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科醫生被逼死,到底誰之過?
一、「醫鬧事件」是逼死醫生的元兇
患者正直壯年,原本身體還可以,因疝氣手術突然死亡的確令人難以接受,家屬情緒激動是正常反應,可以理解。但是,正常的情緒反應也要通過合法的途徑去表達。根據相關法律,在醫院聚眾鬧事,設靈堂、燒紙、擺花圈是非法的,已經涉嫌觸犯了刑法。無論你的訴求有多麼的正義,通過非法途徑獲得利益都是非法的。
目前患者的死亡原因尚不清楚,是麻醉意外還是麻醉事故,麻醉與死亡之間是否有因果關係還未得到確認。即便死亡與麻醉存在關係,也應該通過合法手段去解決。法律的大門是敞開的,從公開的報導和患者家人的微博微信看,患方沒有啟動正常途徑的程序,而是採用醫鬧的手段。這樣鬧不僅是對醫院的不信任,更是對法律的不信任。
因為無休止的鬧給當事醫生造成巨大的精神壓力,在很大程度上,這些壓力直接導致了陳醫生的自殺身亡。醫鬧是麻醉醫生被逼自殺的罪魁禍首,也希望陳醫生的家人對此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患者的死,醫院是否應該承擔責任,承擔多大的責任?麻醉醫生的死,患方是否承擔責任承擔多大的責任,相信法律自有公斷。
二、麻醉醫生自殺,醫院有責任嗎?
患者意外死亡,患方百人在醫院設靈堂、燒紙、擺花圈,事件如此之大,但通過目前曝光的資料,我們並沒有在事件的處理中看到院方的影子。當今我國的醫療體制,醫院和醫生之間的關係是隸屬關係而不是協作關係。在現有體制下,工作時醫生行使的醫療行為,不是醫生的個人行為而是醫院的行為,出了問題,應該由醫院承擔。事後,醫院可以再根據相關管理細則劃分責任。
而從現有公開的資料看,以及陳江醫生最後的自殺,我們是不是可以認為醫院沒有及時處理好這起事件呢?
從既往發生的醫鬧、傷醫事件分析,一些醫院存有不作為現象。不要總說醫鬧、傷醫是社會治安問題,應由公安部門負責。而我想說的是,醫院有保護醫務人員的自然責任,從醫務人員被醫院錄用那一刻起,醫院就應該保護他們。
無論如何,一個醫生死了,不僅是醫生家庭的悲哀,也是醫院的悲哀,更是社會的悲哀。這個社會真的「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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