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讀完了,但想分享的點沒寫完。當然,也寫不完。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了一份判決書,安徽合肥市公安局廬陽分局雙崗派出所的33歲民警張雲龍,在辦案時,多次強姦一名被詢問女性,最終獲刑4年半。此案一經公布,輿論譁然,引起廣泛關注。算一下時間,這事上熱搜的那幾天,我們應該剛好讀到雅各的女兒被示劍玷汙的那一段。雖都是強姦罪,但張雲龍不只是知法犯法,還是執法犯法,其性質顯然要比示劍惡劣的多。然而,結果卻是張某龍被判四年半,示劍人被屠了城,上哪兒說理去?沒辦法,誰讓示劍早生了3800年呢!看到張某龍的判決書,詫異的人,表示理解的肯定也有。例如大衛王,若是讓他來判此案的話,也許會更輕一些。因為他的兒子安嫩所做的醜事,跟張雲龍比的話,有過之而無不及。儘管如此,大衛王也只是很憤怒,並沒有採取任何懲罰措施。同樣是不採取行動,大衛和雅各的原因卻完全不同。雅各是自知勢單力孤,不敢行動,大衛則是愛子心切,手心手背都是肉,捨不得行動。當然,還有一個原因,就是他自己也強搶了人家的老婆,幹過類似的醜事,要懲罰兒子肯定也會有些底氣不足。張雲龍被關注,無怪乎他身份特殊,執法犯法,讓人既心寒、失望,又細思恐極。出現這樣的反應,究其原因,還是大家對人性過分樂觀,以為雖然「天下烏鴉一般黑」,但總相信有人會與眾不同,能「出淤泥而不染」。因此,大家想當然的認為,只有那些地痞流氓才幹壞事,普通大眾都是好人,尤其是那些穿制服的,更是正人君子,是全人類的希望。其實,若稍微讀幾遍《聖經》,大家就既不會高估人性,也不會對「好人犯罪」過分詫異,更不會把某個人當救世主了。因為在《聖經》明確說:「沒有義人,連一個都沒有」。法院將案件放到網上,這是時代的進步,讓大家可以時時監督。同時,也可讓我們看到更多人性的黑暗面,逐漸就見怪不怪了。不過,見怪不怪不等於灰心絕望,破罐子破摔,而是讓人把目光投向上帝,從祂那裡尋找希望。這位上帝,賜人良心,頒布律法,讓這個世界雖然墮落,但或多或少,仍有公平、公義可尋。這位上帝,賜下救主,改變人的生命,讓人不僅有離惡行善的渴望,更有了離惡行善的力量。
「在這一切的事上,你們都不可玷汙自己。因為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列邦,在這一切的事上玷汙了自己;連地也玷汙了,所以我追討那地的罪孽,那地也吐出他的居民……無論什麼人,行了其中可憎的一件事,必從民中剪除。……」(利18:24-30)「這一切的事」,其中就包括暗嫩所犯的罪。另外,類似的律法還有:
「若有男子在田野遇見已經許配人的女子,強與他行淫,只要將那男子治死。」(申22:25)律法都這麼健全,這麼明確了,大衛卻只憤怒,不行動,確實說不過去。最終的結果如何呢?跟當年的西緬、利未一樣,為給妹妹報仇雪恨,押沙龍設計殺死了暗嫩。還好,他沒西緬、利未那麼狠,要不然,大衛的兒子們就會被一鍋端了。不單如此,押沙龍還興兵謀反,把大衛嚇的如喪家之犬。當然,事情之所以搞的這麼大,表面跟暗嫩玷汙妹妹有關,根源則跟大衛強搶人家的老婆有關。雖然經過在上帝面前徹底地認罪悔改,大衛的死罪被免了,但罪還是給他帶來了痛苦的後果。早知罪的後果如此嚴重,大衛還會強搶人家老婆嗎?早知會被殺死,暗嫩還會行汙穢之事嗎?不管人怎麼判,不管大衛怎麼看,上帝的審判臺前,罪人的結局只有一個:沉淪!若要加一個期限的話,絕不是四年半,而是——永遠!
「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提前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