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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前夕,一些風格獨特的伴手禮逐漸在網上走熱。其間,一些自製食品披上「手做」「家庭作坊」「私房」「媽媽味道」的「外衣」,通過網上購物平臺,滲入普通人的生活中。(據《北京青年報》)
其實,近年來,每逢傳統節日前夕,以「純手工」「無添加」等為噱頭的家庭自製私房食品逐漸走俏,人氣相當旺,頻頻刷屏微信朋友圈。但「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從網售「自製食品」的實際情況來看,很多屬於「三無」產品,到底有沒有添加各種食品添加劑、防腐劑,「自製食品」質量安全,完全靠製作者個人的良心。這使得網售「自製食品」普遍存在不小的安全隱患,令人擔憂。
實際上根據《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的規定,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法取得許可,入網食品生產者應當按照許可的類別範圍銷售食品,入網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許可的經營項目範圍從事食品經營。這意味著即便是通過微信朋友圈、微信小程序銷售「自製食品」,依法必須取得食品生產許可或食品經營許可。而且,《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保證食品安全。
換句話說,不管是網售「自製食品」,還是在線下銷售「自製食品」,或者食品生產企業銷售食品,在食品安全質量標準和監管要求上並沒有區別,並不因為是網售「自製食品」就降低標準和脫離監管。但目前網售「自製食品」儼然處於「裸奔」狀態,監管處於真空局面。保障消費者食品安全和健康權益,亟須監管上線,改變網售「自製食品」當前的監管真空格局,讓網售「自製食品」時刻處於監管之下。工商、食藥監等智能部門應當順帶網際網路時代特點,運用網際網路思維,將通過網絡平臺銷售的各類自製食品統一納入監管之中,實現監管的常態化。
一方面,嚴格落實《食品安全法》《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等規定要求,明確網售「自製食品」經營者的門檻,必須依法辦理並公示相關資質證照,「自製食品」嚴格執行食品質量安全標準,定期不定期對網售「自製食品」進行抽檢。另一方面,對於沒有辦理相關證照,在微信朋友圈等網絡平臺銷售「自製食品」的,應當明確定性為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懲治,追究他們的法律責任,提高網售「自製食品」違法違規成本。
來 源:中國質量報(何勇)
總監製:牛春安
編 輯:劉延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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