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5日,生態環境部、中央文明辦、教育部、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等五部門聯合發布《公民生態環境行為規範(試行)》(簡稱「公民十條」),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領公民踐行生態環境責任,攜手共建天藍、地綠、水清的美麗中國。「公民十條」的內容有哪些,2020年我國公民踐行生態環境行為具體情況如何?關注環境質量、自然生態和能源資源狀況,了解政府和企業發布的生態環境信息,學習生態環境科學、法律法規和政策、環境健康風險防範等方面知識,樹立良好的生態價值觀,提升自身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和生態文明素養。
合理設定空調溫度,夏季不低於26度,冬季不高於20度,及時關閉電器電源,多走樓梯少乘電梯,人走關燈,一水多用,節約用紙,按需點餐不浪費。
優先選擇綠色產品,儘量購買耐用品,少購買使用一次性用品和過度包裝商品,不跟風購買更新換代快的電子產品,外出自帶購物袋、水杯等,閒置物品改造利用或交流捐贈。
優先步行、騎行或公共運輸出行,多使用共享交通工具,家庭用車優先選擇新能源汽車或節能型汽車。
學習並掌握垃圾分類和回收利用知識,按標誌單獨投放有害垃圾,分類投放其他生活垃圾,不亂扔、亂放。
不焚燒垃圾、秸稈,少燒散煤,少燃放煙花爆竹,抵制露天燒烤,減少油煙排放,少用化學洗滌劑,少用化肥農藥,避免噪聲擾民。
愛護山水林田湖草生態系統,積極參與義務植樹,保護野生動植物,不破壞野生動植物棲息地,不隨意進入自然保護區,不購買、不使用珍稀野生動植物製品,拒食珍稀野生動植物。
積極傳播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理念,參加各類環保志願服務活動,主動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出建議。
遵守生態環境法律法規,履行生態環境保護義務,積極參與和監督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勸阻、制止或通過「12369」平臺舉報破壞生態環境及影響公眾健康的行為。
堅持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與工作方式,自覺做生態環境保護的倡導者、行動者、示範者,共建天藍、地綠、水清的美好家園。
自2019年起,生態環境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每年跟蹤調查評估公民生態環境行為狀況,並發布年度調查報告。2020年度公民生態環境行為狀況調查範圍覆蓋全國除港澳臺以外的31個省(區、市),調查內容涵蓋「公民十條」的10個行為領域(即關注生態環境、節約能源資源、踐行綠色消費、選擇低碳出行、分類投放垃圾、減少汙染產生、呵護自然生態、參加環保實踐、參與監督舉報和共建美麗中國)。
來源:南京生態環境,中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