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項系統綜述顯示,至少對於軀體狀況良好、未同時聯用致光敏反應藥物的患者,光照治療對眼部無明確危害。
針對既往存在眼部疾病及聯用致光敏藥物(如氯米帕明)的患者,光照治療的眼部安全性尚有待進一步研究。
光照治療(Light therapy)通過作用於生物鐘而發揮療效,常用於治療季節性情感障礙及睡眠障礙,近期還獲批用於治療非季節性抑鬱。另外,雙相抑鬱、產後抑鬱、痴呆、帕金森病、纖維肌痛、2型糖尿病相關胰島素抵抗患者也可能從光照治療中獲益。
然而,光鮮背後也有隱憂:可見光療法的效果通過眼而非皮膚介導,而光照治療中的藍光成分(波長380-550nm)理論上可能對視網膜造成不利影響,包括色素上皮及脈絡膜的光化學破壞效應。
鑑於目前探討光照治療對眼部影響的研究尚缺乏,來自荷蘭的一組研究者開展了本領域內首項系統綜述,對光照治療的眼部安全性進行了回顧。研究於9月10日在線發表於Acta Psychiatr Scand(影響因子 6.790)。
研究者檢索了PubMed資料庫2017年1月4日前發表的、有關光照治療對眼部影響的研究。在排除針對其他臨床狀況(如皮膚病及新生兒黃疸等)的研究後,共有43項研究被納入分析,其中30項研究(n=1580)報告了主觀眼部症狀,18項研究(n=433)報告了客觀眼部測量指標。眼部症狀被分為以下兩類:眼部不適及視覺受影響。
簡言之,主要發現如下:
(Brouwer A, et al. 2017)
▶ 不同研究所報告的數據差異很大,從0-45%不等,如上圖;然而,如果僅考慮中高質量的研究,則數據大體相仿。
▶ 常見眼部症狀包括眼部激惹感、燒灼感、恐光等,但程度總體輕微,極少有受試者因此類副作用而中斷治療。
▶ 分析並未發現這些症狀與光照治療劑量的相關性。
▶ 基於現有證據,至少對於軀體狀況良好且未用藥的個體而言,光照治療對眼部並無顯著不良影響。
然而,以下個案報告也應引起重視:一名患者在聯用三環類抗抑鬱藥氯米帕明時出現了黃斑病變。患者為35歲男性,既往無視網膜疾病史,罹患復發性抑鬱障礙,且帶有季節性特徵,使用氯米帕明100mg/d治療。在為期5天、每天60分鐘的光照治療期內,視網膜中央部位出現了黃斑病變,對中心視力造成了影響,一年內部分恢復。
研究者猜測,氯米帕明不僅可導致光敏反應,還具有較強的抗膽鹼能效應,可導致瞳孔擴張,與光照治療協同造成了上述狀況。
本項系統綜述並未發現光照治療對眼部有明確的害處;對於軀體健康的未用藥個體而言,光照治療對眼部似乎是安全的。然而,分析所納入的研究異質性較高,且眼部症狀往往並非這些研究的主要轉歸,存在報告偏倚的風險。
另外,針對既往罹患眼部疾病,以及同時使用可導致光敏反應藥物的患者,光照治療的眼部安全性仍有待進一步探討;但就目前而言,無需將眼部問題視為光照治療嚴格的禁忌證。
文獻索引:Brouwer A, et al. Light therapy: is it safe for the eyes? Acta Psychiatr Scand. 2017 Sep 10. doi: 10.1111/acps.12785. [Epub ahead of print]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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