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到中國和美國之間的「貿易戰」時,國外的英文媒體報導,絕大多數都使用「U.S.-China trade war」的說法,而不是按照中文「中美貿易戰」的語序、寫成「China- U.S. trade war」。
乍看起來,把US放在China前面,似乎是有意地讓美國在名稱中佔據優先地位。
實際上,採用「U.S.-China trade war」的這種排序,並不是由於偏向偏袒哪一方,而是源於歐美國家給戰爭命名的方法和慣例。
宣戰方承擔責任在國際交往中,當提到雙邊關係時,通常的作法是,把自己的國家寫在前面。例如:中方所說的「中美關係」和「中美貿易」,美方會說成US-China ties或US-China trade。
採取這樣的排序,目的是為了維護自己國家的尊嚴。但是,如果說到的是戰爭,這種先己後人的原則就不再適用了。
在為戰爭命名時,英語文化中的習慣是,把提出宣戰的一方排在前面。這樣命名的根據是,宣戰的一方,對戰爭的開始負有最直接的責任。
兩個例子:「普法戰爭」和「美西戰爭」
語文和歷史教科書中的「普法戰爭」,就是個明顯的例子。
普法戰爭發生於1870年到1871年,在這場戰爭中,普魯士取得勝利,並佔領巴黎,還藉機完成了德意志各個邦國的統一。
由於提出宣戰的是當年的法蘭西第二帝國,因此,這場戰爭在英語中就稱為Franco-Prussian War,法國和普魯士之間的戰爭。
另外,美國在崛起並成為世界強國的過程中,在1898年和西班牙進行了一場戰爭。擊敗西班牙之後,美國鞏固了在中美洲地區的影響,並且接管了西班牙在亞洲的殖民地菲律賓。
這場戰爭,中文稱為「美西戰爭」。但由於當時提出宣戰的是西班牙,因此,在英語中稱之為Spanish-American War,西班牙和美國之間的戰爭。
亞洲國家的命名體系
與歐美國家不同,亞洲國家很少採用宣戰這種制度安排。
在說到歐美各國之間的戰爭時,亞洲國家習慣於把獲勝的一方放在前面。「普法戰爭」和「美西戰爭」,都是明顯的例子。
而在給亞洲各國之間的戰爭命名時,亞洲國家則習慣於把自己的國家放在前面。例如,中文的「中日甲午戰爭」,在日語中就稱為「日清戰爭」。
今天所說的Trade War,本質上是一種Metaphor比喻,用「戰爭」來形容「貿易衝突」。
雖然不涉及宣戰規則,但在給「貿易戰」命名時,首先採取敵對行為、提高關稅的一方,仍然要排在前面,承擔挑起爭端衝突的責任。
關於貿易戰的是非曲折,國外的媒體機構觀點各異;但關於哪一方提出宣戰,還是有目共睹、無可置疑的,從U.S.-China trade war的前後排序中,就可以看出。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