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豆芽種植的胡某和紀某夫婦多年來一直使用一種叫「6-苄基腺嘌呤」的生長素,而該生長素從2011年11月14日起,已不允許作為食品添加劑使用。他們的豆芽今年被林業部門檢出違禁成分。昨天,這對夫婦因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站上了法庭被告席。
多年來一直用生長素,豆芽被檢出違禁成分
被告人胡某和紀某夫婦是安徽人,40多歲。他們自2006年來寧波之後,就開始種植黃豆芽和綠豆芽。後來隨著規模的擴大,他們在鄞州章水鎮的鄭家村開了一個「理美豆芽廠」。
種植過程中,胡某發現,豆芽一旦離開土壤進行無土栽培時,就會因為缺少一些微量元素而導致「賣相」不好看,而往水中加入一種含6-苄基腺嘌呤成分的生長素,豆芽長得又好又快。於是他們便開始使用生長素,多年來一直如此,直到今年6月份,鄞州農林局抽檢時在他們的豆芽中檢測出違禁成分。
早在兩年前,該生長素已被禁止作食品添加劑
而其實在2011年年底,6-苄基腺嘌呤就已被從食品添加劑名單中剔除。根據衛生部《關於〈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1)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家質檢總局決定從2011年11月14日起,各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不再受理6-苄基腺嘌呤作為食品添加劑的生產許可申請,已批准的生產許可證書,由監管部門撤回並註銷,並於2011年12月20日前完成。人們如果長期食用添加了6-苄基腺嘌呤的食品,對生理機能和內分泌系統都會造成損害。
而據廠裡洗豆芽的小工說,每天出廠的豆芽四五百斤,這些豆芽被胡某和紀某銷往潘火菜場等地的攤位。
而從2011年年底6-苄基腺嘌呤被禁止作為食品添加劑以來,至今年6月份胡某和紀某被抓,他們銷售豆芽所得的營業款達10萬多元。
被告人辯稱過去多次被檢查,從未被告知不能使用
昨天,胡某和紀某因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起訴,而作為被告人的胡某在法庭上卻喊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