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曲靖訊 近日,記者從麒麟區醫保中心獲悉,自2017年5月1日起,麒麟區城鎮職工、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人員因外傷入院,不再需要到麒麟區醫保中心開具外傷住院墊付證明。符合醫療保險待遇相關政策規定的患者入院後,按醫院要求填寫相關資料並刷醫保卡(新農合證、身份證)即可順利辦理住院手續並享受醫保相關待遇。
過去,麒麟區城鎮職工、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因外傷發生住院的,在辦理了住院登記手續後,必須在規定時限內持個人身份證、醫保卡(新農合證)、住院證、入院記錄等資料到麒麟區醫保中心開具外傷住院墊付證明,並及時將墊付證明送到醫院結算收費處進行登記,方可正常享受醫保相關待遇。為了簡化辦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方便廣大參保患者辦理住院手續,及時獲得診療服務,自今年5月1日起,外傷住院患者致傷、致病情況鑑定工作由各醫療機構實行首診醫師負責制,患者到醫院就診時,需如實填寫《麒麟區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外傷(受傷)原因承諾書》,並由首診醫師根據診斷情況進行首診情況記錄登記,即可辦理相關入院手續。醫保中心將採取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等監督手段對醫院及外傷患者住院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這樣將極大的簡化外傷住院患者辦理住院的程序,也強化了對醫療機構監督檢查力度,確保醫保基金高效、安全、穩定運行。
張曉紅 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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