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鍋?案外第三人被強制執行判決!法院提醒:千萬別這麼幹

2021-02-15 城市零距離

判決生效後,被執行人一直拒不履行,案件進入到執行階段。同時,案外第三人也不願返還那三臺設備,因此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法警大隊執行中隊受命強制執行。

圖為法警執法現場

當時,法警大隊執行中隊到達現場查看,案外第三人表示被執行人已經將設備當貨款抵給了自己,不會返還設備,並稱會提起執行異議,同時發表過激言論。執行中隊幹警安撫其情緒後,告知其應另行起訴保護自己的權利,並在限期內提起執行異議。

事後,案外第三人以種種理由拖延,一直未提起執行異議立案申請,也未履行返還義務。於是,法警大隊執行中隊決定採取強制措施對案外第三人執行設備返還事項。

圖為控制拒不履行者

8月4日,案外第三人拒絕配合執行,執行法官和法警兵分兩路,一方面,執行法官在法院對該案外第三人進行釋法並製作筆錄,另一方面,法警對妨礙執行的相關人員果斷採取控制措施,同時向小欖公安分局聯安派出所請求協助,對設備強制搬運。

圖為執行法警耐心勸說

在搬運過程中,案外第三人的妻子及兒子也對執行提出質疑,情緒激動,試圖阻撓執行。經過執行法警的耐心解釋,最終得以成功將機器設備拉走依法處理。

圖為成功拖走涉案設備

執行完畢後,申請人代理律師對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的執行工作作出了肯定,法警大隊執行中隊幹警倍感振奮和欣慰。

圖為申請人律師所發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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