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們的節目對分期公司的套路進行了暗訪曝光之後,引起了廣泛的關注,很多市民給我們打來電話表示,在購買手機,做分期付款時遭遇了消費陷阱,買到手機後才知道進了坑。
我們今天來深度分析分析
市民是怎麼一步步背上高額債務的?
案例一:合同隱藏信息 包含許多費用李女士在去年看中了一部蘋果手機,業務員告訴她,手機辦分期,每月才二十幾元的利息,還了10個月之後,李女士發現不對勁。一臺原價為4099元的手機,貸款之後總價格高達6976元。李女士仔細研究合同才發現,每個月的月貸款利率是0.83%,此外還隱藏了月費率為0.82%的諮詢費,以及月費率高達1.23%的服務費,換算下來,年利率高達34%。
張先生本不打算購買手機,逛街時銷售人員上前搭話,說可以積分換手機。張先生以為天上掉餡餅,不料糊裡糊塗的籤了一份分期合同,貸款2999買了一臺金立M6手機,每月還款319.23元,需要多還831.76元。
家住南山的吳女士被低價購機所誘惑,銷售人員說只需要399元就能帶走一臺vivo手機,但在填完資料之後,吳女士卻發現自己莫名背上了貸款。同樣是貸款2999,每月還款319.23元,需要多還831.76元。
案例四:提前還款 需多付利息家住布吉的何先生今年1月份分期購買了一臺手機,約定前四個月共付利息141元,之後一次性還完不需要利息,不料四個月後提前還款時被告知還要多付利息。
案例五:約定分12期 莫名變成15期南山的馬女士則更憋屈,原本約定分12期還款,月付226元,然而12個月後被告知當初合同約定的是15個月,平白無故要多還三個月的月付。
記者整理了近半年的爆料,跟手機分期相關的投訴一共有43個。記者核實發現,被投訴的貸款公司集中在兩家身上,分別為捷信分期和即有分期。
那麼,手機分期貸款公司的分期員到底用了什麼手法忽悠消費者呢?
1.手機分期貸款公司的分期員自爆,分期合同項目繁多,因此可以模糊一些概念。
2. 利息看上去很低期數多總利息變高。
3.多種費用能瞞則瞞(手續費、服務費、諮詢費等)。
深圳市消委會表示,商家提出的「超低價購機」、「零首付」,甚至是「舊機換新機」、「積分換新機」,玩的都是偷換概念的把戲。商家是不會做虧本生意,等你到了店裡,自然有成堆的套路在等著你。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法律部部長靳麗娟表示,如果商家偷換了「舊機換新機」等概念,未經消費者同意,私自辦理了貸款業務,這種行為實際上已經涉嫌欺詐。
消委會提醒(戳)
實習編輯:賈玥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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