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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豐臺法院受理了一個案件。一名67歲的女士被一名63歲女士的行李箱絆倒後,受傷15天後去世的案件。經了解,63歲的王某被67歲劉某的行李箱絆倒。當即受傷倒下,在醫院救治15天後無效身亡。現在王某的家屬認為劉某在本次事件中有重大責任,是因為劉某行李箱絆倒了王某導致悲劇的發生,需要索賠62萬人民幣。而劉某的家屬則認為,劉女士當時在進站口正常排隊,是由於王某逆行才被絆倒,劉某沒有錯。
火車站進站被絆倒受傷15天後死亡
今天上午,豐臺法院開庭受審本次案件,兩位老人的家屬出席了本次案件。原告說,王某準備乘坐列車回老家,在北京貨關西站二樓進站口,劉某的行李箱把王某絆倒。隨後,王某身體出現不適的症狀,頭暈,噁心等等,後面越來越嚴重,王某被送進了醫院,醫院診斷其為腦出血,後面在醫院救治15天後死亡。原告認為本次事件被告家應該承擔重大責任,需要索賠62萬多,包括醫療費,賠償金等等費用。
王女士的死,誰對誰錯?
在這次事件中,劉某行李箱確實是絆倒了王某,但劉某絕對沒有大錯,據劉某的代理人說,當時現場人員有劉某,王某以及王某的兒子。王某的兒子準備送王某上車,但是在過程中,沒有照顧好王某,王某逆行找她的兒子,不小心絆到劉某的行李箱摔倒。而劉某正常排隊沒有故意絆倒王某,因此劉某不應該承擔大部分責任。另外在王某受傷後沒有及時去醫院治療,反而5小時之後才去的醫院,這樣延誤了最佳救治時機。而且在醫院對王某治療的過程中,王某沒有聽從醫生的話,竟然撤掉了呼吸機和吸氧鼻導管,因此王某呼吸衰竭死亡。
原告說王某的死不是因為拔掉呼吸機導致呼吸衰竭而死,是聽從了醫生的建議操作的,不是不願意配合醫院治療。
火車進站排隊應該如何保護好自己?
在本次事件中,根據監控的顯示,在北京西站進站口,王某轉身不小心絆倒了劉某的行李箱,遂摔倒在地。事件雙方都對事件的經過細節進行了各自的解讀,雙方都認為是對方的錯,與自己沒有多大的關係。在庭上,雙方還演示了當時事件的經過。
那麼本次事件給了我們什麼樣的啟示呢?在火車站進站的過程中,乘客在排隊,轉身或者逆行需要注意什麼,乘客之間應該保持多遠的距離比較安全?乘客的行李箱應該如何攜帶才不容易傷到別人或者影響到別人呢?送站人應該怎麼樣儘自己的義務等等值得我們認真思考。
火車站本來就是一個危險複雜的地方,在進站的過程中,我們最好與別人保持一米以上的距離,自己的行李箱放在自己的身邊確保不會影響到別人的位置。在進站過程中儘量不要逆行,總之,要保護好自己和自己身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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