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向銀行申請貸款
卻沒有成功拿到錢
四年之後
卻收到了銀行寄來的還款通知書
而且還成了銀行徵信「失信人」
你會是什麼心情?
10年前,四川宜賓珙縣的王女士就遭遇了這莊「怪事」,直到10年後的2019年5月1日,當初受理王女士貸款申請的原珙縣某金融機構信貸員楊某健落網被刑拘,她心頭的一塊石頭才落地。王女士頭上戴了多年的「徵信失信人」帽子,也有望被摘掉。
嫌疑人楊某健歸案/珙縣警方供圖
家住宜賓珙縣巡場鎮某村的王女士是一位本分的農民,2009年7月,王女士來到巡場鎮某金融機構信貸部,工作人員楊某健接待了她。王女士告訴楊某健,自己想申辦一筆50000元的「農戶小額貸款」。
了解到王女士的情況後,楊某健要求王女士提交了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等相關證明材料複印件。因貸款項目需要申請、審批,程序比較複雜,王女士被楊某健要求回家等消息。
此後兩年中,王女士並沒有等來銀行放款的任何消息,她以為自己的申請沒有通過審核,也就不了了之。然而讓王女士倍感意外的是,4年後的2013年5月,她收到了該金融機構送達的「還款通知書」。
直到此時,王女士才知道自己的貸款申請早已獲得批准。只不過該筆貸款沒有交到自己手上,而是進了信貸員楊某健的荷包。
2013年9月,信貸員楊某健被所在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
事後辦理此案的公安民警告訴記者,當時所涉金融機構應該是知道了該筆貸款的真實情況,因此並未為難王女士。
但2013年後的一年多時間裡,銀行方面仍未收回貸款,不得不再向「貸款人」王女士進行催收。
2014年10月24日,王女士來到珙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報案,民警接到報案後立即展開調查工作。
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楊某健是土生土長的珙縣本地人,17歲即進入王女士貸款的金融機構工作,案發時已經39歲,在該金融機構工作了整整22個年頭,是該單位的「老員工」。
錢去了哪裡?因楊某健早已潛逃,誰也說不清該筆貸款的最終去向,珙縣警方遂對楊某健上網追逃。
在此後長達近六年的時間裡,王女士沒有歸還該筆貸款及利息,該金融機構也沒有起訴王女士。只是因受該筆「逾期貸款」影響,王女士成了徵信「失信人」,她無法辦理銀行貸款、按揭買房買車等業務。
今年4月29日,珙縣公安局接到線報稱「犯罪嫌疑人楊某健在雲南省文山縣出現」。辦案民警立即驅車趕赴文山,並在當地警方的大力協助下將犯罪嫌疑人楊某健抓獲歸案。
楊某健到案後交待,自己在金融機構上班期間,還在從事建材等生意,因虧空無法填補,遂想到冒用客戶名義貸款的辦法彌補巨大的資金缺口。
據辦案民警介紹,自冒名貸款以來,長達近十年裡,楊某健沒有歸還貸款本金及利息。經同級金融機構專業人士測算,該筆貸款僅拖欠某銀行(事發金融機構已更名為某銀行)利息就已達62000餘元,總涉案金額11萬餘元。
5月1日,犯罪嫌疑人楊某健被依法送押珙縣看守所執行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當中。
據悉,案件辦結之後,王女士可到銀行要求辦理相關手續,摘掉「徵信失信人」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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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丨紅星新聞
本刊編審丨甘志剛 主編丨雲風
責任編輯丨鍾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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