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熱搜網獲悉,1月15日山東省市場監管局發布「關於2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在對12大類食品1219批次樣品進行的監督抽檢中,有8大類食品26批次樣品不合格。
其中,市北區青島家樂福商業有限公司新興店銷售的標稱為青島松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白菜泡菜,經檢驗發現,其中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佔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青島松源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並申請復檢;經國家加工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山東)復檢後,維持初檢結論。
熱搜君最近一直在關注食品安全,家樂福此次上榜其實並不新鮮,幾乎每次不合格食品通報,都會牽出幾個大型商場,很多商場也會在被通報後,一臉無辜的控訴供應商的無良,和自己已經盡到檢查證照的職責,甚至有些商家被監管通報後,還很不高興的質問媒體,「憑什麼把我們寫上,東西又不是我們生產的,和我們沒關係!」
既然這麼委屈,那熱搜君今天就來挖一挖這些不合格食品背後的故事吧。
此次家樂福售賣的「防腐劑泡菜」標稱生產者為青島松源食品有限公司,而該公司去年4月7日剛剛由於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辣黃瓜、蒜米而被平度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1萬元,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平市監南處〔2020〕154號。
熱搜君通過企查查查詢發現,從2014年開始青島松源食品有限公司就頻頻出現在全國質量抽查的黑榜上:
2014年11月19日,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布一批不合格食品,其中青島松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松源青青」糖蒜檢出苯甲酸超標;
2014年12月5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公布第二階段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顯示,青島松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丁魚,甜蜜素、菌落總數不合格;
2020年2月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33批次食品不合格,松源食品的辣黃瓜、蒜米阿斯巴甜檢出值超標;
2020年6月天津濱海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處罰決定,其中涉及青島松源食品生產的「豆豉小魚」配料不符合標準,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甚至熱搜君還發現《城市信報》在2012年派出記者臥底位於平度南村鎮工業園的青島松源食品有限公司的報導,其中詳細描述了記者在無健康證的情況下上崗加工操作;包裝環節質量合格證隨便貼、生產日期隨便填;泡菜用手抓,汙水泡大蔥等情況。
在痛陳松源食品各種劣跡的同時,大家有沒有想過松源的產品屢屢被監管通報,為什麼還能出現在如家樂福這樣的大牌商場中呢?是家樂福重情重義對合作商不離不棄?還是大商場們消息閉塞,查不出供應商的問題?面對這樣的廠商,這樣的產品品質,只拿「我驗過證件,我沒有責任」來搪塞,是不是太低估消費者的智商了?
熱搜君在這挖出的是家樂福和松源食品的故事,不代表別的商場沒有類似的錯誤,在食品安全面前任何的放任和曖昧,都是對消費者權益的侵害,如果商場是管理有問題那也應該追究玩忽職守的責任,這種不是主觀問題還有改過自新的機會,但是如果商場是出於自身利益,動起歪腦筋,那可比生產商還要可惡,大家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