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當代的民粹主義和民族主義有多曖昧,針對這兩種現象的研究無疑有著截然不同的起源。
一方面,對於民族主義的學術探討可以追溯至20世紀初。在兩次世界大戰之間,大批的歷史學家和心理學家都開始討論民族主義。從20世紀60年代開始,安東尼·史密斯、厄內斯特·蓋爾納、本尼迪克特·安德森、霍伯斯·鮑姆等大家紛紛湧現。而到了二十世紀末,以民族主義為議題的期刊、會議和學術團體已經蔚然成風。
另一方面,大寫P的民粹主義(Populism)一開始被視為美國早期農民運動和俄國「民粹派」的專用名詞。20世紀50年代後來才出現了小寫p的民粹主義(populism)用法。此後,民粹主義的文獻開始成倍地增長。而這一概念的複雜和混亂也很早就初現端倪,甚至倫敦政經學院在1967年專門召開了「定義民粹主義」的研討會。隨後民粹主義又進入了區域研究的範式中,並常常被用於解釋拉丁美洲的政治現象。
值得注意的是,歷史上的民粹主義從未被賦予像民族主義那麼崇高的理論地位。在很多理論家眼中,民族主義就是近代歷史的載體,幾乎所有的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現象都與之相關。民族主義是屬於我們時代的合法性原則,也是一種推動歷史的社會經濟建構、政治文化認同和共同體理想。與之相對的是,民粹主義往往被視為反應性的、偶發的、病態的、邊緣的政治現象,過去最重視民粹主義的學者也只會將其視為民主的影子。
隨著各自研究的推進,兩種發展趨向使得民族主義和民粹主義開始糾纏起來。首先,有關民族主義和民粹主義的研究都開始背離現代化理論框架。越來越多的學者都將視野從宏觀理論轉向特定時空中的具體問題,而民族主義和民粹主義都被視為在政治發展中普遍存在而又值得關注的因素。這奠定了民族主義和民粹主義的對話基礎。
第二種發展趨向則是文化/話語研究而非結構研究的流行。這使得很多學者開始關注政黨、意識形態、選舉與投票。在這種範式下,民族主義和民粹主義擺脫了特定的社會-經濟結構,因此具有了更大的普遍性和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