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寧病房是一個大大有別於ICU的地方。一般來說,生命瀕危的病人都會被家屬送進ICU進行有創搶救。所謂有創搶救,顧名思義就是會給病人帶來創傷和痛苦的搶救措施,例如電擊除顫,氣管插管等。而對於某些癌症末期的病人,或是身體機能已經極度衰竭的患者來說,這樣的搶救除了給病人帶來痛苦和延長一小段無生活質量的生命之外,毫無益處。可大部分的家屬仍然會固執地選擇這種意義不大的搶救措施,甚至花費高昂的醫療費讓病人住在ICU裡靠著呼吸機維持生命。
安寧病房給家屬和患者帶來了另一種選擇:視死亡為一種自然進程,既不加速也不減緩死亡,目標只是用醫療手段降低病人走向死亡的痛苦,讓死亡成為一段平靜幸福而有尊嚴的過程。
如果說ICU裡的眼淚充斥著焦慮、絕望和不甘,安寧病房裡的眼淚則是發源自關懷、感動和愛。
《焦點訪談》裡說到,現在我國第二批全國安寧療護試點已經啟動,未來將在全國推廣。這是我們國家邁出的讓人欣喜的一大步。
從安寧療護到前文說到的MAID,中間還有非常漫長的路要走,其中還有太多法律層面、政策制度還有道德倫理方面的困境需要解決,但這個方向卻是堅定的,我們要逐步走向正視死亡並尊重死亡的未來。
有人會把這種積極的努力曲解為「鼓勵自殺」,這是一個最大的誤解。事實上,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分組審議民法典人格權編草案時,列席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就曾建議將「安樂死」寫入民法典人格權編。這不是在「鼓勵自殺」,正相反,是督促社會各界正視人類作為碳基生物的自然生命輪迴,並鼓勵人們充分追求生命的意義和幸福。若是對於一個人來說死亡是比生存更能帶來幸福的事情,我們又有什麼權利阻礙他的幸福?(來源2見文末)
英國哲學家傑裡米·邊沁關於幸福有個很出名的理論:社會的幸福是所有個人幸福的總和。在這個理論指導下,個人做出的行為是否是「善」或是「正義」的,是取決於這個行為所帶來的社會幸福總和是增加還是減少。這是一種十分客觀的理論,它的優點是同時重視了「個人幸福」和「集體幸福」兩個層面。它鼓勵人們追求個人利益,但同時也提醒人們要學會維護社會利益,照顧他人的幸福。
若按照這個理論來分析,一個每天承受著巨大痛苦,看不到未來的希望與樂趣的人,他的生存除了損害了自己個人的幸福,是不是也減少了我們社會總體的幸福總量?若是他最終承受不了這樣巨大的痛苦,選擇了在絕望中自殺死去,他個人死亡過程中積累的憤怒怨恨,以及對親人突如其來的致命打擊,是否更會造成社會幸福總量的降低呢?按照邊沁的幸福理論,這些情況自然都不能稱之為「善」和「正義」。
其實我們中國的傳統早說透了這個理論:人人不都想求個「善終」嘛!
所以,那些認為安樂死或MAID是在「鼓勵自殺」的理論,都是無稽之談,相反,這些在嚴格監管下進行的平靜、有愛、有尊嚴的自主死亡過程和幫助人們走出心理困境的心理諮詢一樣,都是為著人類個體和社會的幸福而存在的。
「不尊重死亡的人,不懂得敬畏生命。」練習登場的同時,我們也要學會安然謝幕。在學習謝幕的課程裡,人類還有太長的路要走。
(以此文紀念該紀念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