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6月18日,臨沂市郯城縣發生了一起黃金大劫案,一名頭戴紅色摩託車頭盔、手持仿真氣手槍的男子偷走了大約五公斤的黃金。黃金大劫案告破之後,2月24日在當地法院進行了宣判。
男子搶劫金店逃竄之後,民警迅速對這一案件展開偵破。通過反覆調查,發現在案發現場有一輛白色捷達車非常可疑。通過車輛信息,迅速鎖定了犯罪嫌疑人。隨後在臨沂市經開區的家中將他抓獲。
歷時83天,郯城6·18黃金大劫案終於告破,民警在犯罪嫌疑人家中起獲被搶黃金項鍊、手鍊等首飾130餘件,共2500餘克,總價值達70多萬元。
犯罪嫌疑人稱:「以前買彩票賠了,加工資賠了不少,外面也有欠帳,就去搶了。」
黃金案宣判 一審判無期徒刑
2月24日上午十點半,在臨沂郯城縣法院,記者看到,犯罪嫌疑人身穿一件深色外套,宣判過程中一直低頭。嫌疑人的家屬和辯護律師並沒有到庭。
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長:「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3條47項第51條第1款,第64條規定判決如下,被告人犯搶劫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30萬元。」
同時,犯罪嫌疑人所用的犯罪工具仿真槍、摩託車等被法院依法收繳。
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長稱:「對於本判決是否上訴?」
犯罪嫌疑人稱:「上訴。」
還是那句話,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希望這個黃金大盜能夠好好反省吧!
(來源:齊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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