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知道種族主義,但幾乎沒有人會在鏡頭前承認自己是種族主義者。一些剛剛施行了種族歧視的人可能會在眾目下羞惱,極力辯解自己一點種族主義也沒有,聲稱自己最好的朋友就是個黑人,還有一些人會明目張胆地使用「白人至上」(或者其他什麼XX至上),但他們絕對不會公然大喊「種族主義萬歲」——大家心裡都清楚,種族主義不是什麼好詞。
美國《紐約時報》的非裔記者伊莎貝爾·威爾克森深知自己活在這種既囂張又叫人緘默的種族主義中。每次開門取東西都有人問她主人是否在家,坐在頭等艙一定會引來旁邊白人的抱怨,翹首以待《紐約時報》上門採訪的零售商再三拒絕相信她就是記者本人,這一切都只是因為她恰好有一身深色的皮膚。沒有當事人肯為種族主義道歉,他們甚至不願意承認這就是種族主義。這個詞正在失去刺痛現實的效力,它無法指向言說者自身。
在一次次與印度的種姓制度遭遇之後,威爾克森像半世紀前的馬丁·路德·金一樣震驚地意識到,種姓比種族更能直指事情的本質——種族主義實際上是種姓等級制度,黑人就是美國的「賤民」。威爾克森在《美國不平等的起源》中寫道:「種姓是骨頭,種族是皮膚。」種姓設置了一個巨大的等級框架,把每個人按一定的標準塞進事先規定好的位置,不容置疑,不容更改。在美國,膚色就是用來判定一個人所在位置的記號,這個記號也可以是其他的,例如印度種姓制度用姓名來給人做標記,納粹則沉迷於測量血統。黑人可以成為中產一員、NBA大明星或是總統,但他永遠不能擺脫黑人身份,就連最底層的白人也覺得自己本該凌駕其上,與階層相比,種姓才是最牢不可破的等級。
《美國不平等的起源》
[美]伊莎貝爾·威爾克森 著 姚向輝、顧冰珂 譯
浦睿文化·湖南文藝出版社 2021-2
「種族主義」這個詞遮掩了等級制的真相,此外,它還誤導人們去相信種族是一個天然而穩定的實體,白人永遠是白人,黑人永遠是黑人。然而,深色皮膚的非洲人在被運抵新大陸之前,世人還不知道有叫作「黑人」的人,歐洲人在登陸美洲前也不以白人自居。種族的締造者是給人類定等歸類的種姓制力量,前者按照後者的要求來修訂邊界。早期的美國以盎格魯-薩克遜血統為尊,東歐和南歐移民直到20世紀初還遭受法律性的排擠,1903年,路易斯安那州曾嘗試將義大利選民排除在白人之外,1922年,一對同居的黑人男性和白人女性本來要被判處違法跨種族通婚法,但當法官得知這位女性是西西里人時,便以她「不夠白」為由釋放了兩人。如果像納粹那般嚴格地進行血統溯源,現在的許多白人至上主義者或許會因為自己的祖籍而被開除「白籍」。
諷刺的是,美國為上世紀受納粹迫害的猶太人提供了庇護,而納粹卻是從美國的經驗裡尋找種族清洗靈感的。1934年,納粹分子在討論如何把雅利安人種族純潔性寫進法律時,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研究美國的種族隔離和外來移民法。美國種族主義優生學家洛斯羅普·斯託達德的著作被當作第三帝國的教科書,希特勒把《偉大種族的逝去》稱為「我的《聖經》」,這本鼓吹剔除某些群體基因的著作出自另一位美國種族優生學家麥迪遜·格蘭特之手。
可見,一個人是否會被凌辱虐待,與他原來所在的群體無關,而是看他所在的新社會選擇把他納入上等種姓的種族,還是拋入下等種姓的種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