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市(成都市)交通事故賠償標準(車禍賠償標準)
李英俊律師/四川成都
2021年1月18日,國家統計局四川調查總隊新聞通氣會公布了四川省相關統計數據。
官方公布的各項數據中以下數據與人身損害賠償中傷殘賠償金、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等的計算有關:(四川省全省各級法院受理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均適用下列數據)
四川全省各地法院受理的機動車交通事故等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一審法庭辯論終結時間在2021年1月18日新數據公布之後的,適用以下數據進行計算:
1、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253元;
2、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 25133元;
3、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929元;
4、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14953元。
另外,大約在明年2022年1月國家統計局四川調查總隊將公布下一年度新的賠償數據。
李英俊律師重要提示:
(1)實際計算過程中應該先扣出交強險應賠償部分(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先行賠償,醫療費最高限額為1.8萬元,死亡傷殘最高限額為18萬元,財產損失最高限額為2000元),超過部分再按責任分攤;
(2)成都市各級法院受理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如果侵權事故發生在2020年2月1日之後的,一律按城鎮標準計算傷殘賠償金、死亡賠償金及被扶養人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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