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9日,貴州貴遵律師事務所受理了貴州省桐梓縣首起涉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案件,幫助受害人胡某向4名犯罪嫌疑人索賠,金額高達500萬元新臺幣(折合人民幣約116萬元)。
據介紹,家住貴州省桐梓縣的居民胡某於2018年6月28日到臺灣工作,並在臺灣臺中市北區德化街租房居住。2019年11月14日,胡某在租住的房屋內,突然遭遇賴某、劉某、楊某、林某等四人入室搶劫,並被搶走蘋果手機一部、新臺幣127784元。期間,賴某等四人還用甩棍將胡某壓制在地上打傷。
據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指控,賴某等四人共謀、攜帶兇器侵入住宅,強行拿走他人財物的行為,已經構成強盜罪。而且,劉某在搶劫財產被拿走的情況下,為防止受害人報案,用棍將胡某壓制在地上打傷的行為,已另行構成傷害罪,應當予以分論並處。
該案向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庭提起公訴後,法院於2月12日向胡某籤發了刑事準備程序傳票,並告知胡某可以向檢察官、法官書面陳述意見,以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主張相關賠償。但是,胡某由於不懂得當地法律,從而向貴州貴遵律師事務所諮詢,希望家鄉律師提供法律幫助。
貴州貴遵律師事務所接受委託後,考慮到該案將於3月6日進行開庭審理,立即組織張紹明、韓朝飛、高丹丹、彭曉豔提供幫助,一邊審閱案件材料,一邊查閱臺灣地區刑法、刑事訴訟法,以及民法,並最終代為書寫了致法院和檢察署的書面陳述意見書,以及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讓當事人提交法院,向4名犯罪嫌疑人主張醫療費、鑑定費、交通費、營養費、看護費、不能工作薪資損失、強盜之財物損失、精神撫慰金等各項損害共計新臺幣500萬元(折合人民幣約116萬元)。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看似一份簡單的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貴州貴遵律師事務所的4名工作人員卻忙碌了一整天。而且,律師發現,臺灣的起訴狀與大陸的起訴狀,其訴狀格式、法律術語,以及法律適用,都存在一定的區別,尤其是精神撫慰金,臺灣很多法院均會酌情判決支持。
圖為微信聊天記錄,以及貴遵律師正在忙碌書寫附帶民事起訴狀。(貴州貴遵律師事務所財務品牌部:王小紅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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