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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之道靠法理,維權路徑走正途
遊泳卡、羽毛球卡、健身卡、電影票卡……我們的生活離不開錢,也離不開卡。但卡跟錢不一樣的地方是:它們通常有個期限。一旦過了期限,錢就等於打了水漂。(打水漂的既視感↓↓)
所以,關於「怎麼辦」的問題
隨便一搜滿屏皆是
近日,本報記者接到瀋陽市民小李的投訴,稱自己花1000元在一家羽毛球館辦理了銀卡,因商家規定有效使用期為1年,所以每到快過期的時候,就再充值1000元保證卡內餘額可使用。
直到2016年8月,她的卡又一次到期了,這時,卡內餘額已達到2150元。「我感覺這些錢一段時間內肯定用不完了,我希望可以延期,但是商家不同意,現在我的卡被『凍結』了。」
最終,此事的解決結果是
消協介入
商家同意延期使用三個月
可能吃瓜群眾們要問了
不通過相關部門
還能解決嗎?
當然能!
小編就是專門為此而來!
這個《辦法》你們要記住:
《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
因為裡面規定了:
1、記名卡不得設有效期;不記名卡有效期不得少於3年。
2、發卡企業或售卡企業對超過有效期尚有資金餘額的不記名卡應提供激活、換卡等配套服務。
(投訴人提供的協議截圖)
針對該羽毛球館與消費者普遍約定有效期1年一事,相關負責人也給出了解釋:」合同裡約定有效期很正常,但我們館經營十多年了,沒有一張卡作廢過。這個投訴的出現有可能是溝通存在問題,我們的卡都可以再激活使用的。」
名詞解釋:單用途預付卡是商業預付卡的一種,它是由商業企業發行,只在本企業或同一品牌連鎖商業企業購買商品或服務用的一種預付卡。
編輯:關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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