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去年64億比索沙霧走私案,司法部已建議控告九個人,包括中國商人陳巨龍及海關經紀人馬克˙沓虞描,起訴他們違犯海關現代化關稅法(CMTA)。
司法部代理總檢察官安東尼˙法杜朗在他8月15日的26頁決議書中發現有合理根據起訴沓虞描、宏菲物流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陳巨龍、EMT貿易公司老闆艾仁˙梅˙沓達、註冊經紀人蒂傑˙馬西惹納、斡旋從海關局釋放這批貨物的商人李廣豐、與沓虞描有關聯的董義申、據稱的收貨人菲迪˙亞諾切˙李、租用這個地方最終被用作沙霧貨倉的曾易敏(音)及朱明真(音)和數名某甲與某乙。
司法部表示被告等人的行動顯明他們是串謀把這批沙霧運入菲律賓。
由助理檢察官查理˙虞希特寫的決議書說:「被告等聲稱他們要進口及向海關局報關的貨物是砧板、鞋類及鑄模,他們辯稱他們不知道收到的貨物內隱藏了毒品,然而,司法部認為被告等的辯詞沒有理據,不值得考慮。」
該決議書補充說:「以合法的貨物隱藏毒品,是要使後者逃過被偵察,問題是他們的行動是經過策劃的串謀,沒有這樣的行動,非法的進口是無法成功的。」
它指出走私罪的前提是能夠成功進口。
司法部說:「這些違法貨品進入菲律賓的領土後,最後被運送到收貨人亞諾切˙李在瓦倫瑞拉市烏貢描籠涯包智斯沓街3050F的貨倉。」
宏菲國際物流公司在菲律賓營運的牌照已經期滿,他於2017年2月僱用李廣豐處理從海關局發放這批貨物,接著李聯絡董義申找一名海關的經紀人,董於是找到沓虞描以十九萬比索的代價取到一海關局的文件,沓虞描於是提供了一名掛名收貨人(EMT)支付了關稅把貨櫃放關。
沓虞描於是以每個貨櫃1500比索的價格,動用沓達的EMT作為掛名收貨人,沓虞描接著僱用經紀人馬西惹納處理接收來自中國的這批貨物的文件。
另一方面,在描仁瑞拉的貨倉是陳巨龍與朱向亞諾切˙李的姐妹租用的,亞諾切˙李才是這批沙霧的最後的收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