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報導,澳大利亞外交部長朱莉·畢曉普(Julie Bishop)和總檢察長喬治·布蘭迪斯29日發表聯合聲明說,東帝汶針對其與澳大利亞海上劃界糾紛而提議成立的調解委員會不具有舉行海上劃界聽證的法律權力,該委員會的最終報告將不具有法律效力。
聲明說,澳大利亞將派代表團參加東帝汶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下稱《公約》)提議成立的調解委員會在荷蘭海牙舉行的第一次會議。
「我們將發表聲明,解釋澳大利亞與東帝汶糾紛的背景,以及我方關於調解委員會法律權限事宜的立場,」聲明說。
澳大利亞與東帝汶之間的海洋劃界問題早已有之。2016年4月,東帝汶根據《公約》有關規定,向聯合國秘書長提起針對澳大利亞的強制調解程序,請求設立調解委員會,就有關海洋邊界爭議進行調解,為雙方進一步談判提出建議。
畢曉普和布蘭迪斯的聯合聲明說,澳大利亞和東帝汶現有條約具有法律約束力,符合國際法,因此澳方認為調解委員會不具有舉行海上劃界聽證的法律權力。
東帝汶曾於2013年3月就2006年的《帝汶海特定海上安排條約》的有效性提起仲裁,指控澳在談判過程中違背誠信原則,要求判定該條約無效。
此前,畢曉曾針對南海問題表示,中國若無視海牙仲裁庭的裁決將嚴重違反國際法,付出巨大聲譽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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