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永所說的「痛苦之梨」是中世紀一類恐怖刑具的總稱,視用途還可以細分為「口腔梨」、「陰道梨」和「肛門梨」。
「口腔梨」也稱「塞嘴梨」,用於懲罰騙子和瀆神者;陰道梨用於犯有通姦罪或墮胎罪的女犯人;「肛門梨」用於男同性戀。
這是一種用金屬製成的梨形刑具,塞入人體內後旋動後端的旋鈕可以撐開成四片,充塞受刑人的口腔、陰道或肛門。
用在不同部位的「痛苦之梨」,大小和形狀稍有差異,有些設計比較精密,用鑰匙開合,拔走鑰匙就無法取出。
法國歷史學家阿格裡帕·道比涅在《普遍歷史》中記載,有一位戈謝上尉在戰爭中俘獲了許多戰俘,如何管理和轉移他們成了難題。
戈謝上尉靈機一動,給每個戰俘嘴裡塞了個用鑰匙開合的「痛苦之梨」,讓他們自行前往集中地後才能取出,結果所有戰俘都乖乖從命。
然而在同時代歷史學家弗朗索瓦·德卡爾維的《法國盜賊史》中,戈謝變成了一個綽號「上尉」的強盜,他用「痛苦之梨」讓一位巴黎富商遭到洗劫時無法呼救。
德卡爾維寫道,「痛苦之梨」一塞進富商嘴裡,他「一下子就變成了雕像,只能瘋狂而驚恐地轉動眼球,越張嘴就越難受」。
戈謝一夥離開後,富商跑到鄰居家求助,幾個人折騰了一整晚也沒能把「痛苦之梨」取出來。
幸好戈謝第二天寄來了鑰匙,還附上了一封簡訊,其中寫道:「先生,我並不是故意想傷害你,也不想要你的命,茲送上鑰匙以表誠意。」
鑑於道比涅和德卡爾維記載的矛盾之處,以及維永詩中只是簡略提了一嘴「痛苦之梨」,今天對這種刑具是否廣泛使用過還存在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