃,或上市公司擬購買或置換資產的重組計劃。

  三、未來12個月內對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調整計劃

  本次權益變動完成後,信息披露義務人將根據《股份轉讓協議》的約定,向董事會提名2名非獨立董事,由上市公司股東大會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選舉通過新的董事會成員,並由董事會決定聘任相關高級管理人員。

  四、對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修改計劃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除本報告書前述「三、未來12個月內對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調整計劃」所提及就董事和相關高級管理人員改選或委派事宜修改公司章程外,信息披露義務人無對公司章程條款進行修改的計劃。

  五、對上市公司現有員工聘用作出重大變動的計劃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無對上市公司現有員工聘用計劃作出重大變動的計劃。

  六、對上市公司分紅政策的重大調整計劃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無對上市公司現有分紅政策進行重大調整的計劃。

  七、其他對上市公司業務和組織結構有重大影響的計劃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無其他對上市公司業務和組織結構有重大影響的計劃。

  第六節對上市公司的影響分析

  一、對上市公司獨立性的影響

  本次權益變動完成後,信息披露義務人將嚴格遵守有關證券監管法規,依法通過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及監事會行使相關股東權利,採取有效措施保證上市公司人員、資產、業務、財務、機構等方面的獨立性,同時,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對維持上市公司獨立性出具承諾如下:

  1、關於人員獨立

  (1)本公司/本人承諾與杭齒前進保持人員獨立,杭齒前進的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和董事會秘書等高級管理人員不在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業擔任除董事、監事以外的其他職務,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業領薪;杭齒前進的財務人員不在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業兼職。

  (2)保證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業完全獨立於杭齒前進的勞動、人事及薪酬管理體系。

  2、關於資產獨立、完整

  (1)保證杭齒前進具有獨立完整的資產,且資產全部處於杭齒前進的控制之下, 並為杭齒前進獨立擁有和運營。

  (2)保證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業不以任何方式違規佔用杭齒前進的資金、資產;不以杭齒前進的資產為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業提供擔保。

  3、保證杭齒前進的財務獨立

  (1)保證杭齒前進建立獨立的財務部門和獨立的財務核算體系。

  (2)保證杭齒前進具有規範、獨立的財務會計制度。

  (3)保證杭齒前進獨立在銀行開戶,不與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業共用一個銀行帳戶。

  (4)保證杭齒前進能夠獨立作出財務決策,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業不幹預杭齒前進的資金使用。

  4、保證杭齒前進機構獨立

  (1)保證杭齒前進擁有獨立、完整的組織機構,並能獨立自主地運作。

  (2)保證杭齒前進辦公機構和生產經營場所與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業分開。

  (3)保證杭齒前進董事會、監事會以及各職能部門獨立運作,不存在與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業機構混同的情形。

  5、保證杭齒前進業務獨立

  (1)保證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業獨立於杭齒前進的業務。

  (2)保證本公司/本人除通過行使股東權利之外,不幹涉杭齒前進的業務活動,本公司/本人不超越董事會、股東大會,直接或間接幹預杭齒前進的決策和經營。

  (3)保證本公司/本人企業不以任何方式從事與杭齒前進相競爭的業務;保證儘量減少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業與杭齒前進的關聯交易;若有不可避免的關聯交易,將依法籤訂協議,並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公司章程等規定依法履行程序。

  (4)保證杭齒前進擁有獨立開展經營活動的資產、人員、資質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場自主經營的能力。

  本承諾函在本公司/本人作為杭齒前進股東期間持續有效且不可變更或撤銷。如本承諾函被證明是不真實或未被遵守,本公司/本人將向杭齒前進賠償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

  二、同業競爭情況

  (一)同業競爭基本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關聯企業所從事的業務與上市公司的業務之間不存在實質性的同業競爭。

  (二)同業競爭的承諾

  本次權益變動後,為避免在未來的業務中與杭齒前進產生實質性同業競爭,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出具承諾如下:

  1、截至本承諾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間接控制的除杭齒前進及其下屬全資或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企業均未直接或間接從事任何與杭齒前進及其下屬全資或控股子公司經營的業務構成競爭或可能構成競爭的業務或活動。

  2、自本承諾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間接控制的除杭齒前進及其下屬全資或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企業將來均不直接或間接從事任何與杭齒前進及其下屬全資或控股子公司經營的業務構成競爭或可能構成競爭的業務或活動。

  3、自本承諾函籤署之日起,如杭齒前進及其下屬全資或控股子公司進一步拓展其業務經營範圍,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間接控制的除杭齒前進及其下屬全資或控股子

  公司外的其他企業將不與杭齒前進及其下屬全資或控股子公司拓展後的業務相競爭; 若與杭齒前進及其下屬全資或控股子公司拓展後的業務產生競爭,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間接控制的除杭齒前進及其下屬全資或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企業將停止經營相競爭的業務,或者將相競爭的業務納入杭齒前進及其下屬全資或控股子公司,或者將相競爭的業務轉讓給無關聯關係的第三方。

  本公司/本人保證有權籤署本承諾函。本承諾函一經本公司/本人籤署,上述承諾即對本公司/本人構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約束力的責任,且上述承諾均為持續有效的和不可撤銷的。如本承諾函被證明是不真實或未被遵守,本公司/本人將向杭齒前進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

  三、關聯交易情況

  (一)關聯交易情況說明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關聯企業與上市公司之間不存在關聯交易。

  (二)規範與上市公司關聯交易的承諾

  為規範關聯交易,維護上市公司及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為規範和減少與上市公司的關聯交易,承諾如下:

  1、本公司/本人在直接或間接持有杭齒前進股份期間,將儘可能避免或減少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間接控制的除杭齒前進及其下屬全資或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企業與杭齒前進及其下屬全資或控股子公司之間的關聯交易。本公司/本人將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上海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以及杭齒前進公司章程的規定處理可能與杭齒前進及其下屬全資或控股子公司之間發生的關聯交易。

  2、為保證關聯交易的公允性,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間接控制的除杭齒前進及其下屬全資或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企業與杭齒前進及其下屬全資或控股子公司之間發生的關聯交易的定價將嚴格遵守市場定價的原則,沒有市場價格的,將由雙方在公平合理的基礎上平等協商確定交易價格。

  本公司/本人保證有權籤署本承諾函。本承諾函一經本公司/本人籤署,上述承諾即對本公司/本人構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約束力的責任,且上述承諾均為持續有效的和不可撤銷的。如本承諾函被證明是不真實或未被遵守,本公司/本人將向杭齒前進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

  第七節與上市公司之間的重大交易

  在本報告書籤署日前24個月內,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上市公司之間發生重大交易的具體情況如下:

  一、與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間的交易

  在本報告書籤署日前24個月內,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與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進行資產交易合計金額超過 3,000 萬元或高於上市公司最近經審計的合併財務報表淨資產5%以上交易的情形。

  二、與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的交易

  在本報告書籤署日前24個月內,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合計金額超過 5 萬元以上的交易行為。

  三、對擬更換的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補償或類似安排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對擬更換的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進行補償或者其他任何類似安排的情形。

  四、對上市公司有重大影響的其他正在籤署或者談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除本報告書所披露的信息外,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對上市公司有重大影響的其他正在籤署或者談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八節前六個月內買賣上市交易股份的情況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前6個月內買賣杭齒前進上市交易股份的情況

  根據信息披露義務人出具的自查報告,在本次權益變動事實發生之日起前6個月內,信息披露義務人不存在買賣杭齒前進股票的情況。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直系親屬前6個月買賣杭齒前進上市交易股份的情況

  根據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出具的自查報告,在本次權益變動事實發生之日前6個月內,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不存在買賣杭齒前進股票的情況。

  第九節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財務資料

  信息披露義務人為廖傑遠先生控制的投資主體,信息披露義務人主要通過控股或參股下屬公司開展具體業務,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財務報表審計工作尚未完成,為保證信息披露的準確性,本次權益報告書中暫緩披露最近三年財務數據。信息披露義務人承諾於2019年6月15日之前披露最近三年財務會計報表,並提供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具有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

  第十節其他重要事項

  一、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不存在與本次權益變動有關的其他重大事項和為避免對《權益變動報告書》內容產生誤解而必須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國證監會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不存在《收購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情形。

  信息披露義務人聲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機構)承諾本報告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信息披露義務人:杭州廣發科技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 廖傑遠

  籤署日期:2019年5月6日

  備查文件

  一、備查文件

  1、信息披露義務人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2、信息披露義務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名單及身份證明;

  3、信息披露義務人關於本次權益變動的相關決策文件;

  4、信息披露義務人與交易對方關於本次權益變動籤署的相關協議;

  5、信息披露義務人關於資金來源的聲明;

  6、信息披露義務人關於最近兩年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的聲明;

  7、信息披露義務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及其直系親屬關於二級市場交易情況的自查報告;

  8、信息披露義務人關於保持上市公司獨立性的承諾函;

  9、信息披露義務人關於避免同業競爭的承諾函;

  10、信息披露義務人關於規範和減少關聯交易的承諾函;

  11、信息披露義務人關於與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關聯方之間在報告日前24個月內相關交易的說明;

  12、信息披露義務人關於不存在《收購辦法》第六條規定情形的說明。

  二、備查地點

  本報告書及上述備查文件置於杭齒前進辦公地點,以備查閱。

  信息披露義務人:杭州廣發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廖傑遠

  籤署日期:2019年5月6日

  杭州前進齒輪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權益變動報告書附表

  信息披露義務人:杭州廣發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廖傑遠

  籤署日期:2019年5月6日

(責任編輯:DF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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