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草包一詞成為頂流。
貴陽市的任女士在畢節市某小區居住,一天,她在小區業主群質疑業委會不召開業主大會便擅自讓新物業公司通過試用期的行為。
當時社區支部書記劉某回懟了她一句:「開不開業主大會,怎麼開是業委會的事」,結果把任女士惹惱了。
她將劉書記的回應截圖,轉發到一個業主維權群,罵劉某是「草包支書」,並抱怨:我們自己花錢買的房子,什麼時候業委會和物業變成我們的主人了。
劉書記認為自己受到了巨大的侮辱,迅速向畢節市公安局七星關分局洪山派出所報了警,此後,該派出所民警前往任女士在貴陽的家,將她銬走,並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處罰。
任女士認為,在此次事件中,警方違反異地傳喚規定,並且違法使用警械。她還質疑,劉書記的丈夫是一位畢節警察,是否按要求進行了迴避。
看到這件事,筆者的第一反應就是一個芝麻綠豆大的社區支書居然能有這麼大能量?
一句草包,劉某就能讓畢節當地警方動用警力,跋涉近來回將近400公裡的距離,將「違法」的劉女士從貴陽拷回畢節?
「草包事件」的發生地畢節,行政區劃應該是省-市-區-街道,然後才是自治組織社區。
在我意識裡,社區算是最最基層的機構了,前幾天大連那位闖關的盧書記貌似也是這個官職。
沒想到真是有眼不識泰山,真別拿草包不當乾糧,草包有的是治你的招兒!
事件發酵後,畢節當地警方發出了處罰撤銷的通報,撤銷處罰的理由,從文字上分析,是因為「傳喚程序違法」,而任女士「在微信群侮辱他人的行為存在」,同時涉事派出所所長和民警被停職調查。
然而停職並不是處罰,撤職才是處罰。
如果是學生,停職對應單詞是放假。
如果是企業員工,停職對應單詞是調休。
綜合下來,將通告翻譯下:拘你的理由沒錯,方式錯了,管不住嘴?抱歉,下次還敢……
另外,我還對通報的一處細節有點疑惑。
劉書記之前說丈夫趙某是畢節當地警察,
怎麼在通報中就變成前夫了?還是2014年就離了婚的?
有人能給我解解惑嗎?
第二個反應,如果「草包」這樣的詞真算侮辱的話,我……
所以我迫切需要一個官方認可的詞彙表,列清楚哪些詞語屬於侮辱,哪些詞語不屬於侮辱,免得到時候我把自己裝進去了都不自知。
同時,看到這篇文章的各位,你們安全嗎?
全中國球迷,平時多少都「問候」過國足、足協、甚至陳主席吧?
網上更是有數不清的「違法」證據,
比如這位
這位
還有這位
範將軍這個有可能涉及自己罵自己,所以也許不違法?
……
如果一句草包就可以跨市拷走拘留3日,那國足要是報警的話……
我勸你們抓緊時間給家裡打個電話吧,
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如果你「有幸」漏網,希望你之後都能懷著感恩的心來看球聊球,謹言慎行。
最後,回到標題,各位再好好想想,「草包」,到底算不算侮辱人?
我覺得算。
草,指低賤,比如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