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用香精》(GB 30616-2020)等38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4項修改單的公告。
對於新入食品行業的企業,可能對食品相關標準起的作用以及食品標準在法律中的低位可能會比較陌生,今天小正就來給大家科普一下食品標準相關知識。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的規定,「工業產品的品種、規格、質量、等級或者安全、衛生要求「應當指定標準。食品作為一種工業產品,更應當具有安全、衛生的要求,以保障消費者的健康。包括食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兩個層次的內容,這兩者統稱為食品標準。
食品安全標準是對食品中各種影響消費者健康的危害因素進行控制的技術法規。食品安全法規定了食品安全標準的範圍,並且定性其為強制執行的標準,且除食品安全標準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強制性標準。
世界各國對食品中影響健康的因素都進行了強制性要求,大部分國家會以法規的形式頒布。
因食品發展歷史原因,在食品行業既有質量標準,也有強制的食品衛生標準或食品安全標準。過去由衛生部(現衛健委)發布的食品衛生標準是以保障消費者為健康目的的衛生要求標準。而其他與健康無關的則為行業生產為目的的食品標準,例如對質量等級要求、食品規格的標準等。
食品安全標準是食品生產經營者必須遵守的最低限度的要求,即食品能夠合法生產和流通的最低門檻(例如食品中汙染物,微生物的要求,食品添加劑的準用)。
其他非食品安全方面的食品標準,是由企業自願遵守,可以提高產品品質、提高市場競爭力等(例如品質等級等)。
本文部分內容節選和改編自 中國質檢出版社,中國標準出版社《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常見問題解答》,王竹天 樊永祥 主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