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報料熱線報導(記者 黃穎盈) 近日,新興二路翠微居小區內發生了一件讓住戶感到很困惑的事情:在無人發現樓下的消防管道被使用過的情況下,共用的消防水錶卻顯示產生了用水量達一千多立方米。按照梧州粵海江河水務有限公司發出的收費通知,費用均攤後每戶居民須繳納七十多元。
住戶反映:未用水卻要均攤水費
12月21日上午,記者前往翠微居小區走訪,了解到上述事件發生在翠微居小區3號樓。根據梧州粵海江河水務有限公司在居民樓樓下貼出的收費通知,12月12日水錶抄見為1492立方米,用水量為1470立方米,均攤到3號樓49戶住戶,每戶住戶平均分攤用水30立方米。
讓住戶感到困惑的是,既沒有看到消防管道有水流出來,也不清楚這些水用在什麼地方,卻要分攤這筆水費。那麼,這一千多立方米的用水量是怎麼產生的呢?是否是消防水管道漏水了?有沒有可能是消防水錶失靈?小區的物業管理方對此是否負有責任?關於這些疑問還有待細究。
物業方:消防用水閘門已經關閉
12月22日上午,記者從翠微居小區的物業管理方了解到,12月12日當天,接到梧州粵海江河水務有限公司的抄表員反映上述消防水錶顯示一千多噸用水量。
翠微居小區物業管理方有關負責人表示,在接到抄表員反映前,並未發現消防管道漏水的明顯跡象。對於該消防水錶日常維護工作的責任與安排,該有關負責人並未予以明確答覆。
據了解,目前,翠微居小區3號樓消防用水閘門已經關閉。該消防管道的檢漏以及維修等相關工作,仍在進一步協商當中。
供水部門:消防設施漏水費用由居民分攤
記者從梧州粵海江河水務有限公司營業部獲悉,該公司抄表員在12月12日前往翠微居小區抄表時,發現翠微居小區3號樓的消防水錶產生用水量,初步推斷該消防表的表後管道出現破損,並當即告知該小區物業管理方。
梧州粵海江河水務有限公司營業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有別於城市公共消防設施,小區內部自備消防設施用水需繳納水費。根據《物權法》有關規定,小區內自備消防設施屬小區公共設施,歸業主共有,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業主承擔義務的表現包括分擔共用部分產生的費用。因此,業主應共同承擔小區自備消防設施漏水所產生的水費。
此外,按《城市供水條例》規定,供水設施的維護管理是以註冊水錶為界線,表前屬城市公共供水設施,表後屬用戶供水設施,註冊水錶後的供水工程及其附屬設施,其維修、更新改造、管理的費用由用戶負責。如果住戶對水錶存在疑問,可以向有資質的監督部門提出檢驗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