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02日22時35分許,尹某駕駛雲MAX***號小型汽車行駛至隆陽區滬瑞線K3364+500米處時,因進入路口前未停車觀察讓行,與行駛至路口時未減速慢行的付某駕駛的雲NX5***號小型汽車相撞。
2020年10月8日,在昌寧縣田園鎮某路口發生了一起駕駛人因行經彎道時未觀察、未提前減速並佔用對向車道從而引發的交通事故。2020年7月12日,在昌寧縣東瀘線某路口,一輛轉彎行駛過來的三輪車因未禮讓快速行駛的直行小轎車,兩車相撞。
2019年10月16日,昌寧縣某路段,兩車行駛至交叉路口時一個不減速慢行,一個轉彎未觀察、未禮讓直行車輛先行,兩車相撞。 無論是機動車駕駛人還是行人、非電動車騎行者,出行上路都必須拋棄「對方能看見我」,「對方會讓我」的錯誤想法。尤其是當行駛至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路口時,切記先觀察、再通過,文明禮讓,依次通行,共同維護平安、暢通、安全的行車環境。掃碼關注更多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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