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員發現*曉妹情緒極為不穩定,於是隔著房門耐心向她解釋,原告已起訴離婚,她應積極應訴,如有疑問可撥打法院辦公電話,同時告知她開庭時間和地點,並將訴訟材料放在房門口。期間,*曉妹一直沒有停止辱罵,並威脅工作人員如果判兩人離婚就去法院門口自殺。
誰也沒想到,就在工作人員準備離開時,*曉妹突然打開了房門,手持菜刀向工作人員撲來,所幸工作人員躲避及時並跑出現場,沒有造成傷害。
7月16日,海寧法院聯合公安部門,制定周密計劃並上門帶人。*曉妹承認昨日舉刀追人的行為,但堅持認為自己沒錯,是法院逼她離婚,自己心情不好才拿刀,本意不是傷人,而是想自殺。但當要求*曉妹到法院說明情況時,她又開始撒潑,由於*曉妹的拒不配合,民警將其強制帶離。而後,鑑於*曉妹在事後有一定的悔過表現,海寧法院依法對嚴重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並威脅司法工作人員人身安全的*曉妹作出拘留10日的決定。註:以上人名均為化名
內容來源:海寧法院
編輯:楊馨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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