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FM1007福建交通廣播原創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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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在餐廳或者是點外賣時,不小心從飯菜裡吃出異物,不僅看著嚇人,還對自己的生命安全產生了威脅。而最近,福州的薛女士就在吃外賣時,差點將一根鐵釘吞進肚子,把她嚇得不輕。
6月21日,薛女士的丈夫通過美團外賣平臺幫她在「秘覺外賣金山店」點了一份水煮鴨胗,她把鴨胗放在冰箱後,一直到第三天6月23日中午拿出來熱了吃,開始都沒發現異常,可就在快吃完的時候,薛女士發現不大對勁。
吃到最後的時候,我一口咬下去,發現有個東西扎進了我的口腔,我第一反應是魚骨頭,是不是水煮魚什麼的骨頭混進去了,結果拿出來掰了一下發現,是根生鏽的釘子。薛女士說,這根扎到她的釘子足足有3、4釐米長,渾身漆黑,而當她發現自己的口腔被這根鐵釘扎破皮後,就立刻前往醫院治療,想要打破傷風針,但由於錯過了皮試的時間,醫院無法立刻打針,因此她等到第二天也就是6月24日又請了假到醫院打針。
不過,薛女士在23日吃出鐵釘後,她的愛人就立刻通過美團平臺進行了投訴,期間平臺工作人員也曾多次與他們聯繫,表示正在同秘覺外賣協商處理方案,本以為事情的處置還比較順利,結果沒過幾天薛女士收到消息稱,秘覺外賣拒絕接受她所提出的解決方案。
我們想按照食品安全法進行賠償,不足一千的按一千賠,並且賠禮道歉,賠償醫藥費,結果美團後面回復我們的是,他們和秘覺溝通失敗了,秘覺不願意接受這些條件。據薛女士介紹,直到她提出會將此事曝光,她才在上周六,也就是6月29日中午,先後接到了兩位秘覺外賣相關負責人的電話,於是她再一次提出了自己的訴求,包括秘覺外賣需要對於此事公開道歉,以及將所有賠償的費用捐贈給公益機構,然而對方卻始終拒絕承認,她在外賣中吃出釘子是商家的責任。
他們的意思就像是,是我故意把事情鬧大,好像是我在碰瓷一樣,把自己推的乾乾淨淨,所以我昨天已經向食藥監局投訴了。在薛女士投訴之後,昨天下午,小七鮮生聯繫到了秘覺外賣金山店的毛店長,他表示,目前他們還是希望能與薛女士和平解決此事,但她所提的部分目前為止看起來不太合理的要求,確實無法做到。
她的所有方案都要求一點就是要求我們公開承認釘子是我們的並道歉,可是我們也希望她能夠舉證,讓我們能意識到自己的不足去改正,可是她一直提供不了。毛店長告訴小七鮮生,他們願意按照薛女士的要求向公益機構捐款,並承擔她的醫藥費,但不是因為認錯,而是對於公益事業的尊重,以及為門店工作人員溝通不及時而向薛女士表示歉意。而在接到薛女士投訴後,毛店長也立刻對門店的後廚以及食材來源進行自查,但目前沒有發現任何問題,如果薛女士堅持在沒有足夠的證據,也一定要求他們認錯的話,那他們也只能讓相關部門來做決斷。
那麼我們在遇到這種問題時應該如何維權呢?維權過程中應該注意哪些問題呢?
為此,小七鮮生諮詢了福建日堯律師事務所馮律師及其他法律人士,他們一致表示,保存證據最為關鍵:
1、所投訴食品的購物憑證。
2、對相關證據進行拍照或視頻留證。
3、保護現場,儘量維持所購物食品原狀,能辨識該食品批號或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關於此事的後續進展,小七鮮生將繼續關注。
對此,你怎麼看呢?