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網站論壇,一則題為「諸暨李子天橋正在遊行」的帖子,吸引了不少關注。
3月3日中午,諸暨某公司的一名銷售員在公司的微信群裡看到一則小視屏,內容是一群人拉著橫幅在示威遊行。
該名男子發現這個視頻畫面中的天橋和諸暨市區的李字天橋較為相像,就將視頻截圖,以「諸暨李子天橋在遊行」為題在某網站進行發布。
今天下午,諸暨警方已將該名男子傳喚至工業新城派出所進行審查,該男子因涉嫌傳播謠言,諸暨警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對該名男子處以行政拘留七天。
法律連接: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請廣大市民不要轉發相關違法視頻及不實信息!
審核:王雨
編輯:楊成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