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的馮女士在觀山湖區世紀城租了一間商鋪,一直以來水電費都由物管代收。最近她接到物業通知,要她交7月和8月的水費,可是兩個月的費用加起來竟然高達8000多元!
馮女士向記者出示了
今年4月到6月三個月的水費通知單,
記者看到,
這期間所產生的水費最低才94元,
最高也就400多元。
可是到了7月份以後,
單月水費突然飆升到1700多元!
8月份更是離譜到6千多元!!
後來馮女士發現,
位於小區裡的集中水錶發生了漏水,
漏水時間和自己家水費飆升的時間剛好吻合,
於是她斷定,
水管炸裂所浪費的水,
費用被算在了自己的頭上!
為了驗證自己的猜測
馮女士當著記者的面做了一個實驗
記者看到,
只要打開馮女士家水錶處的閥門,
牆角就會有水源源不斷地流出來,
水錶也在不停轉動,
也就是說,
馮女士面臨的高額水費
其實都是在為這些流走的水買單。
更嚴重的是,
由於水管一直沒有修復,
這筆費用還會源源不斷地增加!
馮女士認為,
漏水地點發生在小區的公共區域,
漏水原因很可能與物業翻土有關,
再加上物業抄表時沒有及時發現漏水,
因此高昂水費的產生,
物業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隨後記者來到物業客戶服務中心,
找到了當初抄表的物業工作人員王東,
王東說,
他是8月1號去抄表的,
但他當時並沒有發現水管漏水了,
不然他一定會及時止損。
在王東的帶領下,
記者來到物業主任的辦公室,
找到了相關負責人楊乃江。
楊乃江說,
之所以現在還沒有修復水管,
是因為物業公司對此沒有責任和義務……
楊乃江主張,
馮女士家是一戶一表,
維修應該由水務公司負責承擔,
水費馮女士也是要按金額繳納的,
這聽上去合情合理,
但記者提出,
如果是一戶一表,
水費不應該由物業代收,
而且馮女士也應當有個人繳費號碼,
可楊乃江和王東稱,
一戶一表是事實,
但馮女士商鋪的房號就是繳費號碼。
房號怎麼會成為一戶一表的繳費號碼?
這顯然不合理,
果然,馮女士表示,
她已經就此事向水務公司做了諮詢,
她的商鋪並不是一戶一表!
馮女士還提供了他與工作人員的通話錄音,
錄音中,工作人員稱,
世紀城無論商鋪還是住宅,
都不是一戶一表,
當初房開只申請安裝了一塊總表,
剩下來的分表是房開自行安裝並管理維護的。
所以水務公司沒有權利
進入世紀城進行修復,
因為這不是公共設施,
這是世紀城的管轄範圍。
然而,
就算馮女士證實了
自己不是一戶一表之後,
楊乃江仍然堅持,
公共區域的水管損壞,
還是與物業無關,
應該由馮女士來買單!
楊乃江:物業公司可以修,但產生的一些錢費用啊,她要支付,因為這個管道和消防管門禁系統,消防電梯是兩個概念。
楊乃江給出的理由有些站不住腳,
馮女士自然不認可,
雙方又陷入了僵局。
當天下午,
另外一名物管工作人員喊來了施工人員,
在確認了漏水的情況後,
物業和馮女士最終達成了一致意見:
馮女士承擔7月份的水費1700多元,
物業公司則承擔8月份的水費6300多元。
記者:趙園 梁家瑚
編輯:胡玥 編校:吳瑤 審發:石昌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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