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被結婚」後,重慶市開州區的王某苦惱不已,幸得檢察機關發揮監督職能,讓她的婚姻回歸正常狀態。
2019年6月,王某在準備向銀行申請貸款時,前往當地檔案館查詢自己的婚姻登記狀況。這一查,讓她吃驚不已——自己除了丈夫邢某之外,竟還另有一位「丈夫」顏某。這是怎麼一回事?
原來,顏某是年輕時經人介紹,與王某相識的戀愛對象。雖然二人按照農村風俗訂過婚,但兩人都外出務工,再無聯繫,更沒有辦理過什麼婚姻登記。王某覺得這件事要弄清楚,以免讓丈夫邢某誤解。
2019年6月11日,王某向開州區民政局申請撤銷與顏某的婚姻登記。同月17日,民政局以王某不能證明其與顏某的結婚登記系遭受脅迫或被非法限制了人身自由為由,作出不予受理撤銷婚姻登記的決定。同年7月16日,王某向開州區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判令撤銷民政局不予受理撤銷婚姻登記的決定,並責令民政局受理自己的撤銷婚姻登記申請。法院判決支持了王某的請求。但判決生效後,民政局並未履行相關義務,理由是即使作出新的行政行為,因無證據表明王、顏二人的婚姻登記存在違法情形,結果依然可能是維持原決定。
轉了一圈,王某的實際問題依然沒有得到解決。
開州區檢察院檢察官在走訪律師事務所時,從王某的代理律師處了解到這一情況,隨後依職權展開調查。檢察官查明,1997年10月16日,王某與現在的丈夫邢某辦理了結婚登記,雙方共同生活並育有子女。村委會證實了王某從未與顏某共同生活過。公安機關則證實顏某已於2015年6月因病死亡。至於王某與顏某的結婚登記,是由於當時登記程序不規範等歷史原因,顏某的父母為獲取拆遷補償款,到基層婚姻登記機構代二人辦理了結婚登記。
事實已然查清,檢察官認為,民政局作為婚姻登記行政管理部門,在發現申請人王某存在兩個結婚登記的情況下,不論另一登記對象是否死亡,均應依法啟動糾錯程序,以維護婚姻登記程序的嚴肅性。
2020年8月24日,開州區檢察院向民政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其履行法院判決所確定的相應義務,並加強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正確履行法定職責。2020年10月27日,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撤銷了該婚姻登記。
來源:檢察日報 李立峰 張典斌 石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